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农业用地 不注意这些 将被罚款!

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值得每一位农民朋友,以及农业从业者关注。

因为这是我国首次将土壤污染防治写进正式法律条文(比《水污染防治法》晚了34年),此前很多法律无暇顾及的土壤污染行为,现在一经发现,都要负法律责任,并处以罚款。所以如果农业生产过程中有涉及土壤污染问题的,一定要格外重视了!

2019年1月1日起,农业用地 不注意这些 将被罚款!


哪些土壤污染行为会被重罚?

《土壤污染法》不仅涉及农用地,还包括建设用地等,不局限于农业,而是涉及土地开发利用活动的所有行业。我们今天主要介绍的是关于农用地污染的相关规定:

①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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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019年1月1日起,农业用地 不注意这些 将被罚款!

④受委托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活动的单位,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上述业务,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⑤被检查者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土壤污染关系到全民的食品安全,也关系到农业在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涉及所有人以及后世子孙的利益,希望每一位农业从业者都能高度重视,不要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摘录自:中国人大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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