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案例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列為首批涉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來源 | 最高人民檢察院

1月17日,最高檢發佈了首批涉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為各級檢察院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服務和保障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參考和指引。這批典型案中,上海A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劉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是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堅持依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促進民營企業守法經營有機結合的案例。

上海A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劉某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在辦案中堅持依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與促進民營企業守法經營有機結合

一、基本案情

涉案單位上海A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A公司”),劉某系A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於2018年3月12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4日被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

A公司是一家經營跨境零售業務的民營企業。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間,A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經公司註冊地上海市寶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A公司應當支付12名員工勞動報酬共計人民幣20餘萬元,劉某拒不執行仲裁決定。公司實際經營地楊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行政執法公告”責令支付,劉某在指定期限內仍不支付。劉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其委託代理律師將拖欠的勞動報酬全額支付給12名員工。

2018年5月29日和8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分別將劉某和A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移送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其間,兩案併案處理。楊浦區人民檢察院審查發現,A公司另有經勞動仲裁仍拒不向員工支付30萬元欠薪的事實。檢察機關對劉某嚴肅批評教育,使其認識到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的法定義務,以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律後果,並向其闡明瞭對主動繳付欠薪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的法律規定。劉某於11月23日將30萬元欠薪交到檢察院賬戶,楊浦區人民檢察院於11月26日發還給被欠薪員工。

二、處理意見

楊浦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A公司、劉某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三款的規定,可以免除刑事處罰。2018年11月29日,楊浦區人民檢察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A公司、劉某不起訴。

三、指導意義

1.檢察機關辦理涉民營企業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要積極作為,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追討欠薪,依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楊浦區檢察院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積極配合,保障了仲裁裁決和行政執法決定落實到位,為勞動者全額追討欠薪,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要準確把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要求,切實考慮被欠薪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對於多次欠薪、被行政處罰後仍然欠薪,影響惡劣的企業及其負責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真誠認罪悔罪、知錯改正,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報酬,危害後果減輕或者消除,被損壞的法律關係修復的,依法從寬處理。在辦案中,既要努力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要儘可能維護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民營企業經營者要依法承擔企業責任,履行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定義務。員工是企業的財富,法律是經營的底線,唯有守法經營、關心關愛企業員工,才能保證企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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