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產品也有二手市場可遊逛:有的收益甚至超過5%

每逢年末歲初,銀行都要上演一場攬儲大戰,在今年的爭奪戰中,理財轉讓市場悄然崛起。

“我剛在轉讓市場搶了一款理財產品,離到期大概還有300天,收益率差不多在5%上下,比同期理財產品收益要高。”一位投資者向記者說。理財轉讓的出現,兼顧了產品的流動性和收益率,看上去方式更加靈活。

有業內人士稱,理財轉讓業務在前兩年已經產生,不過近期受到了越來越多投資者的關注與青睞。那麼,這一市場突然火熱的原因是什麼?理財轉讓的方法又有哪些?買賣產品有無限制?第一財經記者就這些問題採訪了多位業內人士。

二手理財市場悄然走俏

採訪中,多位市場人士的觀點是,理財轉讓備受歡迎的主要原因在於當前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整體處於下行通道,相較之下,轉讓區理財產品的收益率更有吸引力。

融360大數據研究院主編殷燕敏對記者說,“轉讓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大多遠高於當前新發行的同類同期限的產品,因此,對於收益率比較敏感、對新鮮事物接受較快的投資者必然會關注到這個機會。”

近期,在“智能存款”以高收益、高靈活性被市場熱議的同時,有投資者向記者透露,其實類似的模式在各大商業銀行早已存在,“就像某民營銀行發行的大額存單,期限為3年,預期年化收益率為5.0%左右,按月付息,但我也可以提前支取,並且利息不受損失。”

記者就此事詢問多家銀行理財經理發現,此類產品涉及到了產品的“轉讓”。一般來講,在銀行進行理財投資或購買大額存單時,高收益和高流動性不可兼得,若投資者提前結束投資計劃,那麼收益受損不可避免,如大額存單,提前支取只能按照活期利率計息。但近兩年,為了增強產品的資金流動性,多家銀行推出產品轉讓業務,不僅大額存單可以轉讓,其他理財產品也可以轉讓。

所謂“轉讓”,即投資者在理財持有期間,通過銀行平臺聯繫或自行聯繫受讓者,進行產品的交易轉讓,價格由投資者自主確定,一般當天即可收回資金和相應利息。舉例來講,下圖為某城商行的一款理財轉讓產品,轉讓價格為200470元,預期年化收益率達5.0229%,期限為344天,對比該行同期發售的理財產品,365天型預期年化收益率4.98%,其收益存在優勢。

銀行理財產品也有二手市場可遊逛:有的收益甚至超過5%

那麼,為何轉讓產品的收益率能夠達到5.0229%?其中的關鍵在於轉讓者的“折價”出售。計算來看,就轉讓者一方,原購買產品本金為20萬,已持有21天,預計年化收益率4.98%,持有期間應得的本息合計200573.04元(200000+200000*4.98%*21/365),但投資者進行了折價轉讓,轉讓價格為200470元;受讓者一方,購買產品本金為200470元,產品到期後,本息合計209960元(200000+200000*4.98%*365/365),由此計算,實際收益率約 為5.02%(9490/200470*365/344)。

一位城商行的理財經理告訴記者,“一般來說,客戶都是急需用錢才會轉讓產品,因此大多會進行折價轉讓,在理財收益率整體下行的情況下,折價轉讓成功的機會更大。當然也存在平價轉讓的情況,比如有的客戶會自己聯繫下家,約定好價格。”該理財經理還表示,最近有不少投資者在購買這類產品,如網站上剛上架一些年化收益率超過5%的產品,幾分鐘內就被搶光,如果不經常關注,基本上搶不到。

對於銀行和投資者而言,理財轉讓可以說是“雙贏之舉”。普益標準研究員於康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一方面,銀行搭建理財產品轉讓系統,不僅優化了用戶體驗,提高了傳統封閉型理財產品的流動性,而且部分銀行還可獲取一定的手續費收入;另一方面,轉讓者在需要資金時可將產品快速變現,以較少的損失取得所需的流動性,而受讓方則以長期產品的收益率買到實際中短期限的理財產品。

轉讓方法有哪些?

目前,上線轉讓功能的商業銀行多以股份行和城商行為主,如浦發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寧波銀行、浙商銀行等。

不過,記者獲悉,國有四大行中,建設銀行近日也上線了該功能,如下圖。12月28日,在建行舉辦的“個人財富管理與服務平臺——建行龍財富”發佈會上,該行工作人員向第一財經介紹,“理財產品轉讓信息可在龍財富管理平臺上查詢,此前行內並沒有該業務,轉讓產品除了包括預期收益型產品外,還包含淨值型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也有二手市場可遊逛:有的收益甚至超過5%

不同銀行的產品轉讓的要求、方式和價格也不盡相同。綜合來看,可通過線上或線下兩個渠道進行。線上轉讓由買賣雙方在銀行APP等平臺買賣;線下轉讓主要由銀行牽頭尋找買方,或投資者自行尋找受讓人,需在銀行櫃檯簽訂轉讓協議。

關於定價方面,來自浙商銀行的工作人員向記者分析,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協議轉讓方式,由持有人自行尋找受讓人,以雙方協議確定的收益率轉讓;二是一口價轉讓方式,即持有人在線上平臺設置確定的轉讓價格,眾多受讓人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購買該產品,出讓人可提前收回本金和部分收益(本文此前提到的例子即為一口價方式);三是競價轉讓方式,即持有人在線上轉讓平臺設置一個確定的轉讓底價,眾多受讓人以競價形式購買,價高者得。

“在競價轉讓中,為了防止套利情況的出現,通常底價不得低於本金,不得高於本金加上賣家已經獲取的收益。”該人士補充道。

另外,在轉讓產品標準方面,於康認為,適合轉讓的產品通常是期限較長的低流動性封閉式產品。流動性較高的產品如開放式預期收益型產品、開放式淨值型產品,目前仍不太適合做份額轉讓業務。他說,從目前市場上轉讓的產品類型分析,主要通過銀行開發的APP或網上交易平臺內部轉讓,轉讓的通常只是該行發行的理財產品,產品的債權債務關係比較明確,產品的投資方向比較明確,有充分的信息披露。

交易也需“三思”

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用戶皆可購買轉讓產品,也會受到資金門檻和產品風險等級約束,如部分產品只針對銀行高淨值客戶或風險等級與其相對應的客戶。

一位城商行工作人員稱,投資者在購買轉讓的銀行理財產品時,需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瞭解產品的投資範圍、風險等級、收益計算方法等,確保產品風險適合自己,且能清楚知道產品到期時可能的收益情況。

此外,也有業內人士提及,由於轉讓平臺是銀行自建的平臺,缺乏公開市場報價,理財產品交易難以準確反映產品公允價值;同時,理財產品轉讓人有較強流動性需求,為在短時間內撮合完成交易,或損失部分收益。

不過殷燕敏認為,為防範糾紛,不少銀行對可轉讓的銀行理財產品已做了限定,如轉讓產品多數是傳統的預期收益率型理財產品,此類產品期限固定、實現預期收益率的概率較高,產品本身的風險水平較低,在計算轉讓價格、費用時也相對簡單。

就市場角度分析,在理財產品長期化趨勢下,理財轉讓賦予了長期產品一定的流動性,市場對於轉讓業務存在需求。於康對記者說道,“隨著未來理財產品標準化、信息披露、多家銀行面籤互認等環節的完善,符合規範的跨行轉讓交易平臺將有可能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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