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本社區-《華爾街日報》建議,比特幣的交易可能會降低你的稅負

文章來源:幣本社區(bitben_com)

幣本社區-《華爾街日報》建議,比特幣的交易可能會降低你的稅負


《華爾街日報》(WSJ) 12月21日發表的一篇文章建議,投資者應該出售並回購比特幣(Bitcoin),作為一種節省稅收的策略。

在2018年密碼熊市的背景下,《華爾街日報》認為,“(今年)投資加密貨幣唯一的好處就是減稅。”

鑑於美國國稅局(IRS)在2014年將加密視為投資財產——類似於股票和債券,而非貨幣——加密使用者據稱可以從美國對投資實施的“特殊且往往優惠”的稅收政策中獲益。

對於所有在美國的投資——無論是股票還是加密——短期的收益和損失適用於持有一年或更少的股票,任何收益的稅率最高可達40.8%。與此同時,長期損益的上限為23.8%。

而損失可以用來抵消稅收益投資,潛在的稅收減免可能甚至比傳統的資產在加密的情況下,因為“怪癖”在美國稅法允許交易員銷售和投資他們的加密,在充分尊重法律。

這是因為加密貨幣不受所謂的“洗白出售”規則的約束,該規則“禁止投資者在出售輸家股票後30天內購買股票等證券時扣除資本損失”。

德勤稅務(Deloitte Tax)的註冊會計師兼加密專家吉姆•卡爾文(Jim Calvin)對《華爾街日報》表示,只要“一個小時”,當然是一天,在登記虧損後等待就足夠了,這樣,如果交易員選擇回購加密,他們仍然是合法的。

《華爾街日報》指出,更廣泛地說,時機至關重要,因為稅收損失可以結轉,但不能倒轉——因此,如果你在2017年冬季的牛市行情中獲利賣出,你本納稅年度(4月後)的損失無法抵消早些時候的利潤。

21世紀證券(21st first Securities)的稅務策略師羅伯特•戈登(Robert Gordon)向《華爾街日報》建議,無論交易員是否打算回購加密產品,他們都可以從加密或其他方式中獲得全部損失,甚至至多是應納稅收益總額。

正如之前報道的那樣,上一個納稅年度結束前公佈的數據顯示,只有0.04%的報稅人向美國國稅局報告了來自加密投資的資本收益。

早在2017年7月,美國國稅局(IRS)就要求美國主要加密庫交出當時50多萬用戶的詳細信息,以防止逃稅。然而,2017年11月的一項法院命令將這一數字降至約1.4萬“高交易”用戶,該平臺後來報告稱,這一數字為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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