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巴車墜江現場視頻曝光,出事大巴可能出於何種狀況才會發生急轉?

月下0鬱金香


應該屬於嚴重疲勞駕駛

另有說法如下:

1.突發疾病一一公交車突發疾病在以前的媒體報道中應該不是孤例,有多起,值得慶幸的是司機發作瞬間,職業精神和下意思的反應是立即剎車或減速靠邊剎車,順勢按下開車門按紐。

點評:疾病發作說不合符常理。

2.突發搶奪方向盤說一一視頻顯示並無車頭擺動等異常現象。

點評:真的是有人搶方向盤圖謀不軌,結果還好一些,絕對不會衝向橋邊,因為老司機一旦遇上這種情況首先剎車,護住方向盤。
(與文字無關)

3.嚴重疲勞駕一一從視頻來看,公交車在橋上行駛的瞬間情況是正常行駛,速度也是准許範圍,按理說大車應該在裡邊在道行駛,不知道何故駛向小車道。

問題出現在按照正常方向行駛的一輛轎車迎面駛來,瞬間二車即將會車的時候,公交車沒有任何症兆的左直拐撞開小車頭部,瞬間的相撞使公交車前身騰空起,一個躍起撲向橋下的大江⋯

點評:毫無症兆的乾脆撞開小車,一個"馬躍檀溪"把一車人帶入冰冷的世界,只能分析出駕駛員夜晚睡眠嚴重不足,假如他是8點上班,估計吃了點東西,洗了臉,加上早上人流高峰,複雜的路面情況使他精神尙可集中應付,但是,高峰一過,路面清靜不少,時間也是十點,車上人不算多,於是開始鬆弛神經了,一陣倦意襲上心頭,面部肌肉崩緊,麻木,他努力睜開眼睛,心臟卻感到不舒服,只有閉上眼睛,全身一陣鬆弛,他真想就這樣睡過去,他下意識的努力睜開眼晴,前面就是大橋,此時的大橋顯得很落寞、清冷,他的開始仰頭作苦苦思索人生狀的姿勢變成低頭思故鄉了,快要閉上眼睛的餘光突然發現一輛小車迎面駛來,平時只要眼睛瞟一下車頭左邊與黃實線的相對位置就可相對而過,但是,大腦的興奮神經己被抑制神經控制住了,極其慌亂的瞬間左手加重力量,一陣劇烈的踫撞使他睜大恐怖的雙眼,寬大的河面張開雙臂迎接著從天而降的"飛車"⋯

一陣劇烈的漩渦翻騰後,江面趨於平靜⋯

這注定是一場慘烈的悲劇,一聲嘆息,首先回答這道題,破例哆索,目的是提醒司機朋友們一一人命關天!


良人執戟2


重慶墜江公交車司機冉某,現年42歲,正值壯年,駕齡20餘年,駕駛公交車也已6年。據網上消息,此人性格活潑開朗,愛好健身、唱歌、釣魚;討厭違章,會照顧人。


事發的10月28日,跟往常一樣,習慣性的4點多就起了床,洗漱完畢,還興致很高的k歌《再回首》一首後,來到公司上班;6點左右駕駛公交車正式發車,來往於非常熟悉的22路公交車的固定線路之上;時間將近上午10點,冉某再次把自己每天操作的愛車開上了重慶萬州區長江二橋。……沒想到他此次上橋,連同愛車和車內的乘客,都成了最後一次。……

從公交車在前方無車,又毫無症兆的突然越過中心實線,撞過紅色私家車,爬上人行道,衝破攔扞,掉入幾十米的江中這些在眨眼間就完成的連貫性動作,再結合司機冉某的年齡、為人、身體狀況、當天的心情、處於上午10點鐘的時間段,還可看到上面顯示公交路數的電子屏正在閃爍。個人猜測,覺得當時的情景,可能是冉某在與某人發生的爭執中,突然遭到某種外力對頭部的致命一擊,使他瞬間處於意識不清的狀態,才使車子在眨眼間完成了這些致命的連貫性動作,墜於江中。……



當然,這只是個人猜測而已,正式消息,還是再次靜待官方的調查公佈吧!


圖片摘自網絡


知足常樂1284922


昨天公交車行車記錄芯片已然搜索到,今天出事公交車也已打撈出水,接下來只要對芯片進行修復並對車輛進行技術分析相信離事故真相已不遠了。目前關於事故原因大家都有各種各樣的猜測,我謹將我所聽到的各種猜測闡述如下,至於最終結論只能靜待官方的調查結論。

根據當時前後車輛的行車記錄視頻來看:出事之前這輛公交車一直處於正常行駛狀態,卻在前方並無任何障礙物,也不存在超車現象的情況下突然越過中心實線,在撞擊一輛紅色小汽車後衝上人行道並撞斷護欄墜入江中。這的確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為什麼一輛正常行駛的車輛會在前方並無任何障礙物,也不存在超車現象的情況下突然越過中心實線呢?事發當時本人正身處事故發生地重慶市萬州區長江二橋橋頭一側的北濱路,因此在第一時間接觸到一些親眼目睹事故經過的行人並曾就事故經過有所交流。目前我大致聽說過如下幾種說法

爆胎說:如果當時這輛公交車的左前輪爆胎的確會導致車輛向左側偏移方向,不過從視頻來看該車當時並不存在超載超速現象,即使爆胎以一個老司機的專業素養應該會在第一時間採取措施,然而現場並不存在減速痕跡,也不存在塵土飛揚的現象。

方向失靈說:但方向和剎車同時失靈的現象是相對罕見的。

玩手機說:玩手機的確是導致交通事故的誘因之一,但在前方無障礙的情況下即使玩手機會導致車輛方向在一定程度上偏離,但一般不至於偏離這麼多。

疲勞駕駛說:有一部分熱心群眾翻出了事故當天凌晨四五點時駕駛員的K歌記錄,但前一晚的K歌記錄是在十點左右,沒證據證明中間這幾個小時駕駛員沒休息過。

故意製造事故說:作為一個有22年駕齡的老司機應該不會輕易被一時的言語激怒而製造這樣一起重大事故。當然他在個人生活或工作上有沒有不順心的事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打鬥說:有人推測事發當時有乘客和駕駛員起了爭執,甚至有打駕駛員、搶方向盤等動作,可如果是這樣作為一個老司機應該會在第一時間踩剎車,即使沒能來得及避免悲劇的發生,至少現場會有減速跡象,然而並沒有。

突發疾病說:個人以為這是可能性最大的一種說法,不過到底究竟事故的真相是什麼還是靜待調查結論,以上原因皆為推測。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重慶萬州墜江事件,在歷經女轎車司機“中槍”等輿論反轉後,最後真正的原因曝光,讓人唏噓不已,原來是司機女乘客互懟惹悲劇!衝動是魔鬼!

根據調查情況,人們可以看到生死五分鐘發生的狀況,簡單歸納一下:22路公交車因道路維修改道,司機冉某雖提醒女乘客劉某,劉某錯過站仍抱怨司機,要求下車,發生爭吵。10點3分,乘客劉某開始起身到駕駛員右側爭吵,相互有攻擊性語言,矛盾升級。10時8分,公交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米處時,劉某右手持手機擊向司機頭部右側,司機冉某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側身揮拳。雙方來回中,冉某用右手往左側急打,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相撞,撞斷護欄墜江。

五分鐘,口角之爭加肢體衝突,改變了十幾個人的一生。女乘客充滿戾氣缺乏公德,男司機喪失職業安全操守,原本生機勃勃的乘客被牽連,葬身江中,妻離子散。這樣的悲劇,有太多細節需要還原、相關法律責任需要追責。女乘客和司機涉嫌犯罪嗎?他們死亡後,其他去世乘客的相關民事賠償責任誰來負?公交公司時責任主體嗎?

可以確定的是,乘客劉某兩次持手機攻擊正在駕駛的公交車司機,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駕駛員冉某在駕駛中,和乘客互毆,不意識到可能危害行使安全,還升級行為,嚴重違反公交車駕駛人職業規定。

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的互毆行為與危害後果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兩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涉嫌犯罪。

《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雖然女乘客和司機共同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由於兩人都已經死亡,公安不會立案,所謂人死案消。嫌疑人死亡,刑事責任不存在,但是死者家屬可以民事起訴公交公司和司機親屬。

無獨有偶,就在重慶公交墜江事件發生第二天,北京也發生了乘客襲擊公交車司機事件。北京交通廣播《北京一公交司機遭乘客突襲釀車禍!警方:已刑拘 》報道,2018年10月29日上午,一輛678路公交車行至南三環外環,乘客鄧某(女,57歲,本市人)稱坐過站,要求司機停車遭拒絕。

鄧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擊砸司機手部,公交車司機躲閃中車偏離正常行駛方向,與左側車道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發生剮蹭。目前,嫌疑人鄧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公共安全不是兒戲,還有一起法律判決可以拿來參考,2015年11月30日晚,陳某乘坐廣州市夜48路公交車因睡覺錯過車站和司機發生爭執,並上前搶奪方向盤及強行踩下剎車,急剎車導致車上部分乘客摔倒。法院判決:陳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那麼後續的賠償,公交公司可能要承擔民事賠償,相關責任領導是否被處分,還不得而知。但是交通運輸部門藉此事件組織教育學習,查漏補缺,完善應對方案,出臺嚴謹有效的標準,是明智之舉。

五分鐘的爭執互毆,十多人生命無辜逝去,重慶公交墜江事件,不僅僅要對兩個肇事者道義譴責,還要昭告天下,不要為了一時之快,損人損己,拿生命當兒戲。而公共安全的保障,公民道德的提高是加分項目,基礎項目是安全設施的周全配套,法律培訓的有力執行,還有應急狀況的正確應對。重慶公交的悲劇,教訓太深刻了!

同意南瓜的觀點嗎?歡迎留言拍磚,一起探討!


南瓜博士劉楠


難道就沒有司機被乘客揍了一拳 剛好從右邊打到司機機頭部 司機向左側倒 同時右手往左帶腳下用力 都是一瞬間 等他從襲擊中回過神時 車巳墜入江中 圖片中駕駛位好像看不到坐著的駕駛員 純屬猜測哈



王波57671747


每一幀都認真看了下,特別是最後幾幀,感覺根本看不到駕駛員,駕駛員先倒下的可能非常大,無論倒下的原因是什麼。

不相信以下網友推測:

1.自殺說。如果是自殺,他會極端亢奮,會選擇加速衝撞,即便不亢奮,很冷靜,他也會加速,因為殘餘理智會告訴他,不加速,可能衝不下去。但視頻車似乎沒有這個跡象。

2.爆胎說。沒看到塵土飛揚,沒法推斷這個結論。

3.機械故障說,不管怎麼故障,剎車還是,方向,一個失靈,一個打滿圈,不可能。要是油路斷了,大家都得失靈。

具體原因,我們還是得等專家拿到更多證據得出。





大面積殺傷武器


真相來了。

經過10/31號潛水人員的努力,行車記錄儀和SD卡打撈出水後,SD卡數據恢復成功。事情如下:10月28日凌晨5點50分,駕駛員冉先生駕駛重慶萬州22路公交車路線正常行駛,9點35分,乘客劉女士在龍都廣場四季花城站上車,目的地為壹號家居館。但是由於道路維修改道,車開到南濱公園時,冉先生提醒大家壹號家居館的乘客請在此下車,劉女士未下車。

直到劉女士發現坐過了站,要求下車,但是該出沒有公交車站,駕駛員不會停車的。於是劉女士與冉先生開始爭吵,雙方爭執逐漸升級,並互相產生了攻擊性語言。當車開到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米處,劉女士用手機毆打司機頭部,揮拳毆打司機頸部,過了一會,劉女士再次毆打司機肩部,冉先生用右手格擋。在10點8分51秒,冉先生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與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相撞,墜入了江中。後來也正是小轎車的女司機並沒有錯。

駕駛員冉先生前幾天的生活是正常的,行為也是正常的。前一天,他與父母吃了飯,沒有飲酒,一切正常,當天天氣晴朗,事發路段也是平整的,路況、燈光等等也是正常的。

當時車上沒有一個乘客願意出來勸架,結果就是15個生命香消玉殞。

一、吃瓜群眾:“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如果車上有人及時制止並勸阻劉女士的行為,告訴她行駛在橋上很危險,很可能她就情緒緩和得多,就會明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為什麼一個勸解的人都沒有呢?

這就要說到社會心理學上的社會現象:旁觀者的干擾。大部分人在遇到這種情況時,都是選擇冷漠、無動於衷,覺得與自己無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有人明白了這樣的危害,想要去勸架,也可能會猜想其他人也許會去勸的。巧合的是,大家都這麼想,結果就是誰都沒有伸出援助。這就是

責任分散現象在場的人越多,單個人越不可能提供幫助

什麼情況下,旁觀者才會願意幫助他人呢?社會心理學告訴我們:只有當情境讓我們意識到了事情的發生(條件1),將其解釋為緊急事件(條件2)並確信自己有責任要(條件3)去幫助時,才會伸出援手,三個條件缺一不可。不幫助與自己無關的人,這就是勿以惡小而為之。

什麼時候我們最願意為他人提供幫助呢?

1.受害者指定要我幫忙

2.我們感到很內疚

3.我們剛剛看過了其他的助人行為

4.受害人與我們很像

因此,如果受害者是我們,可以採用這些方法及時拯救自己。


星遠xingyuan


冉某是突然被人拽到前門投幣機那個位置,被拽的那一瞬間,冉某條件反射的用左手抓方向盤,結果順勢就把公交車帶入左轉方向。具體情況還需要警方調查




我19歲打爆梅西


重慶大巴掉江事件,從各種條件判斷,司機也是老司機,路況非常熟悉,車速也不快,關鍵是,而且能撞到一輛車,橫衝直撞的掉到江裡,當時的緊急情況,可能只有3種,一種是司機沒有知覺了,另一種是司機有知覺的情況下,被逼無奈,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司機主動,把車開到江裡,更像哪一種?



司機正式40多歲,家裡正好是上有老下有小,這個年齡的人,理智的概率更大一些,說他主動把車開到江裡,顯然站不住腳,也沒有任何根據和前兆。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被逼無奈,這種被逼無奈起源於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與人發生了口角,情緒比較波動的情況下,另一種情況就是,被人突然間,威脅到,不得不這樣做,這個可能也不大,因為車上有十幾口子人,都有手機,早就報警了,這種可能性貌似也不太成立,剩下的就是第三種可能了。

司機在沒有知覺的情況下,心臟病復發,癲癇病,還是哮喘復發,司機有沒有這樣的病史,這個有待調查清楚,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被人撞傷,或者遭人襲擊,自己沒有直覺了,也無法控制汽車,直接就橫衝直撞,掉到江裡了,無非就這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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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藏自駕遊


重慶大巴車突然拐頭撞向大橋護欄墜江事件,來的太突然了,也太蹊蹺了。司機駕齡20年,開22路公交車也已經六年了。可以說是一個老司機,經驗豐富,開22路公交車簡直就是輕車路熟,閉著眼也是可以開的。

但是就是這麼一個老司機,當時又沒有出現什麼意外事故,車速也不快,那麼為什麼突然拐頭衝進江中?這一點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為了幫助大家揭開謎底,不妨大膽推測一下。

當天司機在凌晨還在K歌,說明其心情非常好,排除心情不好,引起突發心臟病的可能,也排除自殺的可能。

那麼為什麼這位老司機會開車衝向江中呢?最有可能的就是這位老司機當時心情太興奮了,出現了幻覺,或者是看到了海市蜃樓。以為江中有路或者寬闊的馬路,所以開車越過黃線加速拐向江中。當撞斷護欄的時候,才猛然驚醒。這時更有可能在慌亂之中把油門當剎車,才導致車輛不可控制,墜入江中……

當然,這只是個人的推測,具體事故以調查結論為準。見智見仁,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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