父親、繼母、養女三人一起生活,父親有兩兒子,繼母去世,父親才發現兩套房產都是養女的,對此你怎麼看?應該怎麼辦?

睡荷837


首先,本人不去房本的名字是改不了的!!父親不知道房子的名字,只有兩種可能!一,就是房子本來就是母親再婚前的!名字本來就不是父親的!所以母親以防萬一,把房子提前給女兒,誰也管不著!二,房子是再婚後買的,寫的妻子的名字,然後妻子偷偷把房子過到女兒名下!這兩種情況不論那種,房子已經在女兒名下,父子三人都沒有權利要求女兒把房子拿出來平分,除非女兒自己願意!!否則,法律不予支持!!還有就是從這兩種情況可以看出:第一種情況,是父子三人本來就動機不純!!第二種情況,就是父親認人不明,而且有點過於缺乏常識!!所以說這兩種情況下只能有一個結論,這個不親_不是太精明就是太傻!!你覺得呢?

還有,如果夫妻再婚時女兒未成年,女兒有贍養繼父的義務!如果夫妻再婚時女兒已經成年,那女兒可以說跟這一對父子一點關係都沒有!!也不用承擔贍養義務!!



碧海情濤碧遊仙


一眼都能看出這是一個重組的家庭,父親再婚後和繼母養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如果這兩套房產是父親和繼母婚姻存在期限內共同出資買的話,這就屬於婚姻期限內的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的子女都有繼承。繼母把兩套房產歸了自己的女兒,就侵犯了兩個繼子的擁有權利。

這兩套房產如果是父親婚前的房子,這就屬於父親婚前的個人財產。繼母去世把兩套房產都留給了養女的話,這是屬於繼母為女兒私自轉移房屋產權的侵權行為,只要有充分的證據鏈能夠證明是父親婚前的個人房產,養女對兩套房屋的佔有就屬於非法的。這兩套房屋的房產贈予權只屬於父親擁有,應該由父親來指定贈予誰或者由兩個兒子繼承。

如果這兩套房產是父親再婚前屬繼母個人擁有,這就是繼母的婚前個人財產,她有權將兩套房產的繼承權交給她自己的女兒來繼承,也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老蔣閒言


養女在法律上的權利與親生女兒是同等的。這是我們要先了解的一個法律常識,養女,親生女,私生女,權利是一樣的,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父親,繼母,養女三人一起生活,父親有兩個兒子,繼母去世,父親發現兩套房子都是養女的,這有什麼問題嗎?

我們可以從題主的問題中發現,問題是這個父親的兒子提的,表面說替父親提問,實際說白了,是想問他自己是不是有繼承權。

從現有的情況看,房子已經是養女的,證明,這個房子就不是父親與繼母的共同財產,這兩個房子都是繼母的個人財產,而繼母以贈與的方式,把房子給了自己的養女,這個行為是完全合法的。

繼母有權處置她的個人財產,這是沒啥可說的,所以這兩個繼子,只能看著眼饞,而沒有啥其他辦法,其實,你們親生父親的財產,也可以讓老人家贈予或者遺囑方式給親生兒子,這樣,老人家去世之後,別人是沒有繼承權的,前提是,老人家如果有個人財產的話。


韓東言


支持兩套都給養女。我想你父親不會不知情,而且其中一套房肯定就是專門為養女買的新房,三人合住的那套本來打算是他們夫妻百年以後留給養女繼承的!只是沒想到老伴走的有點早。你父親老伴一去世,兩個兒子想到房子的歸屬問題,然後來問你父親,你父親應該是為了照顧你們感情而說自己不是很清楚產權的事!僅僅是打發你別多問了。這種情況應該是你父親和你養母生前很相愛,愛屋及烏也很愛養女,而生活裡兩個兒子家境都比較好不必操心,這是你父親與你養母決定和安排好的!並非你養母去世了,你父親一看房產證也懵了!如果你父親真懵了的話,除非買房的錢就不是他出的。

如果你們確實生活不錯,那請尊重老人的決定,別搞什麼官司之類。


喜歡每天都看見


一、養子女共同享有:

法定養子女平等繼承權!

但是,父親的2個親生兒子不承認繼母轉養母,繼子不享有對繼母遺產的:法定養子繼承權;繼子的繼母有意把2套房子給親生女兒繼承是合法有效的。2個繼子什麼時候同意繼母為養母,同意當繼母的養子;再談遺產房子重新分割。

二、養父的養女是妻子的親生女兒。根據《繼承法》配偶、子女是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丈夫持有《結婚證》,享有夫妻共同財產平等的處理權,妻子去世後,妻子生前持有的《結婚證》消除法律效力。遺囑非法侵犯丈夫財產權。

三、處理建議:

夫妻享有對夫妻共同財產平等的處理權。妻子去世後,丈夫享有優先行使夫妻共同財產平等的處理權、法定遺產繼承權;因此,養女接收的兩套房子,需退還1套房子歸養父所有。


黃金時代當家


這種情況在坊間聽說過幾次,從法律上來講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兒子拿不到。哪怕錢都是父親掙的。有一次聽說一個故事,一老頭有個兒子,妻子去世後續弦了一個後妻,後妻也帶著個兒子。老頭的兒子出去工作了,老房子城中村改造,陪的錢買了套新房,老頭和後妻還有小兒子一起住。後來後妻得癌症死了,一看新房在小兒子名下,小兒子要結婚直接把老頭趕出去了,都沒地方呆。。。。


滄海月明323


誰的孩子誰疼,這是人之常情,養女有兩套房子,是繼母和你父親結婚前就有的,還是繼母和你父親結婚後,偷著攢私腰落下的。如果是前者,你父親無話可說,因為那是人家婚前財產,與你父親無關。如果是後者,你父親可以準備好他出資的證據起訴她母女倆,要求返還一部分出資額。(全部是不可能的,畢竟繼母和你父親生活一段時間。從情理上也說不過去)除非她孃家能拿出過硬的證據說明這兩套房子與你父親無關(雖然,繼母不在了,但房子啥時候買的,是全款還是貸款,房本上都能體現出來,如果貸款,可以找發放貸款的銀行)


獅子貓她爹


明白不過,父親,繼母,養女,就是兩個兒子不認繼母,所以繼母就把兩套房留給在身邊的養女,也是婚後買房做為父親怎麼不知道,證明這兩套房是繼母帶過來的,兒子不認繼母,不孝順繼母帶過來的家產輕定不用給兩個兒子,也是認繼母孝順繼母輕定會給一套兩個兒子,也是婚後買那有父親不知道,婚後買兩套房,應該先想到兒子,然後再想到女兒,是不是這樣,也是婚後買的兒子優先,存下來再給女兒,沒辦法解決就可以上法庭,讓法庭幫你解決,就這樣


鄭潔波


兩套房均是全家人的共同財產,人人有份,戶主是父親,房本上的名字也當然是父親啦,繼母生前揹著父親把房本上的名字改成了養女的名字,這種做法既侵犯了丈夫的權力也侵犯了兩個兒子的利益,不管出於何種目的,改了名字都是無效的。繼母死後才發現此事,父親應把養女名下的兩套房再改成自己的各字,還是由四人共同所有,給三個孩孓均分,如兩個兒子結婚用房也由父親親自處理房產,養女也享有同兩個兒孓相同的待遇


老白237657276


這個事情我覺得是否是父親出錢買的有兩套房產?不知你的父親是做什麼的?我覺得如果是你父親買的房子不會房本寫著繼女的名字吧。如果是第二套房怎麼還寫是繼女的呢?就是你的父親買房他也不會拿那麼多錢讓繼母一個人去買房吧?何況還買點第二套,如果你父親一起去的怎麼會不知道買了房子都是繼女的名字呢?怎麼你的的繼母去世你的父親才知道呢?我想這事不可能!有點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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