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中小企業發展為我國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與其貢獻不相稱的是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局依然存在。雖然社會一直在致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但效果始終差強人意。近兩年,國家要求我國金融機構要著力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支持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絕不能脫實向虛。還明確提出支持商業銀行擴大應收賬款質押融資規模,探索其他動產質押融資試點。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幾個方面

在我國經濟結構中,中小企業是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2015年末在我國工商註冊的中小企業數量已超過2000萬家,個體工商戶超過5400萬戶,中小企業利稅貢獻穩步提高,納稅總額超過國家稅收總額的50%。中小企業數量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5%以上,GDP的貢獻值超過90%,在科技創新方面完成了65%的發明專利和80%以上的新產品開發,成為技術進步的重要力量。在城鎮就業方面創造的城鎮就業崗位超過就業總數的80%,成為就業的主渠道。可以說,中小企業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風向標,中國經濟的增長離不開中小企業的發展和貢獻。

然而,我們也看到,由於不少中小企業發展時間短、經營規模小、財務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範,再加上自有資產少、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而且資信水平較低,缺乏足夠的抵押物,難以達到金融機構貸款要求,使得企業難以獲得銀行貸款,造成融資困難。

深入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造成這種融資困難局面,有中小企業自身的主觀原因,也有外部的客觀原因。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主要有兩種,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在中小企業新創立時,內源性融資是最原始、最可靠、成本最低、風險最小的企業資本積累方式,其主要來源於留存收益和企業折舊,但大部分中小企業科技水平低、經營者管理差、人才資源開發不足、企業信用不高,稅務負擔重。所以,企業僅靠內源性融資來發展生產擴大經營規模十分困難。

而外源融資,在中小企業財務狀況非常健康時,可以通過銀行貸款進行融資,也可以進入股票交易市場、債權交易市場等進行外部性融資。但是我國中小企業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抵押物不足、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響,銀行為規避風險不願意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因此,如何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就是一個有待探索的新課題。

正因此,我們整理和歸納出造成融資困難的幾個方面,從而探尋解決問題之道。

首先,中小企業普遍缺乏現代企業經營理念,企業管理不夠規範,沒有長遠的發展規劃,缺乏對市場的深入研究,產品開發盲目,產品過剩積壓,佔用了大部分資金。

其次,中小企業融資活動缺乏相關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

第三,中小企業的土地、產房、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少,存貨、應收賬款等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能夠作為抵押物的更少,缺乏足夠的抵押物導致銀行貸款難。

第四,中小企業股權缺乏退出通道,私募基金和風險投資只對部分有可能上市的公司進行選擇性投資,加上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審核期以及上市完成後的鎖定期長等原因,大量的中小企業無法獲得私募基金和風險投資的股權投資。

第五,企業規模小、公司知名度不高、效益不穩定、市場接受程度較低、產品營銷成本較高,再加上公司信息不透明,難以形成銀行對信貸資金的吸引力。

第六,目前許多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效益觀念日趨增強,大部分效益好、還貸能力有保障的中小型企業,己經被他們搶佔,留下優良的中小企業較少,造成這部分企業融資難。

第七,中小企業生產的產品利潤小,經營中資金需求處多、分散、期限不定、週轉速度緩慢,帶來企業需求資金一般有急、少、頻率高的特點,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大、成本高。

第八,中小企業多為科技程度不高、產品市場趨於飽和的行業,在市場需求壓縮的情形下,經營風險大,甚至有倒閉的危險,因此金融機構也不願意貸款。

第九,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在高速增長,然而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又不多,於是更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度。

總之,由於以上這些原因造成了中小企業融資難,也制約了企業核心能力的增強與發展。雖然國家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多次下調存款準備金率並降息,但並沒有為其減輕太多負擔,融資難仍是擺在中小企業面前的一大難題。

二、借鑑國外中小企業融資經驗

資金是經濟發展的一個決定性因素,是企業的血液。資金的數量、結構等狀況直接制約著各類企業的運行和發展。而中小企業因規模小,難以獲得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支持是世界各國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國外早在20世紀30年代世界經濟危機時,就開始研究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並取得了一些成果。

如當時的英國麥克米倫爵士,就以中小企業發展擴大時期所需要的金融服務提出了資金缺口的概念,即銀行、擔保等金融機構,不願為經營風險較大的中小企業提供發展資金支持,這一問題被稱為“麥克米倫缺口”。這是最早在世界上提出中小微企業融資問題的理論。

從國外現有文獻來看,大部分是通過基本的麥克米倫缺口理論、企業金融成長週期理論、信息不對稱等理論的角度給出了各自解決問題的方案。

在美國,中小企業在結構轉變、技術創新、增加就業、提高經濟穩定性等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並提供了美國40%的GDP、54%的產品銷售額、50%的私營企業產值、60%的就業以及70%的科技創新項目。

近年來,美國隨著個人信貸活動的迅速增加,以及金融行業在網絡時代出現新的服務形態,中小微企業貸款渠道日益多元,獲得資金也更加便利。

在美國有相關法律規定,政府及大型企業包括軍工企業的採購,必須留出20%的份額給小微企業,讓小微企業參與競爭。

而依法設立的美國中小企業局(SBA)的主要任務,就是以擔保方式鼓勵銀行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銀行目前仍是美國小微企業獲得信貸的主要渠道。在金額10萬美元以下的貸款中,大型銀行和全國性信用卡銀行等特殊銀行佔據了最大比例,貸款金額100萬美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市場中,社區銀行佔比50%以上。

另外,中小微企業融資難也一直困擾歐盟決策者。歐盟的中小微企業一般都沒有資產負債表,也沒有能力提供抵押品,更無法實現標準化的信用評級。因此,小微企業貸款往往具有高成本和高風險的特徵,商業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的貸款供給也嚴重不足。

作為歐盟的政策性銀行,歐洲投資銀行於1994年成立了專門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歐洲投資基金。歐洲投資基金已經成為歐盟及各成員國支持微型金融發展的主導機構,目標是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狀況。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風險共擔的系列金融產品,通過提高這些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的貸款和風險投資能力,間接地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在德國,中小企業幾乎不存在融資難的問題,這是因為德國政府與各類金融機構及社會力量各司其職形成了功能互補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

首先,德國清晰完善的法律體系保障政策性銀行在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中處於引導地位,同時政府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低成本資金來源,為擔保銀行等提供稅收優惠。

其次,商業銀行機構和各類中介機構優勢互補,風險共擔,降低信息不對稱,共同服務於中小企業發展。其中,儲蓄銀行在德國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最後,行業協會的深入參與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針對性的幫助。

綜上來看,西方發達國家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成功做法和經驗,為我們提供瞭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

三、多種渠道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多、活力強,對促進經濟增長、擴大就業和增加居民收入做出了很大貢獻。所以,從1998年以後國家從戰略高度出發,採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確保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2002年6月29日,全國人大討論並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其中規定:“國家採取措施拓寬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創造條件,通過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各種方式直接融資。”還規定:“國家通過稅收政策鼓勵各類依法設立的風險投資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投資。”這些規定,為建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奠定了法律基礎。

2009年,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營造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加大對中小企業財稅扶持力度等具體意見。

2012年~2014年10月,國務院先後兩次印發《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等文件,從資金支持、財稅優惠、創業基地建設、促進企業信息互聯互通等方面提出指導意見。

2015年,國務院再次印發《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

近年來,隨著國家一系政策措施的不斷出臺,在資金融通方面,正採取多種辦法滿足中小企業發展對資金的需求。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主要為不動產擔保融資。所謂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定著物。因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為防範金融風險,絕大部分貸款都需要抵押或擔保物,因為貸款人無法轉移財產實物,而且不動產的增值屬性保證了還貸人的償還能力。

而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品,動產融資是貸款人以各種動產為擔保物從銀行獲得各種資金支持的行為。

但動產融資也存在三大待解困局:一是抵質押物範圍小,動產價值難以評估並用來質押;二是缺乏統一的動產質押登記平臺,易導致重複質押等風險事件;三是質押方式不靈活,貨物一旦用來融資,流動性將大大降低,不能隨著買進賣出自動調整融資額度。

那麼,如何解決中小微企業動產融資難的難題,已成為社會、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高度關注的焦點,同時也是我國政府和社會努力解決的問題。

2015年1~11月,人民銀行在天津市開展了動產融資試點,應收賬款融資達到1萬億,全部進入了實體經濟企業,其中80%進入中小微企業。

2016年3月,京東金融和奧維雲網聯合推出了互聯網金融領域面向線上線下經銷商的創新型動產融資產品——動產融資。2015年~2016年1月,京東動產融資單月放貸已實現破億。

在2016年7月2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中小企業協會領導向國務院領導提出,破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第一條建議就是加快發展動產融資。其次,建議要對抵押方式進行創新。因為, “企業只要活著就有動產,有保證金,有應收款,製造業企業還有存貨和倉單。”這些都可考慮作為質押進行貸款融資。在國外動產抵押已經成為一種潮流,並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理論和操作模式,一些存貨單和應收賬款甚至是知識產權都能成為流動資產抵押來申請貸款。

在動產融資裡,分為應收賬款貸款和貨款抵押貸款,原來是小微企業欠銀行的錢,大企業不把應付款打給小企業,小企業沒辦法還給銀行。所以,如果用應收款抵押貸款,那麼銀行收債的目標就從小企業變成大企業,風險就變小了。如果這部分貸款做好了,能解決很大的問題。

前幾年,為緩解企業融資難題,盤活企業應收賬款,提升現有銀行和企業間的融資模式,央行徵信中心在2013年年底建成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從融資信息交換方面使中小微企業和銀行互聯互通。

該平臺上線運行兩年多,用戶註冊和融資交易活躍,為中小微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提供了便利的服務,同時還豐富了金融機構的客戶資源,得到了政府有關部門、金融機構和企業的關注和認可,在推動應收賬款融資發展、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有關部門介紹,自2015年1月~2016年7月,應收賬款質押貸款融資總額累計2.44萬億元。如果全國應收賬款總規模的90%得到釋放,融資總規模可達10萬億元,並且全部進入實體經濟的企業。

總之,經過幾年的實踐表明,中小企業資金困難的問題,需要從多種渠道去解決。雖然我國銀行現階段大多數貸款的抵押方式仍為不動產抵押,但在進入輕資產運作階段,動產融資是比較適合的融資手段。可以說,動產融資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有效工具,我們應該為其發展提供更好的條件,從而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提供思路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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