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肆无忌惮”地让员工与你共打江山

欢迎来到美业说法第一期Q&A,我决定和大家先谈谈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碰到的问题——调离员工。

很多时候,各位门店的老板为了让自己的新店面能够迅速补充战斗人员,并立刻进入经营状态,都会以强势或委婉的方式给员工做工作。而部分法律意识强点的老板呢,会在一开始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工作地点可为用人单位业务范围所辖地”,其实做到这一步已经不错了,但根据实际操作的经验看,还是有法律风险的。

所以,美业说法第一期话题为你解惑:如何“肆无忌惮”地让员工到处与你共打江山?

如何“肆无忌惮”地让员工与你共打江山

我们来看具体问题

Qustion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可为用人单位业务范围所辖地”,工作中给员工变换工作地点,究竟算不算“单方变更工作地点”?我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何“肆无忌惮”地让员工与你共打江山

Answer

不属于单方变更!

要求更换的工作地点是用人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即可,门店老板可以改变员工的工作地点。

不过,此处会有一个风险,在司法实务中,部分仲裁机构会认为,工作中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单方变更行为,作为老板的你即使这么在劳动合同约定了,还是有可能被劳动仲裁委刁难。

所以为了避免这个法律风险,你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劳动者或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接到通知后一定时间内无提出书面异议或答复的,则视为同意”,这么一来你就可以合理、合情、合法地改变员工的工作地点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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