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淘寶網店惡意刷單套現,觸犯詐騙罪被判刑四年三個月

河南省臺前縣一男子王某,曾因犯盜竊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後來到廣西平南縣,與官成鎮的李某(另案處理)等人合夥做“生意”,用“巧妙”的非“一般”賺錢方式套現紅包。經平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平南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繼續追繳被告人王某共同犯罪所得人民幣51580元返還給被害單位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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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淘寶推出的“手淘拉新活動”中規定:淘寶老會員邀請新用戶在淘寶網上註冊賬戶,則老會員和新用戶都會獲得10元至188元的購物紅包,紅包金額可以在淘寶網店購買實物商品。王某見到這個活動,就“靈機一動”——套取“手淘拉新活動”中的紅包金額。於是,王某於2018年2月18日在他註冊經營的“某閣”淘寶網店中,以出售“大富豪棋牌遊戲幣”等虛擬商品為由,通過QQ群發佈信息:在“某閣”網店以“刷單”方式套現紅包,可以按紅包金額70%的比例返還給用戶。

截至2018年2月23日止,被告人王某夥同李某等人通過惡意刷單的方式套現紅包金額51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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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縣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檢察機關指控的詐騙罪罪名成立,依法應受到刑事處罰。遂作出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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