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勾選、查詢、認證等25問!簡直太全了!趕緊打印學習

新系統專票勾選/查詢/認證時間等25個問題,打印出來貼在桌子上學習!

01

問題1-10


1、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對哪些企業開放?

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擴大到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後,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2、發票抵扣勾選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請關注抵扣勾選功能界面的當前稅款所屬期和申報截至日期,您勾選的發票將歸屬於當前稅款所屬期;

2.異常發票(發票狀態為已作廢、已失控、已紅衝等,管理狀態為非正常)不能進行勾選操作;

3.對於勾選為抵扣的發票,默認是全額抵扣,如實際情況為不全額申報抵扣,您可自行調整有效抵扣稅額,已勾選的發票,支持撤銷勾選。

4.每個數款所屬期可以進行多次勾選與撤銷勾選操作;

5.掃描認證的發票默認勾選為抵扣,並支持撤銷勾選操作,再次勾選時將屬於當前稅款所屬期;

6.“抵扣勾選統計”功能支持對當前稅款所屬期勾選數據的統計,並支持對歷史屬期統計數據的查詢及認證明細數據的導出;

7.在申報期內,在“抵扣勾選統計”模塊進行申請統計,系統將鎖定當期的勾選操作;如需繼續勾選發票,可在撤銷統計成功後繼續進行發票勾選或撤銷勾選操作;

8.在申報期內,如已完成當前稅款所屬期發票的勾選操作,您需要在“抵扣勾選統計”功能中進行簽名確認操作;

9.如已取得的發票在發票抵扣勾選時查詢不到,請前往進項發票查詢模塊進行查詢核實。

3、發票退稅勾選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外貿企業、外綜服企業可以進行發票退稅勾選,勾選確認的發票歸屬於當前自然月;

勾選成功後,還需要在“退稅確認勾選”功能對已勾選為退稅用途的發票進行確認,確認成功後方可完成退稅發票的認證

2.對於已勾選未確認的發票,支持撤銷勾選操作,已確認的發票不支持撤銷勾選操作;

3.每個自然月內可以進行多次勾選和確認操作;

6.異常發票(發票狀態為已作廢、已失控、已紅衝等,管理狀態為非正常)不能進行勾選操作;

8.如已取得的發票在發票退稅勾選時查詢不到,請前往進項發票查詢模塊進行查詢核實。

4、發票代辦退稅勾選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外綜服企業可以使用代辦退稅勾選功能,代辦退稅勾選功能勾選即確認且不可撤銷;

2.代辦退稅勾選功能目前只適用於有“代辦退稅專用”標識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除發票狀態、管理狀態為正常外,其他異常發票均不可作為代辦退稅憑證進行勾選;

4.已取得的發票在發票代辦退稅勾選模塊查詢不到時,請前往進項發票查詢模塊進行查詢。

5、進項發票查詢有哪些注意事項?

1.本平臺提供近期、未到勾選日期(還未到認證抵扣期的發票)、出口轉內銷發票的發票查詢功能;

2.查詢出的結果,包含發票基本信息以及發票勾選認證情況;

3.銷方離線開具的發票,在本平臺無法查詢到,在銷方上傳發票至稅務局端後,方可體現在本平臺中;

4.若上述情況均不存在,仍然查詢不到該張發票,首先確認是否為增值稅發票,在全國發票查驗平臺中查詢發票是否存在。

6、發票下載有哪些注意事項?

1.發票下載功能向全部增值稅納稅人開放;

2.納稅人可在此功能查詢或申請下載本企業開具的和取得的所有增值稅發票;

7、稅款所屬期(增值稅)回退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稅款所屬期跳轉到下期後,企業又在當期撤銷申報;

2.系統從徵管系統獲取到的當期申報結果為“未申報”;

3.回退功能在申報期內有效。

8、哪些數據可以做為成品油經銷企業購進數據/成品油生產企業票據認證的依據?

1.發票狀態為正常的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

2.稽核結果為相符的海關進口繳款書數據。

9、成品油生產企業進行成品油票據認證有哪些注意事項?

1.成品油票據認證勾選即認證;

2.成品油票據認證操作期為:當期已申報結束或徵期結束後(以誰在前做為開始時間)至下期申報當天或徵期結束當天(以誰在前做為終止時間)為可操作期間;

3.平臺可獲取消費稅申報結果信息,來判斷本次認證數據是否歸屬為當期稅款所屬期(消費稅),若在徵期內已申報,平臺轉換稅款所屬期(消費稅),本次認證的票據將回退,下期進行重新勾選認證,若徵期內未申報,系統會提示納稅人“尊敬的納稅人,目前尚未從徵管系統中獲取到您的申報結果,請您再次確認是否已完成本期消費稅申報工作”;若獲取申報結果異常失敗,則提示企業“尊敬的納稅人,獲取徵管系統申報結果異常,請您確認是否已完成本期消費稅申報工作”;提示納稅人需要確認是否完成本期消費稅申報工作後,系統提示:(1)若選擇“已完成申報”,系統會提示企業“本次認證不成功,您需在下一期重新進行勾選認證”;(2)若選擇“未完成申報”,系統將提示“本次認證成功”;

4.認證成功後,請前往“成品油認證統計”功能查詢認證統計情況,可自行打印或導出認證明細數據;

10、成品油認證統計有哪些注意事項?

1.統計報表中包含當期稅款所屬期(消費稅)勾選認證的所有數據;

2.統計報表準實時更新,具體請參看報表更新時間。

3.報表統計數據不含認證後變為異常(失控、紅字)的票據。


02

問題11到20


11、稅款所屬期(消費稅)回退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系統獲取到的當期申報結果為“未申報”;

2.回退功能在徵期內有效。

12、登錄本平臺後僅有查詢功能,無法看到勾選提交等功能頁面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1.請確認您是否為轉登記納稅人,且當前為轉登記日的下期;

2.請確認您是否是轉登記納稅人轉為了一般納稅人,但還未到生效日期。

3.請查看本企業檔案信息確認您是否為小規模納稅人。

13、每個稅款所屬期的勾選、確認時間範圍如何計算?

勾選、確認勾選操作(不含退稅、代辦退稅操作)期間為:當期已申報結束或徵期結束後(以誰在前做為開始時間)至下期申報當天或徵期結束當天(以誰在前做為終止時間)為可操作期間。

14、性質不同的出口退稅企業在本平臺的操作有什麼區別?

1.外綜服企業在本平臺可以進行抵扣、退稅、代辦退稅類認證操作。

2.外貿企業在本平臺可以進行抵扣、退稅類認證操作;

3.除上述兩類外的其他企業在本平臺可以進行抵扣類認證操作。

15、“發票抵扣勾選”模塊可以勾選的發票數據有哪些?

由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且尚未完成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代辦退稅專用發票除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信息、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通行費):

1.發票狀態、管理狀態為正常且未超過抵扣時限的發票,已作廢、已紅衝、已失控等異常發票或管理狀態非正常的發票不在勾選範圍之內;

2.已超過抵扣時限但稅局已審核通過的發票(逾期發票)。

16、“發票退稅勾選”模塊可以勾選的發票數據有哪些?

由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尚未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代辦退稅專用發票除外):

發票狀態、管理狀態為正常的發票,已作廢、已紅衝、已失控、管理狀態非正常等異常發票不在勾選範圍之內;

17、“發票代辦退稅勾選”模塊可以勾選的發票數據有哪些?

由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尚未認證,且發票狀態、管理狀態為正常的有【代辦退稅專用】標識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作廢、已紅衝、已失控、管理狀態非正常等異常發票不在勾選範圍之內。

18、在本平臺完成發票抵扣認證、發票退稅認證、發票代辦退稅認證都需要哪些步驟?

1)完成發票抵扣認證需要發票勾選(抵扣勾選、抵扣批量勾選)、發票確認(確認簽名)兩步操作。

2)完成發票退稅認證需要發票勾選(退稅勾選、退稅批量勾選)、發票確認(退稅確認勾選)兩步操作。

3)完成發票代辦退稅認證需要發票勾選(代辦退稅勾選)一步操作,代辦退稅認證勾選即確認,且不可撤銷。

19、發票的可抵扣期限如何計算?

本平臺區分按月申報納稅人和按季申報納稅人分別計算發票抵扣期限:

對於2017年7月1日零時後開具的發票,抵扣時限調整為開票日之後360日:

(1)按月申報納稅人的可抵扣發票的開票日期範圍為:稅款所屬期當月1日往前滿足抵扣期限之日起至稅款所屬期當月最後一日;

(2)按季申報納稅人的可抵扣發票的開票日期範圍為:稅款所屬期當季首月1日往前滿足抵扣期限之日起至稅款所屬期當季最後一日。

20、企業通過平臺已經勾選了,結果發票丟失、損壞或者對方開錯作廢了,該怎麼處理?如果企業要是通過平臺勾選後,做了確認也做過申報抵扣了,又該怎麼處理?

在發票進行確認簽名之前,已勾選的發票都可以在“發票勾選”模塊進行撤銷勾選;已確認(或掃描認證的發票)後又變為異常發票後,可在申報抵扣後進行相應的稅務處理。

發票勾選、查詢、認證等25問!簡直太全了!趕緊打印學習


03

問題21到25


21、三證合一的企業,老稅號開的發票能否也在本平臺上進行操作?

如果稅務機關在局端的徵管系統正確的維護了新舊稅號的對應關係且同步到了電子底賬系統,則使用變更後的新盤即可查詢到新、老稅號的數據。否則只能查詢到新稅號的發票。此種情況需與主管機關進行聯繫處理。

22、企業已經在申報系統中完成申報,但在平臺中仍顯示為未申報?

核心徵管系統未及時將企業申報結果同步至本平臺;

23、在本平臺中用於出口退稅的發票是否也可以勾選?

可以。按照現行政策,只要能在本平臺裡“退稅勾選”模塊可以查到的正常狀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代辦退稅專用發票除外),都可以進行勾選。

24、哪些企業有成品油消費稅管理模塊權限?

成品油消費稅管理模塊對成品油經銷企業和成品油生產企業開放。

25、本平臺對轉登記納稅人有哪些控制?

(1)轉登記納稅人在轉登記日當期已經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選擇確認。

(2)轉登記納稅人在轉登記日當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轉登記納稅人在取得以後應當持稅控設備,由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稅務局端)為其辦理選擇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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