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農民來說:土地就是口糧的基本保障。對於農業來說土地是“根”!總之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乃至全世界,土地都是重中之重!所以任何人都有責任和義務愛護土地!
2018年是我國農村改革40週年,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開局之年。而農村改革: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係非常重要。
歷史證明,國家、農民與土地關係處理得好,農民利益得到維護,則社會繁榮、百姓安居樂業;反之,可能造成階級矛盾激化,影響社會穩定,。
大家感受頗深的一次農業改革應該是:農業稅費的取消。這標誌著從古代開始約徵收了2600多年的農業稅開始退出歷史舞臺,結束了種田繳納皇糧國稅的歷史,據統計農業稅費的取消每年可減輕農民負擔約1335億元。
這次土地改革可謂深得民心!從歷史的政策我們可以看出國家在不斷減輕農民壓力,補貼農民生活!
而,如今土地改革中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土地保護制度規範!隨著農村社會人口結構的深刻變化,實踐中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突出表現:一個是“亂”,一戶多宅、超標占地等現象比較突出,城鎮居民到農村購地建房禁而不止;一個是“死”,流轉限制過多、退出機制缺失,農民的財產性收益難以實現。
所以:土地保護制度人人要重視,人人要遵守並加以監督!那麼,以下情況請大家注意!
新時代土地改革制度要求:
1,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搞非農建設,
2,嚴禁工商資本和城裡人下鄉違規佔用耕地建設或變相建設“大棚房”,搞商業性開發經營住房。
3,禁止改變農村土地用途、損毀破壞耕地、下鄉圈地套取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
4,不得違規違法買賣宅基地,
5,不允許城裡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建住房,
6,嚴格禁止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保護土地人人有責,以上6條請大家遵守監督!歡迎大家關注“種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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