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跌落神壇”:俗,是男人最撩人的感性


港人常說:“香港20年才出一個劉德華。” 他的身上有很多標籤: 在歌壇,他是四大天王之一; 在電視圈,他是五虎將之一; 在影壇,他也是五金影帝。

出道37年,出過120張專輯,唱過1300首歌,拿過500個權威音樂獎項,拍過140部電影,拿過3個金像影帝,2個金馬影帝,平均每年填詞7首,平均每年開演唱會13場。

三十多年,他之所以一直沒被大眾拋棄,媒體一直給他版面,是因為在人們的眼裡,他已經不再是一個明星,他變成一個榜樣,一種力量。

從片場跑龍套到如今的天王巨星,將近40年的演藝生涯,當成龍成了大哥,星仔成了星爺,發哥成了發叔,只有劉德華,仍然喜歡聽別人叫他一聲“華仔”。

我最喜歡劉德華的一首歌,是《十七歲》。 這首歌,是03年他自己填的詞,把前半生的經歷都寫了進去。 MV裡播放著他十七歲時面試的錄影,那時候的他還沒成年,臉上有著還沒褪去的嬰兒肥,談未來好像很遙遠,那正是他的青春年華。

拋掉所有的光環和標籤,當舞臺上唯一的追光落在他身上,恍惚間他還是17歲時跑去參加培訓班那個不明所以的少年,音階起跌拍子改變,時間在兀自流淌,只有他未曾改變。

57歲的他在舞臺上又唱又跳、又打鼓、鋼絲飛高空,他似乎要籍此一生向喜歡他的人證明:“我一輩子都會成為你們的驕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