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文章作法》附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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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書

此書為《跟大師學語文系列》中的一本,作者先行介紹了作文應有的基本理念,接著逐個講述了各個文體的一般行文規範,實為寫作新手入門指導的佳作,遺憾的是本書中並沒有關於散文和抒情文的行文說明,望讀者先行知曉。

1.作文理念(精華)

文法認知

作文本有兩面,一則內容,二則形式。內容充實與否,關係作者經驗心智,不可一概而論。至於形式美醜,便是技法,雖無固定成法可依,確有基本方法可遵照,本書便是講述此等方法。

作文六問

作文技法,大同小異,殊途同歸。眾人文章水平參差不齊,雖與技法有關,卻更關乎於作文態度。故此,作者建議,執筆為文時,可先發以下六問,是為“

作文六問

其一,為何作文

即作文目的,自我備忘還是給他人看、求實用還是求趣味、是結論還是討論,諸如此類。目的不同,作法自然有差。

其二,作文中心

即普通所謂“題義”,作文能把持中心思想,自然不會有題外之文。

其三,誰作此文

自然是作者自己作文,這是關乎作者地位如何,也是作者與讀者關係之問。是同學、是師生、是合作關係還是勞資雙方,諸如此類。地位關係如何,影響著作文的語氣心態。

其四,作文場景

所在場景不同,作文方法有別。古今有別,中外不同。語言、事物名稱等,各有差異。

其五,何時作文

時代不同,措辭理念因此不同,作文之法理應順應時代。

其六,怎樣作文

以上五部分明瞭,再想作文之法。直接還是含蓄,簡單還是詳細,不一而足。

作文態度

作文好壞,最為關鍵條件有二:真實、明確

所謂“真實”,即作者切身經歷或真心感受,若有形無質,徒然無病呻吟。雖然文章需要表現真實,卻有偶爾擴大縮小之時,卻必須以作者心情為基礎,不可憑空妄造。

所謂“明確”,即要使得讀者明確,不易產生誤解,才算是好的。

為適合以上連個條件,需要注意以下幾項:

其一,切勿模仿剽竊

文章原無所謂派別,更無所謂定式,模仿妙肖,不可當作好壞標準。再說,文章本為自我表現,各有際遇,隨人腳跟,必定導致個性泯滅。

其二,切勿造詞亂用

世上事物不盡相同,描寫須明晰,不至讓讀者看錯,最要緊便是選詞。若是選錯詞,則易混淆。

其三,注意符號和分段

二者本為輔助工具,意在使得文章明瞭。使用不佳,極易導致誤解。

2.記事文

或人或物,依照所見所聞所想,將其形態效用記述下來,稱為“記事文”。

此文體行文當以記述經驗為目的,有時隨時作者假設或想象,但也並非憑空妄造,須有相當經驗做根據。

依據經驗將作文材料收集起來,然而並非所有材料皆切合於題目,自然需要取捨整理一番。

選材標準有二:一是適切題目,二是注重特色。

接著便是整理,凡事同類材料,務必集合一出,刪除繁複冗餘、支離破碎之處,其餘便可為文。

記事順序一般有兩種,或以觀察為準,或以事物本身關係為準。

記事文多以記敘客觀事物形狀效用為主,卻也有記述事物美醜一類,是為文學性記事文。此類文乃是表現作者對於事物的印象,主觀成份比較多。

文學性記事文在作文之時,需要特別注意想象、特色心情、動作。

3.敘事文

或人或物,其動作變化、事態推進等記述的文體,稱之為敘事文

體裁區分,只是方便講述,原本實際上並沒有純粹的單一文體,故而絕大部分的記敘類文體都是敘事文和記事文的結合。

敘事文既是記述現象,一般具備四要素:主體、演變、時間、場所

敘事文對於材料同樣有所取捨,其標準除卻記事文提及的“適切題目”和“注意特色”之外,還因文章目的而定。其目的便被稱之為“主想”,大體有三類:

以授予教訓為主,例如傳記等;以授予知識為主,例如歷史等;以授予趣味為主,例如小說等。主想不同,材料取捨標註自然有差。

材料收集後,便要確定主想,然後依據主想進行選擇。材料的選取與否,則要與主想的關係重要與否有關。

敘事文所用材料,或從自己經驗而來,或從旁人傳說或書籍得來。來處不一,觀察點自然有所不同,內容定然出入。

觀察點可分為三種:居於發動者一方、居於受動者一方、居於旁觀者一方,自然一般而言,絕大部分的敘事文都是多種觀察點綜合交錯的。

敘事文對象是事物的現象展開,展開情形被敘述成文字時,就成了文字上的流動,流動的緩慢輕快取決於展開情形的速度。

自然,流動時也要考慮流動中止和順逆現象,前者指的是情節展開的暫時中止,後者指的是流動順序。

4.說明文

解說事物,剖析事理,闡明意向;以便使人得到關於事物的知識的文字,稱為說明文,說明文題式通常有疑問式和直抒式兩種。

說明文作法上必須的條件須要六個,如下:

所屬種類、所具特色、所含種類、顯明的實例、對稱和疑似、語義的限定。

說明文本為未知某事物的人所作,繁複的說明文自然要面面俱到。只是若遇某部分本就非常明瞭之時,可以省略。

5.議論文

發揮自我主張,批評別人意見,以使人承認為目的的文字,稱為議論文。此類文體最易和說明文混淆,其實二者區別如下:

其一,目的不同

說明文目的使人知,議論文不但要使人有所知,還要有所信。

其二,性質不同

說明文多以單語為題,議論文則用命題為題。

其三,態度不同

說明文偏於客觀,所說內容多為定論。偶有疑惑,也並非作者預計。議論文卻恰好相反,往往是未有定論,提出理論等等。

議論文實際上是對於所提出的的命題所給的證明,斷定用言語或文字表示出來稱為命題,命題從性質上來說有肯定和否定兩種。

命題即已認定,就應當加以證明,證明可分兩種:直接證明和間接證明,前者無需多講,後者指的是反證。

證明方法常見的有:演繹法、歸納法、推理法,之前的作品多有說明,此處不做贅述。

證明離不開證據,證據的性質有種種不同:因果論、例證論、譬喻論、符號論。其中,符號論指的是從結果推證原因。使用時,往往是兩三種證據一起提出,增加說服力。

議論文自然也有行文順序,只是文無定法,其順序也不能說有一定,以下只是常規:

命題的位置突出、證明的順序合理。

但凡議論文,總免不了被反駁。反駁其實是另一種議論,此處不作詳解。

6.小品文

小品文一般指篇幅在千字以內的短文,無關文體性質。

練習小品文,對於作長文甚是有益。

其一,可為作長文的準備,積少成多,聚沙成塔。

其二,可以大量創作,此為學文者無可反對的條件。

其三,能養成觀察力,小品文既短小,無法容納大材料,必然細緻敏銳。

其四,能使文字簡潔,因其字數有限,自然簡潔明瞭。

其五,能養成作文的興味,因為簡短,可以一興到底。

小品文隨時可作、隨地可作,不必再待特別機會。日記手札、隨筆感想都是小品文創作形式,創作時要著眼於細處,因其以描寫部分為目的。部分描寫時,注意以下幾點:印象的、暗示的、中心的、機智的。

具體寫作時,可用到的實際材料很多,可以用實際做例和添削。當然,也要注意分段和選題,書中也有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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