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被查三次酒驾 这次最意想不到

2018年12月30日13时58分,宜川县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接到大队信息中心指挥调度岗发出的指令:一辆号牌为陕JE50**的小型轿车由宜川县中学向县城南关方向行驶,该车驾驶人涉嫌驾驶证在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指令拦截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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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指令后,宜川大队城区中队立即出警在南关加油站附近将该车辆成功拦截,同时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薛某涉嫌酒驾,遂将嫌疑人薛某带回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现场测得薛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26.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随即对薛某进行抽取血样并送专业机构进行血醇鉴定。在进一步的询问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驾驶人薛某原本持有C1驾驶证,但在2016年4月1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017年11月7日又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薛某还称:由于要处理着急事务,再加上正值元旦放假之际,估计交警都放假了,便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的是交警不仅上路,而且还是利用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对其精准拦截。宜川大队城区中队对其驾驶证吊销期间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查处,对酒后驾驶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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