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表哥」影子

一、什麼是影子銀行

首先,鑑於概念太容易混淆,有必要先簡單界定下影子銀行。

太晚了沒時間查文獻了,直接查百科吧:按照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的定義,影子銀行是指遊離於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包括各類相關機構和業務活動)。

按此定義,注意兩點:(1)是遊離於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如果是還是留在銀行體系內部的監管套利行為,則不算影子銀行,一般稱為銀行影子,比如剛性兌付的銀行理財業務。(2)是信用中介體系,那麼規範的非中介性質的直接融資,比如發行股票、債券等,也不屬於影子銀行。

再結合其他文獻,可見,影子銀行的邊界並不是非常清晰,大致就是指,介於傳統銀行存貸業務與規範的直接融資業務之間的一些業務類型,最為典型的就是各類資管業務。它們也能起到實現資金融通的功能,但是監管卻不如銀行業務那麼嚴格,容易誘發風險。同時,各國的影子銀行內涵也會不太一樣,五花八門。

二、怎麼理解“必要補充”

這一句“必要補充”,基本上可以理解為是沒什麼信息量的一句話,只是對客觀現象的一個如實陳述,大家不必過度解讀。

為什麼這麼講呢?因為,在這個星球上,沒有一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可以發達到覆蓋全體國民,滿足一切融資需求,金融體系最發達的美國也做不到。總有陽光照不到的地方,所以總歸有影子。光靠銀行、直接融資,是不夠的,影子銀行、非正規金融必然會存在,最後形成一個多層次的金融體系,最上層是滿漢全席,中層是高檔餐飲,再下層是路邊攤,這樣大家都有合適的東西可以吃。

所以,不是你允許不允許它存在,而是它必然會存在,形成對銀行、正規金融的補充。因此,這句話,只是陳述了這個客觀事實。

三、怎麼理解“依法規範經營”

既然這個影子銀行、非正規金融必然存在,不可能被消滅(真要強行消滅路邊攤,則可能導致底層的民眾餓死),那麼我們應做的就是立下規矩,要求大家遵守遊戲規則。

因此,我們就應該把近幾年的金融嚴監管,理解為“立規矩”,而不是理解為要消滅影子銀行。比如,銀行理財業務(當然,按照我們前文的界定,它不是影子銀行,是銀行影子),以前實施剛性兌付,其投資風險其實是銀行承擔的,但銀行沒有將其納入監管(比如計提資本),所以存在監管規避,就要補上。這就是立規矩。金融業畢竟經營的是風險,不立規矩不行。

因此,規矩立好了,落實好了,大家參照執行,還是可以辦理規範的影子銀行業務的。所以,從這一角度而言,這次提到的“依法規範經營”,本身指的就是目前正在推進的監管工作,並沒有政策轉向。但也可以藉此明確一下視聽,反駁了某些認為嚴監管就是準備消滅影子銀行的錯誤觀點。

只是,大家做習慣了不規範的影子銀行,規範的反而不會做了。現在要求大家糾正,真落實起來的時候,一個比一個叫得慘。最後,我們看到的景象是:

領導一邊拍著小王的肩膀,一邊和藹地說:“小王啊,只要業務規範,我們還是支持你大幹一場的……”而小王,已經在規範的過程中,奄奄一息了。

其實,他也不是奄奄一息,他只是忘了規範的怎麼做了。給點時間,會想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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