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老虎犀牛醫療等用途,有了“嚴格”買賣,會有傷害嗎?

解禁老虎犀牛医疗等用途,有了“严格”买卖,会有伤害吗?

當地時間2016年5月29日,印尼警方在新聞發佈會上展示蘇門答臘虎幼虎虎皮和虎骨。印尼警方因非法野生動物貿易逮捕三名男子。在印尼黑市上,蘇門答臘虎的皮毛和骨骼預計價值5000美元。(視覺中國/圖)

《關於嚴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製品經營利用活動的通知》最新規定,在科研、宣教、醫療、文化交流等特殊情況下,虎骨、犀角等製品可供出售、購買、利用和進出口。

雖然是“嚴格管制”,但動物保護人士擔心新通知會加大盜獵和黑市貿易,非法制品從黑色地帶變成灰色地帶,進而洗白。

2018年10月29日,很多動物保護人士一夜未眠,他們擔心“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的公益口號被一紙公文打破。

當天,國務院發佈《關於嚴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製品經營利用活動的通知》,1993年的相關通知同時廢止。

1993年通知“禁止犀牛角和虎骨的一切貿易活動”,而新通知規定,在科研、宣教、醫療、文化交流等特殊情況下,虎骨、犀角等製品可供出售、購買、利用和進出口。

虎骨、犀角是傳統名貴藥材,在1993年禁令後,此兩種藥材的藥用標準被原衛生部從《中國藥典》中刪除。中醫行業不斷髮掘替代品,有人反映藥力和作用有所下降。與此同時,虎及犀牛製品仍流行於地下黑市。

雖然新通知強調“嚴格管制”,比如醫用來源,“僅限從除動物園飼養、繁育之外的人工繁育犀牛和虎獲取犀牛磨角粉和自然死亡虎骨”;屬於文物的犀牛和虎製品,“禁止通過市場擺賣和網絡渠道交易”。但動物保護人士擔心新通知會加大盜獵和黑市貿易,非法制品從黑色地帶變成灰色地帶,進而洗白。

據世界自然基金會(WWF)估計,全球僅有約3900只野生虎,不到4000只野生亞洲犀牛和大約25000只野生非洲犀牛。

瀕危野生動物製品能否被利用,新通知會否加大盜獵,醫學用途中的危急重症、疑難雜症又如何確定細則,討論還在進行中。

“從黑色地帶變成灰色地帶”

陸輝(化名)在一家公益機構工作,雖然不理解禁令為何放開,他也察覺到了措辭的變化。1993年通知只禁止虎骨和犀角的貿易,而“此次新政把範圍擴大到犀牛和虎及其製品,這是進步的”。

外交部發言人陸慷10月30日在答記者問時解釋,1993年通知對犀牛角和虎骨以外的其他犀牛、虎製品沒有制定專門嚴格管制規定,不利於打擊食用虎肉、製售虎皮服飾等惡劣現象。

他還介紹了通知修訂的背景,1993通知“部分與現行法律不相吻合,未能兼顧科學研究、科普教育、執法鑑定、治病救人、文物保護及文化交流等現實的合理需要等問題”。

動物保護人士擔心,虎骨、犀角消費需求會被重新刺激起來。“以前大家至少知道,消費虎骨、犀角是違法行為。現在如果消費者可以在醫院用到含有虎、犀牛製品的藥方,他們可能不會意識到,在有的地方買是不合法的,相當於虎骨、犀角貿易從黑色地帶變成了灰色地帶。”陸輝表示。

鮮為人知的是,在虎骨貿易被禁時,許多其他大型貓科動物,如豹、獅子的骨頭被冒充為虎骨進行地下貿易。“虎骨的‘口子’放開後,一旦需求大了,可能進一步加劇其他大貓被盜獵的風險。”陸輝說。

通知發佈第二天,WWF發表聲明,稱政策的調整“可能會嚴重影響中國在打擊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方面樹立的全球領導者形象”。

目前,中國已經全面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旨在進一步打擊象牙等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的建立也被視為自然資源管理改革的亮點。

野生動物獨立研究者季偉在接受財新採訪時回應了上述觀點。在他看來,形成“掩護”的前提是合法來源數量遠遠大於非法來源。而現實情況是,虎和犀牛製品的來源受到新規嚴格限制,未來供給量遠達不到能為非法制品提供掩護的水平。

陸慷在發佈會中強調,新通知充分考慮了可能對全球犀牛和虎保護正反兩方面的影響,不僅嚴格限定了特殊情形的範圍,制定了系列嚴格監管措施,並完善了多部門聯合執法協調機制,更有力加大執法打擊力度,積極引導公眾自覺抵制非法行為。

“只是在複方中起到協同作用”

通知裡較大爭議是醫學用途的放開。

2015年,李冰冰、陳坤、井柏然等明星出過一組“啃指甲救犀牛”海報:“犀牛角由角蛋白構成,你的指甲也是。不要為‘指甲’大小的事情,謀殺珍稀的犀牛。”

解禁老虎犀牛医疗等用途,有了“严格”买卖,会有伤害吗?

李冰冰“啃指甲救犀牛”海報。

虎、犀牛製品中,虎骨和犀角是當仁不讓的主角。虎骨、犀角貿易禁令的有關探討,似乎從一開始就不僅限於保護,還牽扯到了中藥的發展。

虎骨、犀角究竟有何功效?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員、院專家委員會委員周超凡向南方週末記者介紹,虎骨指虎脛骨,主要起到健骨、壯骨的作用,用於骨頭軟弱、骨質疏鬆、步履不穩。健步虎潛丸、虎骨木瓜酒是傳統藥方。

犀角功能以清熱為主,主要用於犀角地黃湯和安宮牛黃丸藥方。

根據唐代藥王孫思邈所著《千金方》,犀角地黃湯功能為清熱解毒,涼血散瘀。同仁堂安宮牛黃丸的主治功能介紹是:“清熱解毒,鎮驚開竅。用於熱病,邪入心包,高熱驚厥,神昏譫語;中風昏迷及腦炎、腦膜炎、中毒性腦病、腦出血、敗血症見上述證候者。”不過藥品的成分中包含的已經是“水牛角濃縮粉”。

周超凡介紹,自1993年禁令後,中醫界就以狗骨、鼴鼠骨替代虎骨,以水牛角代替犀角,“10克水牛角代替1克犀角”。他認為虎骨、犀角被代替後,“藥效不如從前”。不過,“這些藥材只是在複方中起到協同作用,不是起決定作用。過去幾十年沒有用虎骨和犀角也很好的過來了。”

通知對犀牛、虎製品的醫療用途進行了嚴格規定:在符合條件的醫院,由符合條件的處方醫師實施。符合條件的醫院和醫師由國家中醫藥局確定;有關定量、定向供應方式和標識管理措施由國家林草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中醫藥局研究制定,嚴格防止濫用現象。

陸輝覺得,通知中的一些特殊情況範圍“比較模糊,不好操作”,比如如何界定危急重症、疑難雜症,“界定模糊可能導致濫用,需要出臺進一步的細則。”

周超凡表示,出臺相關細則不容易。“這些(虎骨、犀牛角有關)藥方是寶貴的,但是研究不夠深入,病例數也不夠,也沒有認真通過循證醫學檢驗。只能說有價值,但有多大的價值不好說。”

他亦坦言,醫院難以區分動物骨頭是自然死亡還是非自然死亡得到,只有通過基因測定判斷是虎骨還是豹骨。藥材可以通過藥物基因判別、化學成分或藥理毒理判斷真假,但是無法判斷來路是否合法。

野保法埋下的伏筆

要不要利用瀕危野生動物?通知引發了新一輪探討。

野生動物攝影師奚志農覺得,2016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已為兩年後的通知鋪好坦途、埋下伏筆:“把瀕危野生動物當做資源加以利用的思維一直沒有改變。”

奚志農對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聽證會的經歷記憶猶新。“在提供修訂意見時,我在幾個涉及野生動物資源利用的條文上都打了叉。”

不過,野保法還是順利通過修訂。新法規定: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科學論證,可憑專用標識出售和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作為藥品經營和利用的,還應當遵守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

在修法後的新聞發佈會上,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主任翟勇也承認:“野生動物能否入藥,是修法中爭議最激烈的話題。”他提到,“野生動物的原料被替代,導致中藥藥力和作用下降。虎骨、熊膽這些藥用的原料對中藥的效率是最有用的,如果以後野生動物的原料都被替代了,中藥可能就沒用了。下一步,將按照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在中醫中藥藥品管理方面的規定,對這些物種及其產品進行管理。”

2016年底公佈的中醫藥法也提出,“鼓勵發展人工種植養殖,支持依法開展珍貴、瀕危藥用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繁育及其相關研究”。

有野保人士回憶,近年來中醫界一直有呼聲,虎骨和犀牛角被禁止入藥,中斷了一些傳統中醫藥方與醫術的傳承。亦有養虎、養犀牛行業 “聲稱人工繁育目前做得很成功”,遊說政府放鬆對虎、犀牛製品的管制——兩種力量結合,對通知出臺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2010年,面對冷庫貯藏了10多年的二百多頭虎屍,當時的東北虎林園總經理王立剛曾對南方週末記者說,“這是典型的守著金飯碗要飯吃,冷庫裡裝著的其實是價值過億的財富。”他朝思暮想著,有朝一日這些死虎能光明正大地“走”出冷庫大門,為此不惜每年花費上百萬元的維護費,只為虎貿易開禁的那一天。

一名虎飼養場業主曾於2016年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1993年禁令曾讓他“一下就被打懵了”。他的飼養場從未停止遊說重開虎骨貿易禁令的工作。

季偉在接受財新採訪時稱,“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對圈養老虎加以利用,包括治病救人等方式,並不會威脅到野生老虎的生存,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收回資金並運用到野生老虎的棲息地保護等方面”。

在果殼網關於“‘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這話對於野生動物保護真的行之有效嗎?”的討論中,一名網友認為,瀕危野生動物人工飼養的成功,並不代表野生動物得到了保護。“能在野外自我維持的種群,才是真正能夠延續的野生動物種群。保護野外種群和個體才是最關鍵的。”

“野生動物的人工繁育,對野外種群保護的貢獻非常小。”2016年,中科院動物研究所副研究員解焱曾對南方週末記者指出。黑熊、東北虎、丹頂鶴都是人工繁育的“明星物種”,但研究表明,這些物種的野外種群數量仍在持續下降。

2018年10月31日, 就如何看待通知的影響,黑龍江東北虎林園副總工程師劉丹在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回應:“你應該去問行業主管部門。把基地裡的老虎保護好,這是我的責任。”他反覆強調,“我們是保護性單位,目的是恢復老虎的野外種群。”對於虎製品管制新政後,虎林園會否進行自然死亡的虎製品貿易,他表示,“國家出臺了大政方針,我們就嚴格按照這個去做。”

有保護人士擔憂,可能有企業會藉助通知出臺,大力培育老虎、犀牛用於貿易。不過,除了通知的嚴格限定,在保護的底線上放開貿易是違背國際公約的。

中國已經加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2007年CITES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中有這樣一條決策:“圈養種群應限制在只支持保護野生老虎的水平上;不應培育老虎用於其部位和衍生品的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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