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注意!土地流轉和土地買賣的區別要分清,弄錯了後果很嚴重!

隨著規模農業、機械化的興起,土地越來越值錢了,近幾年來土地買賣行為開始在農村盛行,然而土地流轉才是國家一直以來所推行的,但實際上土地流轉和土地買賣是有區別的,一定要分清楚,弄錯了後果很嚴重!

農民注意!土地流轉和土地買賣的區別要分清,弄錯了後果很嚴重!

土地流轉與土地買賣的區別

1、土地流轉:土地流轉是國家極力推動的一項政策,主要是指通過轉包、入股、合作、租賃等方式出讓農村土地經營權,土地流轉對象為農業種植戶、農業合作社、涉農企業等新型農業種植群體,農村土地承包權歸農民所有,經營權臨時或長期轉讓給他人進行種植,且農民每年還能通過土地流轉獲取一定的流轉費用;

2、土地買賣:主要是農民將農村土地以商品的形式出售給其他非農業企業用於修建房屋、廠房、開採礦物等行為,買賣土地的行為中農民朋友不僅僅將自己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進行了出售,同時也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擅自將農村土地的所有權進行出售!

農民注意!土地流轉和土地買賣的區別要分清,弄錯了後果很嚴重!

我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土地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也就是說,農民對於土地只享有承包權和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無權買賣,而經營權也不是想賣就賣的。

曾經有過這樣一個案例:在安徽某村有一位農民在未辦理合法轉讓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將自家一塊120畝土地的經營權,以80多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別人,法院審理後認為,該農民以牟利為目的,非法轉讓土地經營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但鑑於他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

集體土地是不能私自買賣的,農民如果想要“買賣”自己的農村土地,最好選擇流轉土地,但是也必須經過法律規定的合法程序。

農民注意!土地流轉和土地買賣的區別要分清,弄錯了後果很嚴重!

所以,從法律、法規層面上來說,農村土地流轉是在國家允許的基礎上進行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的轉讓、出售;而土地買賣是違反了農村土地管理法規,屬於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明確規定:“買房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反土地規劃的將會要求恢復土地原則,符合土地規劃的將沒收土地上的建築物,並進行處罰!”由此可以看出,買賣土地將會遭到國家的處罰,情節嚴重的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此,農民朋友們一定要分清楚,土地是不能買賣的,只能進行流轉,而且還要合法流轉,土地是我們的命根子,不僅要珍惜,更要合法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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