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危難,打110
上至耄耋老者,下至三歲頑童
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蜀黍24小時隨時待命
只要電話一響
立即趕往現場
可是有人卻將110報警
當成兒戲!!!!
東陳派出所接到一男子報警電話稱,在東陳鄉濱海工業園區金開路與沿海南線交叉口有二三十個人在持槍火拼。該所立即組織警力,並通知在外巡邏的夜巡隊隊員趕赴現場。
經現場初步調查,並未發現所報警情。派出所隨即一方面聯合巡特警對報案現場及周邊進行地毯式搜索排摸,另一方面爭取與報警人聯繫。但是,報警人一直拒絕與警方見面。
經過進一步調查,查實嫌疑人代某因酒後與他人發生爭執,便主動與對方約架至東陳鄉濱海工業園區,想借此引起警方重視。
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日前,代某因涉嫌虛報案情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天。
再次強調
請珍惜有限的警務資源
正確撥打110
警方對惡意騷擾110的行為
零容忍!
-END-
通訊員:陳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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