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神华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合资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国电电力与中国神华组建合资公司决策审批情况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以各自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一家合资公司,该事项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8月28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3月1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3月30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8月27日,公司接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通知,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26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两集团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39)。至此,《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约定的组建合资公司的外部审批前置条件均已完成。

二、 组建合资公司进展情况

2019年1月3日,公司与中国神华组建合资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主要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B幢)十一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冯树臣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与中国神华将尽快完成与合资公司相关的股权、资产注入以及标的资产的交割审计、工商登记变更等后续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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