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贊!甘肅平涼城區佔用停車位,不法行為被治理了


怒贊!甘肅平涼城區佔用停車位,不法行為被治理了


隨著車輛保有量的增加,出門找停車位成了市民最頭疼的事。更頭疼的是,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停車位還被擺上了“禁止停車”等警示牌子或其他障礙物。

為積極回應廣大市民對私佔公共停車位行為的不滿,解決中心城區停車難的問題,深入推進開展預防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堅行動,11月27日起,崆峒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集中警力,開展了清理整治佔用停車泊位違法行為。

這次清理整治佔用停車泊位違法行為是在主次幹道及人行道上施劃停車泊位後,強化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重要舉措。為確保行動取到良好效果,交巡警大隊做了周密安排部署。抽調警車12臺,民警90名,參加行動。重點清理了中心城區崆峒大道、柳湖路、南環路、果園路、北后街等路段和商業區。行動3天以來,共收繳隔離墩52個,清理車位鎖車器6個、廣告燈箱6個、廣告牌14個,撤銷攤位5個。

通過清理整治,消除了中心城區主要路段上存在的利用隔離墩、車位鎖車器、擺放廣告燈箱、廣告牌等違法佔用停車位的問題,確保了公共停車位的高效利益,緩解了停車難的問題,做到了還路於民、還路於車。

平安崆峒溫馨提示:公共停車位屬於公共資源,任何商家或者個人都不能將公共停車位私自長期佔用或禁止其他車主停車。《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撤除道路停車泊位,或者設置停車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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