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些收入可以免徵、減徵、不徵稅!速來了解「參考」

原來這些收入可以免徵、減徵、不徵稅!速來了解【參考】

原來這些收入可以免徵、減徵、不徵稅!速來了解「參考」
首先,我們瞭解一下企業取得收入的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企業取得收入的貨幣形式:包括現金、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以及債務的豁免等。企業取得收入的非貨幣形式: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存貨、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勞務以及有關權益等。

那麼企業有哪些收入可以免徵、減徵、不徵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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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徵稅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徵稅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徵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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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稅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

(一)國債利息收入

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組織:

1.依法履行非營利組織登記手續;

2.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3.取得的收入除用於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於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4.財產及其孳息不用於分配;

5.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註銷後的剩餘財產用於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6.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

7.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

企業所得稅法所稱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不包括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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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徵、減徵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第九十條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是指: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採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企業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不得享受本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所稱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是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項目。

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承包經營、承包建設和內部自建自用本條規定的項目,不得享受本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汙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範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施行。

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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