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打金沙|陈盈帆返乡画像

铁打金沙|陈盈帆返乡画像

人们说孩子的记忆很少,但他们记住了,便牢得可怕。

引 言

故乡金坛,位于江苏南部,属吴地,隶属常州,古名金沙。自石器时代便有先民居于此,春秋,战国,秦汉,晋代,这座城不停地流转于不同的小国里,直到隋末农民起义,乡人自立为金山县,之后它一直为县,直到近代。

这是一座非常小的城市,一转头,人群里就能看见三两熟人。总共的几条街道,几条河,对于生长于此的人来说,早已烂熟于心。由于小,所以显得略有点封闭,不同于苏州那样一个外来人口居多,吞吐量巨大的地方,金坛是一个安安稳稳的地方,它吸引不了太多人,于是本地人在此自得其乐。居住在小城市其实是一件十分舒服的事。

这座对于我来说意义非凡的城市,从小学时老师就开始教育它的重要性。说是太平天国当年整整两个月,都没打下来,最后丹阳门的一个守将开门迎敌,金坛才最终失陷。丹阳门至今还好好地保留在那儿,甚至有条主干道被命名为丹阳门中路。但每个金坛人都会背这样一句俗语,“风吹的溧阳,纸糊的丹阳,铁打的金坛”,若你问他们金坛的名人,他们也会告诉你段玉裁华罗庚。稍有学识的,又会添上储光羲,戴叔伦。

在我十二岁离开家乡去苏州求学后,对金坛的印象逐渐模糊。六年时光里,我的眼前不断被新的,陌生的,又渐渐熟悉化的东西充斥,与此同时,印有童年记忆的金坛已更像一个影子,附丽在记忆最深的阴影中,偶尔回忆,让人怀疑它的真实。

虽然如此,我仍常常想起家乡,不是它的全貌,而是一点一滴,那些小物件,那些在我生命中一闪而过的人,那些味道……我想起家,然后想起奶奶家墙体脱落的灰斑,成了类似骷髅的样貌,路过时都要闭着眼;想起自己家,想起长廊里夏天的阳光,夏天会动的树叶;我想起小区门口让一个三岁小女孩的脚深深陷进去的大洞,想起一排红红绿绿的热水瓶,刚装满热水,气鼓鼓的正在蓄势,木头塞子随时要飞出来……

人们说孩子的记忆很少,但他们记住了,便牢得可怕。我回忆中的那些根深蒂固的东西,现在大多已经不复存在。现在,多年后,如果一个人恰好踩在一片水泥地前,他们不会想到下面深深埋着的是一个小女孩对故乡为数不多的回忆。

每次返乡,望着越来越近的金坛站的收费站,底气越来越足。哈,到了老子的地盘了,大王要巡山!可是随着汽车的深入,在往市中心不断钻进的路上,一股陌生感扑面而来,我开始惶恐,开始不由得问自己,我有资格来巡视它吗?我连它的新颜都认不及,更别说是原貌了。那时我感到更多的是无可奈何。

这是一种与日俱增的陌生感。你有多少年没有见过家乡的春秋了?以后又能见到几次?你以后想留在家乡吗?不,不想,辛苦了那么多年,谁想最后只留在一个小城市?我们每个人慢慢地蚕食它,掏空它,然后又眼界颇高地远走高飞 。

这种陌生感还会继续。

小提琴老师

七岁起开始学小提琴,直到上初中渐渐荒废,在最为繁忙的五年里,感觉就像,嗯,从来没有周末吧。

老师是个东北人,长相颇有点儿老气,脸上的肉简单地堆为三堆,侧颜深深地凹陷,脸上油光可鉴,肉头鼻子下是一个令人心虚的假笑。

第一次见她就感觉大事不妙,她在帮我装琴弦,线刚套上柱子,大力一扭,转瞬间那根弦已经被绷断了,断了的丝飞弹在她的腮上。我知道被琴弦弹到是什么感觉,特别痛,同时又很痒,她若无其事地揉了揉腮,强装镇定地换起了下一根,同时又轻描淡写地问一句:“带了几套弦啊?“

这么装弦的老师,上课之凶悍可以想见。

她极爱打拍子,仿佛每首乐曲都被严格地划分在节拍里,而我拉琴一向自由散漫,听着差不离音别拉错就行。于是可就惨了,这一行为遭到了极为严苛的打压,脑子仿佛分为四处,一处看谱,一处左手按弦,一处右手拉弓,一处脚底打着节拍,一节课上完脑子仿佛被揍了一拳似的,碎成了四瓣,嗡嗡作响。到了高潮之处,她比我还激动,不仅脚打节拍,手也跟着比划,膝盖随着拍子一弯一弯,嘴里哼哼,一边嫌我拉的不到味儿,抄起一只手就把我的左手拼命往指板上按,把你的手比为蚊子腿,哼哼唧唧地在挠琴。

若她不吱声,脚顺着你的节拍打拍子,那说明你拉的还可以,然而在家练习就算好,在她面前也会不由自主地减了几分。难的地方,底气不足,越拉越慢,她打的节拍声便随着越来越弱的琴声中气十足地响起来,咄咄逼人,仿佛在疑心你是不是在睡觉,你被敲得更虚,装不下去了,干脆停止,说你这段拉的不熟。

若你脸皮厚,有胆量极为不熟练地拉下去,她打的节拍会停止。这时整个房间显得好静,难听的琴音恬不知耻地回荡在房间里,自得其乐,酝酿出一种尴尬的氛围。她的嗓音打破这尴尬“停停停,你到底练了没有。“

在她看来难的地方是没有理由拉慢或者是不会拉的。难就多练,没有练不熟的道理。就是对这样的一个老师,不知道是谁借我的胆子,让我多次回去压根没练却能底气颇重地站在她面前。这是什么情况呢?把难的练习曲一天天地往后推,推到了最后一天,开始安慰起自己是个天才,一下弓便能连绵不断地拉出来,惊艳四座。最后总是在开往老师家的公交车上如饥似渴地一行行读谱,手指疯狂在另一只手上模拟按弦,同时期望在她面前能够超常发挥。

超常发挥的时候还真有,那时我一边胆战心惊地拉着一边喜滋滋地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是天才,更多的时候,是被骂的狗血喷头,哭着离开她家。

于是我怀疑这样的老师究竟会不会笑,会不会露出慈善的一面,能不能结婚,究竟是不是女的。每到这时,脑海里便会浮现出她面露笑意,一脸慈祥的画面,不由毛骨悚然——还是黑着脸好。

年岁渐长,我上了初中,偶尔还是会去上一次,时间也从一开始的固定每两个星期,变成了一个月,甚至半年。等到这时我再像平时那样在她面前演奏,感到的已经不是练不熟的问题,而是力不从心,指法与弓法,由衷地陌生。这时再忐忑不安地站在那儿接受她的责骂,没有了,听到是沉默之后的叹气,“继续吧,以后哪怕每天摸摸琴,千万不能丢了啊。”

之后摸琴也变成了奢望,日渐荒废,终于不再拿琴,这大概是大多数学乐器的孩子的结局。

上海爷爷

我奶奶嘛,一直对上海人没啥好感,觉得他们油里油气。遇到上海的东西,一律以上海贯之,仿佛没什么别的形容词能比上海更能形容那些奇怪的特质。于是隔壁那个刚刚搬进来的上海的爷爷成了她嘴里的上海爷爷。

最初认识他还是因为他的兔子。之前我对兔子的理解一直是花鸟市场那种娇小可爱的模样,没想到他的兔子极肥极大,宛若小狗,被阔绰地单独养在上海爷爷的车库里,吞吐巨大。就像报纸上那些几百斤的肥胖症患者瘫在床上一样,那只兔子终日瘫坐在地上,懒得动弹,吃食时巨大的红色眼睛几乎不动,耳朵软哒哒地垂下来,颇有养尊处优的架势。我奶奶又大为鄙夷,于是兔子得名上海兔子。

我呆呆地看着这只兔子,然后上海爷爷就出现了。冲锋衣、背包、正常的鞋子和裤子,穿在一个老年人身上,未免太奇怪了。毕竟我爷爷和周围众多老年人夏天赤膊,穿着条蓝色平角短裤,趿拉着拖鞋,顶多穿上一件破了无数个洞的白色汗背心就出门了。到了冬天,破旧的棉外套下面,七七八八裹着各式保暖内衣和背心,棉裤筒厚得能直立,硬生生裹成粽子。

见这身行头,我奶奶又很震惊,我甚至能听见她内心深处的嘲讽,“哼,上海人。”

但我,糟老头见多之后,迅速对这位上海爷爷产生好感。国庆放七天假,他邀我到河边钓鱼,我屁颠颠地去了。那时我看到了故乡早上的河景,在太阳还没变得刺眼的时候,他让我帮他到土里挖蚯蚓,我挖着了,不知怎么弄出来。“用手拿啊”“泥巴太脏”“泥土不脏,泥土是芬芳的”。接着他向我解释泥土为什么是芬芳的,说得我释怀,殷勤帮他捏出了好几条蚯蚓,接着带着满手泥回家。

奶奶问我手为什么这么脏。“不脏,泥土是芬芳的。”“你信他鬼话!”

接着便不能找他去玩了,连看兔子都得小心翼翼,因为我奶奶怕我也跟着“油”起来。但是竖着耳朵,可以听见他爽朗的笑声,听见他主动和别人攀谈的话语声,普通话矫枉过正,又带着点上海口音,在一堆嗡嗡的乡音中极具有穿透力。我听见他曾向我奶奶问起过我,可我永远在学习。

但是有一天,奶奶突然端出了一盘大腿,并主动告诉我是上海爷爷送给我吃的。我记得那天我吃得很开心,因为从来没吃过有那么多肉的大腿,烧的又是那么好吃。是一种我没吃过的肉,是什么呢?我没细想。

但是那只兔子没了,我一惊,跑到他门口敲门,敲了好久好久,直到把他对门的人敲出来,告诉我他已经搬走了。我咂摸着肉的香味,心中悔恨着吃腿时开心的神情。

这就是我对这位上海爷爷为数不多的记忆了,之后他再也没回来过。

文具店老板

文具店大概是小时候零花钱流去最多的地方了。

因为不止卖文具,还卖辣条、棒冰和小玩具。

文具店靠着我们这些小孩子为数不多的零花钱硬生生撑起了一家收入的来源,想想也觉得伟大。但是薄利多销,也许他们其实赚了很多钱也说不定。文具店地理位置优越,紧挨学校大门,店后开的小窗直对学校内部。下课了,我们排着长队,递过五毛一块的巨款,接过老板从防盗窗缝里送来的辣条。放学了,小店直接被堵死,人挤人,场景蔚为壮观。老板被一群伸长脖子的小学生围绕,极为迅速地找钱。

这大概是为数不多的主要和不到十岁的小屁孩打交道的职业吧,想想就尴尬,赚小孩的钱,谄媚不得,小瞧不得,一不留神还要被人家取笑。

但是他仍然嘴甜,好像很懂小学生那点小心思。拿出一摞小破纸做起了会员卡,于是一下子档次就上来了,接着满嘴承诺你买完登记一下,多少次可以换个小礼品,虽然不久之后双方都忘了这事。被一群神情认真的小女生环绕着,面对着同样一群神情认真的芭比娃娃,神情认真地提供自己的拙见到底哪个好看。要送礼品,包装起来毫不含糊。要是在那里写起作业,满口夸奖字写得好看,夸得你都觉得这是真的。

于是小学生更喜欢同他亲近。一到开学领书的那个下午,文具店门口异常火爆。我们就像每学期开学要做的那样,挑好书皮、包书纸,再把一摞书交给老板,接着开始漫长的等待。老板、他女人、甚至他儿子全部出马,忙的脚不沾地,一只眼睛招呼着挑好书皮的放在桌上,另一只眼睛又要留神书皮别包皱了,别贴起了泡,旁边还有一双小眼睛盯着呢。小孩子批评起人来毫不留情面,他也乖乖地低头认错。

由于只会买辣条,买小文具,曾经的我消费能力十分有限,两块钱便觉得是巨款。我妈觉得这么天真不好,反复强调人要社会一点,要老练一点,要像个见过大世面的孩子。于是我就开始极为社会地讨价还价起来,两块钱的笔还成了一块五,刚想摆上一副不答应老娘就不买的神情,老板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我郑重其事地将钱放到他手上,他看都没看直接揣进口袋。不知怎么地,让人大受打击。

如果人生的足迹能够被画下来,那么代表文具店的那条线在初中之前一直占据着主要位置,但是初中之后,这条线一下子断了,干干净净。当然会是因为我离开了家乡,但是每个假期回来,看到门口永远还是挤着那群小学生,顿时不想进了。曾经我也挤在里面,没什么感觉。现在我在门口远远地旁观,一下感觉到,我们是不同的人。

而老板呢?他一直是一个成年人啊。他能意识到这种不同吗?他脸上那职业性的媚笑已经抹不掉了。

小店爷爷

小店爷爷身子瘦小,满面红光,两条细微的眼睛被脸上的横肉挤得近似没有。乍看总像是在漫不经心地闭目养神,但是,葛朗台不都是这样的吗?

他家小店附带个院子,不知什么时候还执行过店的职能,店内也像模像样地摆着些货,但早已不知是哪年的了。从没见他进过货,而院子里的打牌、麻将以及喝茶聊天生意,从我记事起,就一直兴旺不衰。

但我一直叫他小店爷爷,人们则叫他老蒋。

最早的一次,大家在打牌的时候,我混在人堆里,把他卖不掉的小货物悉数拆开,挨个把玩,恰巧被他看见了,大怒,逮着我骂了一顿,又马不停蹄地跑到我家把我奶奶叫来,又是一顿臭骂。

按理说有了第一次不愉快的回忆,日后我该对他敬而远之才是。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和他熟上了,仿佛以前的那些不愉快,完全没发生过一样。我在打牌的人中间大声朗读绕口令,大声出一些脑筋急转弯的题目,偶尔有一些心善的老大妈不嫌麻烦在打牌的间隙回答我。接着到院子对面的草地上去捉虫,大声带领一堆小孩火并另一堆,累了就到小店里面去,接过他女人递来的泡泡糖,跟着众人喊他老蒋。

老蒋的女人长得白白胖胖,慈眉善目,黑色的烫过的头发弯曲着垂下来,穿着围裙,戴着喜庆的大花袖套,见到熟人隔着老远就赶着叫。一对比,老蒋话少得多,笑容总像是冷笑,他好像并不熟悉人情往来。

每年回家,他的女人仍像以前那样,在我刚刚出现在路口时,就大叫看我回来了,老蒋永远站在柜台里,手托玻璃保温杯,看着你不露声色。再到后来,他的女人看见我不再老远地招呼了,当我去招呼她时,她会愣上一会儿,接着歉意地笑着说我长高了,老练了,她都认不出了。最后,为了避免遗忘的尴尬,我就如同互不相识一样走过。

那时我偶尔瞟瞟老蒋,他蜷缩在藤椅里,相貌没变,脸更红了,头发更少了,硕果仅存的三撮较长的头发被他煞有其事地横贯地中海而过,眼睛依旧深埋在那堆肉里,不知是睁是闭,也不知他是在闭目养神还是在继续打他的算盘。

远去的味道

我让我妈给我带南洋八珍烤鸡,她给我带来了烤鸭。

问她时,她说没了。那以后再带吧,她思考良久,仿佛在犹豫要不要告诉我这个不幸的消息,最后,她说,“哦,以后也吃不成了,店关了呀。”

轮到我傻眼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个已经踏上虚无之途的烤鸡,我的舌头在五味中洗过一遍之后,突然想起了它的味道,可是它已经悄悄地消失了,在恰恰好我应该忘掉它的地方,忘掉它的味道,忘掉它的相貌,只是模模糊糊地认定一个道理:这东西记得很好吃的时候,它再也不能重现。

这意味着它从一个人的记忆里完全消失了。

消失的不仅是烤鸡。

情况总是这样,上一个寒假我还正在这家店里吃得难舍难分,下一个暑假原地已开了另一家店,留的只是一个念想,念想过后呢?没了。我孜孜不倦地等待着下一家啤酒烤鸭,下一家家门口大排档,下一家包旺锅贴。运气好,在我老家那个小小的县城里找到了新开的另一家,吃着也不再是那个味了,也许是没了以前的苍蝇乱飞,也许碗底少了那些奇怪的黑色小点点,但这时就会感觉以前的脏乱仿佛也脏乱的有些道理。

没有哪一种味道是可以永远地存在于世间的,更别提什么老店,那些与一个人的手艺息息相关的独门味道尤其是这样,更何况,味觉总是伴随着过去的记忆而来,不可挽回的记忆决定了那时的味觉同样一去不复返。

现实就是这样得令人难受,就是因为这些小店不会在门上贴着“最后十天清仓大甩卖”的标语,更不会像廉价大卖场那样用高音喇叭向路人高声播报他们即将倒闭的新闻,前一天它还好好地呆在那里,就像以前那样,与门口的路,边上的树,旁边的小店,甚至是匆匆走过的路人融为一体,带来一种将在这里天长地久地呆下去的错觉,但第二天,它已经悄悄地消失了。徒留下一群味觉记忆渐渐模糊,并只能不断模糊下去的人空空怀首。我想,就算他们广告天下,这又能带来什么呢?注定消失的命运已经不可挽回。

一切的味道,它们可以永恒不变吗?它们的保质期可以有多长呢?短的,不过是一个人一部分的寿命,长的,可以长过几代人的时间吗?新的店不断出现,留在新一代人的记忆里,过去的味道,终究在不断模糊自我的过程中走向消亡。

砍树,真的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

是我家小区的树。

我知道路太窄了消防车开不进,我知道老树了大树根快动墙基了,可总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一点点舍不得的小情愫在如此不可辩驳的理由面前显得那么脆弱。

要砍的树已经提前被点上了红点,很有犯人午时当斩的味道,那天下午我去拍了下照,看着那些树眼泪硬是没流出来。它们多自在啊,在这里生活了三十年,枝杈贴着人的窗子,阳光晒不进,映成了绿色,鸟叫早上能吵醒人,隔着窗看得见小鸟筑巢,多年后我在高三的晚自习时听见这久违的熟悉叫声差点哭出来。这种叫声,还有阳光,全是根深蒂固的记忆。

第二天砍树了。锯子响了很久,在我家的窗子下。耳朵堵住了,声音流进来,原来砍一棵树要这么久。后来我的同桌读三国演义,范疆张达手起刀落,割了张飞的首级,她问,怎么割得这么快呢?要不然嘞?她以一手为刀,作奋力切割状,画面感极强,观者皆变色,那时我一下子想到了那棵树。

电锯持续在响,树冠开始摇动,最后树冠重重地砸到地上,人们发出一声欢呼,转战下一棵。

多年后我看到怦然心动里的朱莉保护橡树的情节时顿生酸楚之感。人的感情在实用,在安全面前是那么渺小,在它们面前我们甚至没有资格谈到感情。但是感情就没了,对它落泪的人被看作疯子,看作无病呻吟的文艺青年。

接下来的几天里树根被快速地挖掉,洞被掩埋,泥土被水泥地填满,长了三四十年的东西,几天就可以被毁得干干净净,然后被大卸八块,面目全非地成为桌子椅子。小区白茫茫,成了一个和别的小区并无区别的地方。阳光恣意射进,亮的让人不知所措。屋里什么都没变,但是,一切都不一样了啊。

只有樟树的香气,还在空中弥漫。几天之后也消散尽了。

墙上的泡泡糖

小时候的记忆不多,仅存的那一些倒是异常地清楚。

记得老家客厅的一个角落上,在大概有4岁的我那么高的地方,墙上深深地凹下去一个坑,虽然不大,却可以看见雪白的石灰墙里灰黑的墙体,我对那个洞莫名感兴趣,大概是因为它是为数不多的我身高所及可以看到的不正常的东西。

一天吃口香糖,把糖从嘴里拖出来一看,雪白的正好和墙是一个颜色嘛,于是推进洞里了。之后几天,家里人没有发现,我走过时,望着那补过的墙,心里总是偷偷地窃喜,仿佛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一般。好几天后,糖沾灰变黑了,家人才惊呼,却懒得把它弄走了。

于是那块糖就长存在那儿了。我对它的记忆特别深,就像是老家的一个印记一样,最初粘糖的那种小心翼翼的激动,好像一直没变。时间久远,后期它已经变成了诡异的红色,每当独处异地,想起老家,第一个想到的总是墙上粘的那块泡泡糖,可真到了家,一个个暑假过去无数次地擦肩而过,都没有正眼瞧过它,大概是走过就知它在,所以没有看的必要。

这次暑假,我终于记住了,看糖!专门当个事情去瞧了,却发现那里是一片比周围白的多的格格不入的新的墙面。糖呢?我指着墙问我妈。“早补了!”我妈惊呼,“多少年前的事了!”

我愕然,心疼的是那块糖,它将永久地呆在那个狭小的洞窟里,甚至都不能翻个身。它的一边,贴着的是层层灰尘和一片干硬的石灰,另一边,则是更加古老的墙体,它将永远保持着当初我按它上墙的姿势,直到什么时候?我也不知道,没人会知道那一片普普通通的墙下竟会有一只这样的糖,一个四岁的小女孩站上去并一直心心念念的糖。

家中装修,我亲眼见到了原本无墙的地方被两片木板隔了起来,成了拔地而起的电视背景墙,也亲眼看见工人在两片竖立的木板外缘堆上累累的砖块,再抹上一层又一层厚厚的石灰,我仿佛听见空气在里面哀嚎,它们将永不得见天日。

在那样一片不算太小的空间里,它们一只紧挨着一只,一只要挪,另一只还要拼命地往旁边挤,它们只会不断地做这样毫无用处的挪挤,而就在薄薄的一板之隔的外面,同样是人世,当五六十年过去,一切都会大为不同,而在一板之隔内,它们还是会像五六十年前石灰堵上最后那丝亮光时那样,进行毫无益处的推和挤。

我常常敲敲那板壁,声音响亮而空洞,和用石灰抹实了的墙发出的声音完全不同。空气们在干什么?是不是在这一刻,它们全都涌到了那片板壁上,贪婪地谛听来自人间的极少的讯息?无论怎么努力,它们难以跨越墙面这道天堑鸿沟,直到什么时候呢?除非这座房子老化,长满苔藓,雨水侵蚀,轰然坍塌,成为废墟。而这,又要多久?

想起这些徒劳的小东西,就觉得心疼。

弹钢琴

钢琴前坐着小孩,脚踩不到节拍器,屁股挪来挪去,两手不时摸,旁边是一虎视眈眈的家长,手拿一棍,大声勒令他读谱。

这样的场景太常见。

但这位弹钢琴的是个老太太。

老太太是我奶奶的朋友,据说身世成谜,身边没有男人,又有人说从没看到有过。这就有意思了嘛,因为她还有一个儿子。

她成了众老太太茶余饭后的谈资,一开始只是背后小声讨论,后来有人当着她的面问道:“你儿子的老子是谁?”

然后呢?我奶奶急切地问。

“她说没老子”

“这奇怪啊,没老子哪来的儿子?“

听到的人大多是这个反应,于是她的感情也和她的身世一样扑朔迷离起来,越奇怪,人们越好奇,越好奇,就越不敢问她,据说她走起路来就像个男人,说话也像。

这样的疑团把她和众人分隔开来,她好像永远也融不进周围的群体,一个人居住,一个人出门,形单影只。

那一天,她居住的那间屋子的窗子里,传来了钢琴声。不连贯,但可以听得出来她绝不是初学者。她在弹四小天鹅,熟悉的旋律,谁都听的出来,其间间或有一些快的地方,一快就全乱,于是她毫不嫌烦地单拎出来,无数遍的重复,直到熟了,放回原曲,没想到又打回原形,再拎出来,她的琴音很平静,哪怕是一次次地被打回原形。

之后的每一天,当人们准备烧晚饭时,她的琴音准时响起,为此又引起了一场小小的轰动。

不好好的吃饭睡觉,弹钢琴做啥哩,就弹又能弹几年哩?年轻时爱风流,年纪一大把了还在老风流。

四小天鹅终于能还算熟练地弹完篇,她兴致勃勃地弹了几天后,突然不弹了。那天晚上年老的女人又开始讨论,最终得出结论,她一定是去教学生了。

听到这里,我不由得暗暗发笑。这些人是多么的天真啊,以为这样就可以去教人,这些人又是多么的认真,非要说自己猜的肯定是对的。

第二天琴声又响了,成了理查德的秋日私语。这曲子,前面还算简单,而且好听,她毫不费事地一天天突飞猛进,很让周围人吃惊,疑有神助,但舒缓的节奏突然背一段急速上升的旋律打破,速度加快。她卡壳了,每天都在练那段快速的旋律,把它放至最慢,多少个星期过去了,她一直在练习那一段,但总是这样,不熟练且弹不快。

等到我下一个暑假再回去,她还在练那一段,再下一个暑假还是。她已经练了三年了!人们的脸上,在一开始钢琴声响起的鄙薄之上又蒙上一层鄙薄,最后琴声响起,但是她们已经有了更多可以讨论的话题,于是它孤独地飘在上空,奋力伸展,还是那段旋律。

只有我,会在琴声响起的时候,涌起一阵感动。


(返乡导师汪成法,安徽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铁打金沙|陈盈帆返乡画像

我是陈盈帆,安徽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生,故乡金坛,位于江苏南部,属吴地,隶属常州,古名金沙。

文 | 陈盈帆 出品|头号地标

人文指导 | 叶开(中国顶级文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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