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費設備增值稅發票是否可以抵扣及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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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費設備增值稅發票是否可以抵扣及會計處理

答:首先,支付維修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方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機器設備是用於生產的,其維修費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取得時可以進行認證,認證通過後其進項稅額可以進行抵扣的。

因此,維修費設備增值稅發票是可以抵扣的。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5月1日以後取得的按17%或11%稅率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含4月30日前開具的),仍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十條的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其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維修費設備增值稅發票是否可以抵扣及會計處理


維修費設備增值稅發票抵扣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

小規模納稅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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