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冒充“美加淨MAXAM”並出口國外,法院怎麼判?


案件聚焦:冒充“美加淨MAXAM”並出口國外,法院怎麼判?


想借”美加淨MAXAM”的名氣,卓越公司(化名)和童青(化名)便將自己生產的髮乳原料“仿造”成“美克西MAXAM”,出口至也門共和國。沒曾想卻被上海海關抓個正著。

近日,上海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三中院)審理了該起案件,以假冒註冊罪,判決童青有期徒刑1年8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卓越公司被處罰金10萬元。

2016年9月,在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卓越公司和童青購買了假冒“MAXAM”註冊商標的標貼、瓶蓋、瓶身,將卓越公司自己生產的髮乳原料灌裝入瓶、貼附“MAXAM”標貼後出口。

同年11月1日,該批假冒“MAXAM”註冊商標的髮乳,在出口至也門共和國時,被上海海關查獲,涉案商品共計4萬餘瓶,銷售金額達25萬餘元。

對於涉案金額,卓越公司的訴訟代表人認為海運費由卓越公司承擔,應從涉案金額中扣除。卓越公司的辯護人提出,該公司在主觀上,並沒有假冒他人商標的故意。童青認為“美加淨”和“MAXAM”應合併使用才是完整的商標,卓越公司和童青是由於對商標、法律知識的缺乏產生了誤解,導致冒用了被害單位的商標。

童青的辯護人提出,“MAXAM”英文文字註冊商標是對“美加淨MAXAM”註冊商標的補強而分開單獨註冊,並非獨立使用,對評價侵權人是否犯罪不具有實質意義;卓越公司在涉案發乳包裝物上印有英文“MAXAM”標識,不屬於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行為;“美克西”髮乳商標標識中使用了“MAXAM”,與“MAXAM”註冊商標構成近似,並非完全相同,司法實踐中一般不作犯罪處理。

上海三中院審理後認為,卓越公司雖有“美克西”的商標註冊證,但其在涉案發乳瓶身標貼中文“美克西”下方顯著位置,印有“MAXAM”字樣,且瓶底有浮雕字母“MAXAM”字樣,瓶蓋印有“MAXAM”字樣,商品包裝、大小、重量等均與上海家化公司的髮乳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且從童青到案後的供述記錄來看,他明知“MAXAM”是上海家化公司註冊商標的。

上海三中院表示,公訴機關以銷售合同中約定的銷售價格來認定犯罪金額,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關於海運費,運費屬於犯罪成本,在計算犯罪數額時不予扣除。




來源|上海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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