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一起行動,守護大自然的“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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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群的鳥兒在田野裡。(藍文輝 攝)

日前,廣東省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省全面禁獵野生鳥類,全面加強野生動物野外種群保護,禁止獵捕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我市作為廣東重要生態屏障、粵北生態發展區,一直以來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建設和野生動物保護。2015年,梅州正式啟動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工作,生態建設和保護提到了新高度。2016年,全國人大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為落實這一法規,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當年我市出臺《關於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通告》。市林業部門有關專家表示,此次省政府發文,是以更高要求、更嚴舉措將保護野生動物上升到新層面,特對該文件進行解讀。

<strong>文件解讀

《關於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要求,禁獵期間,禁止在廣東省境內使用粘網(捕鳥網)、鳥類電子誘捕裝置,禁止任何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為出售、購買、利用粘網、鳥類電子誘捕裝置提供交易服務。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保障航空安全、疫病防控等特殊原因,確需獵捕的,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確需利用野生鳥類及其製品的,應當以人工繁育種群為主,有利於野外種群養護,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通知》指出,我省將建立省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研究制定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管措施、部署重點工作。各地要參照省的做法,建立健全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管聯動機制和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嚴厲打擊非法獵捕、捕撈、人工繁育、殺害、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走私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違法行為。

讓我們一起行動,守護大自然的“精靈”!……

廣東平遠黃田龍文自然保護區。

《通知》強調,要加強對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溼地公園等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地的建設管理,加快形成以自然保護區為核心、森林公園為網絡、溼地公園為補充,保護類型齊全、佈局合理、生態效益顯著的自然保護體系。加強對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以及野生鳥類集群的越冬地、繁殖地和遷徙停歇地,要實施網格化管理,將監測巡護職責落實到崗到人。要在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狀況進行調查、監測和評估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檔案。禁止對鳥類遷徙主要停歇地、棲息地實施人為破壞活動。建設項目選址選線,應當避讓相關自然保護區域、野生動物遷徙洄游通道。

《通知》研究制定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維護野生動物棲息地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對種群數量過大、造成危害頻繁的野豬等野生動物,要在論證可行的基礎上,依法組織開展有序狩獵活動,科學調控種群數量,有效減少致害因素。

<strong>梅州先行一步 !“政策+行動”持續增強野生動物保護力度

<strong>撕掉捕鳥網 築起“保護罩”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16年12月30日,市政府正式印發實施《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通告》。我市在全省先行先試,率先拉響野生動物保護的號角,市森林公安先後開展5場專項行動,端掉野生動物販賣窩點、查獲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穿山甲等案件,並與民間組織攜手,拆除隱匿各處的捕鳥網共計2.6萬米。這些行動在嚴厲打擊涉及野生動物犯罪行為同時,更是將一批違法人員繩之以法,接受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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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2017“利劍行動”

2017年2月24日至4月30日,在全市開展“嚴厲打擊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的專項行動。對全市96個林區、230間酒樓食肆、84個菜市場和集貿市場、604處野生動物活動區域進行了全面的清查。

行動期間,共立各類森林案件48宗,破47宗,打擊和處理違法犯罪人員47人次,其中,刑事處理6人次,行政處罰41人次。查處非法經營木材17.8757立方米,搗毀捕鳥網510張(12240米),收繳捕鳥器19個,收繳野生動物502條(只),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5.32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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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2017清網行動

從3月7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嚴厲打擊破壞野生鳥類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此次行動清查掛網捕鳥活動區域850處,檢查酒樓賓館等經營場所530家(個),清理拆除收繳捕鳥網510張(12240米)、收繳野生動物502條(只),其中鳥類258只,依法查處違法經營單位和個人5個(人)。其中,根據護鳥志願者提供的線索,市森林公安在三角鎮某農家飯店當場查獲野生鳥類等“三有”保護動物5只(條),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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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颶風1號行動

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嚴厲打擊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的專項行動。在專項行動中共受理林業行政案件19宗,查處19宗,收繳野生鳥類55只,林地0.5公頃,林木樹木、木材8.005立方米,作案工具5件,作案車輛1臺。

<strong>“春雷2018”專項行動

2018年4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嚴厲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此次行動,我市共立各類森林案件55宗,破50宗,打擊和處理50人次。其中,刑事案件立19宗,破14宗,受理林業行政案件36起,查處36起。全市共檢查65個林區場所、酒樓食肆213間、集貿市場43個。搗毀捕鳥網256張(2235米),收繳野生動物835條(只),罰款142446元。

<strong>“綠劍2018”專項行動

2018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嚴厲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自行動開展以來到現在,我市對25個林區、121間酒樓食肆、84個菜市場和集貿市場、清查了40多處野生動物活動區域。行動期間,共立各類森林案件23宗,破23宗。其中,立刑事案件4宗,破4宗,受理林業行政案件19起,查處19起。打擊和處理違法犯罪人員25人,其中,刑事處理6人。查獲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桫欏)18根,收繳野生動物8210條(只)。

<strong>數說林業

數據顯示,全市森林覆蓋率由1985年的36.10%提高到2017年的75.06%,位居全省第一; 設立縣級以上自然保護區50個,其中省級以上6個,面積17.41萬公頃。創建森林公園158個,其中設立縣級以上森林公園97個。擁有6個全國綠化模範縣、7個省林業生態縣。當前,梅州正在創建國家森林城市,深入開展新一輪“綠滿梅州”大行動。

<strong>劃重點!牢記新《野生動物保護法》關鍵點

<strong>不觸法律底線 共建美好家園

山清水秀、林海萬頃是梅州生態的真實寫照。為保護綠色家園的珍貴“精靈”,守護野生動物棲息地,近年來我市開展一次次專項行動、舉辦一場場普法宣傳,多渠道宣揚創森工作,群眾保護野生動植物意識不斷增強。然而,仍有心存僥倖者、謀求利益者“目中無法”,觸犯法律底線,最終被法律所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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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業部門和森林公安開展“愛鳥周”宣傳活動。

林業部門特對新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解讀,呼籲廣大群眾心中有法懂法、自覺守法,共創國家森林城市,共建“美麗梅州·美好家園”。

一、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

二、禁止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活動。

三、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依法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發的狩獵證,並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

四、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五、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

六、禁止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

七、不得非法運輸、攜帶、寄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出縣境。運輸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出縣境的,應當持有狩獵、進出口等合法來源證明,以及檢疫證明。

八、任何組織和個人將野生動物放生至野外環境,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不得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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