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了临时用工协议就可以不交社保吗?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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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用人单位自作聪明的给职工签订各种协议试图免交社保,这些都是不可以的。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不是可以跟职工互相约定的。而且不管是临时工还是试用期,都是应该交纳社保的。判断用人单位应不应该交纳社保的主要因素是: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关系,一般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般来讲,我们只要在单位工作,受用人单位管理,有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就可以判定为劳动关系。

但是,劳务派遣用工是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费,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

这样,劳动者就要受到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的双重管理,但劳动者还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

法律上关于劳动用工必须缴纳社保是有明文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不管是试用期还是临时工,都是建立了劳动关系的。

合同法同时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社会保险的内容。

所以,关键是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一般来讲,职工要想证明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也很简单,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就可以。

职工只要提供工作证、工作牌或者工友的证明就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有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明细或者工资条就更好了。

用人单位要提供工资支付凭证(会计账)、用人单位的招用人员登记表、报名表等资料,考勤记录等等。

只要确定了劳动关系,就可以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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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社保是从劳动者实际工作之日起开始就应该缴纳的,和签不签劳动合同没关系。单位和劳动者签临时用工协议,是为了避免去劳动部门备案,不备案,就能逃避劳动部门监督其给员工缴纳保险情况,用人单位就可以专制度的空子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明显是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社保法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完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该情况,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修正其不法行为,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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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邀答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临時工合同能否交社保的问题:如果在一年之内是不存在交社保的;但签订超过一年的合同,是必须双方协定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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