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這裡”和“HERE”也是近似的,別蒙小學僧!

文書簡介:

商標局因26147482號申請商標“這裡”與14912206號引證商標“拉卡拉 HERE”近似,駁回了26147482號商標申請人吳宗俊的申請,其不服商標局決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以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之一“HERE”字母構成及呼叫相同,如共存於市場上,易引起相關公眾混淆誤認為由,對26147482號申請商標“這裡”予以駁回。

相關文書鏈接地址

https://www.iphouse.cn/reviewcases/detail/vYApm.html

商標附圖

申請商標

商標“這裡”和“HERE”也是近似的,別蒙小學僧!

引證商標

商標“這裡”和“HERE”也是近似的,別蒙小學僧!

依據法條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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