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縣官是正處級,省官是正部級。
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的通知》,公務員基本工資由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構成,縣長的職務工資一年大致為1835*12=22020,省長的職務工資一年大致為4765*12=57180,而級別工資比較複雜,分為27級。級別工資和任職年限等有關。
按照上表粗略推算,縣長一年的工資收入應該不低於5萬,而省長則不低於50萬。
那麼清朝呢?
清朝,官位的等級劃分更加明顯。品級由一品一直到九品,然後每一個品級又分為正和從兩個級別。合成為九品十八級。
清朝的官員區別很大,待遇差別也體現在方方面面。
例如服飾,大家都經常看宮廷劇,可以看到官員的頂戴到官袍都不一樣。
按照要求,只有五品以上的官員,衣服上才配裝飾寶石。以下級別的官員只能用金頂了。二品以上可以帶珊瑚,那個時候的珊瑚可和現在不一樣,十分珍貴難的。
住宅面積,從一品的官員就可以享有二十間房的待遇,而正二品卻只有十五間,四品官能給10間,到了七品的知縣,只能享受四間房子了。不過,即使八、九品官也會給住房3間,也就是一般的小四合院。從這點來說,清朝的住房確實不緊張!應該是實現了大庇天下官員俱歡顏。
但是養廉銀的差別就大了,這一點也可以理解,官越大,廉潔的成本就越高麼,這個道理自古亦然。畢竟一品大員腐敗之後的結果損失更大。一品大員和七品知縣之間的差別可以達到10倍以上。
一般的總督和巡撫都是正、從二品,一年可以拿到13000兩,按照一兩銀子200元折算,大概是260萬;而七品知縣摺合大概是24萬。
再想想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個待遇可真是不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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