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違法”的“996”工作制何時休

“雙重違法”的“996”工作制何時休


鄭建鋼

據多家媒體報道,不久前,商家服務商中國有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有贊)在年會上宣佈,將實行“996”工作制度,即正常工作時間為早上9:30到晚上21:00,週三為家庭日,員工可按晚6點的正常時間下班。而遇到緊急項目時,一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時間會更長。

有讚的做法在網上引發熱議後,該公司CEO白鴉(真名朱寧)在朋友圈回應稱:“幾年後回頭看,這絕對是好事,讓更多人瞭解有贊文化,也會讓求職者想進有讚的時候謹慎考慮,不至於覺得來之前和來之後不一樣。”

2月1日,杭州西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對外透露,截至1月24日,該大隊已接到30多起12345市長熱線轉來的“關於有贊公司違反勞動法”的信訪投訴件,目前大隊已立案受理。執法隊員已於1月25日第一次前往有贊公司進行調查,並約談公司相關負責人。此後執法隊員又多次前往該公司調查取證。

據該公司官網介紹,有贊是一個商家服務公司,其開發有多款軟件,可幫商家網上開店、網上營銷、管理客戶、獲取訂單等。

有贊公司相關人士近日向媒體表示:“我們目前不做回應,公司工作時間的管理還是比較寬鬆的,並沒有強制要求‘996’,有項目大家可能會加班,但是之後也會有調休。”

勞動法專家表示,“996”工作制要求下的工作時長已經嚴重超出勞動法對工時的規定的,而用人單位在平行薪資下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同時,還不支付相應加班報酬,涉嫌“雙重違法”。

不是在加班,就是在去加班的路上,“996”工作制度在很多創業公司並不鮮見。在這樣的工作制度下,員工的體力嚴重透支,體能已經達到了極限。他們所受到侵犯的,除了休息時間,還有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

2015年2月,在勞動法實施20週年之際,中華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通報了我國勞動關係領域10起具有典型意義的違法案件和勞動事件,並強調指出:“富士康等一些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致使部分勞動者出現了焦慮、抑鬱、情緒消沉等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時有發生。”

在當前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經濟發展進入了生產要素成本週期性上升期,社會問題也因此進入了多發期和高發期,協調社會關係難度越來越大,應對各種各樣社會矛盾的方法和手段也需要因地制宜,與時俱進。

眼下,隨著勞動關係的日趨複雜,許多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逐漸地顯現出來,勞動爭議糾紛出現了從案件數量大爆發到高位運行的特點,職工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勞動爭議案件已經成為比較常見的、佔民事案件數量比例較高的一種案件類型。對於處在弱勢地位的勞動者來說,特別需要得到法律的保護和支持。

勞動爭議案件高發的原因,從地域層面來看,一些地方片面追求GDP,擔心影響投資環境和企業發展;勞動保障監察制度滯後,勞動監察缺失,對違法行為查處不力,這都直接影響了勞動法律的貫徹落實。

而一些企業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急功近利,經營不規範,管理方法落後且簡單粗暴,再加上法律意識淡薄,隨意讓勞動者超時加班成了家常便飯,同時把不付和少付加班費甚至欠薪當成牟利的手段,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導致和諧的用工氛圍缺失,對勞動關係和社會穩定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996”工作制,就是勞動者權益遭受侵犯的典型事例。

保障勞動者應有的休息權和勞動報酬權,是遵守最低限度的道德,從社會層面來說應該成為一種最基本的行為規範,這是法律的底線,決不允許任意踩踏。而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修訂和完善,應該為勞動者主張更多的合法權益,提供更加全面的保護,並便於勞動者以更簡便的方法、更低廉的成本來解決勞資矛盾。

同時,要提高勞動爭議的仲裁效率,提高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效率。對於已經查實的侵犯勞動者基本權利的案件,必須加大及時懲處的力度,以達到震懾違法用人單位的目的。只有這樣,勞動法賦予勞動者“取得勞動薪酬的權利和享有休息的權利”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作者系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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