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印發《溫州龍灣區空港新區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發展規劃》

北極星售電網訊:北極星售電網獲悉,浙江省發改委日前發佈了《溫州龍灣區空港新區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建設發展規劃(2018-2020年)的通知》與《洋山深水港北側陸域增量配電網建設發展規劃(2018-2020年)》。

其中《溫州龍灣區空港新區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建設發展規劃(2018-2020年)的通知》中稱,規劃是溫州市龍灣區空港新區 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建設的基本依據,納入我省電力發展規劃、配電網建設改造規劃,作為申請供電營業區許可、供電業務許可的規劃依據。溫州市龍灣區空港新區 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由溫州市龍灣永強供電公司負責建設。溫州市龍灣永強供電公司要支持其他業主在增量配電網內建設可再生能源、分佈式能源和微電網。增量配電網內可再生能源、分佈式能源和微電網等的規劃建設按規定報批。

溫州龍灣區空港新區 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區域四至範圍:北至濱海三道與通海大道交叉口--通海大道—經五支路(永興圍墾北堤)--G15高速複線,東至G15高速複線與永興圍區二號路延伸段交叉口--永興圍區二號路延伸段--永興圍墾堤岸--天城圍墾堤岸,南至天城圍墾堤岸與緯六支路交叉口--緯六支路--經五路--緯七路--經五支路--百米大道--濱海五道--濱海六路,西至濱海六路與濱海三道交叉口--濱海三道--通海大道,總面積約12.5平方公里。溫州龍灣區空港新區 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規劃區域內建設110千伏及以下增量配電網。本規劃基準年為2017年,規劃期為2018-2020年,遠景展望至2030年。

詳情如下:

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溫州龍灣區空港新區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建設發展規劃(2018-2020年)的通知

溫州市發展改革委,龍灣區發展改革局,溫州市龍灣永強供電公司、國網溫州供電公司:

為推進我省增量配電業務改革,保障溫州龍灣區空港新區、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持續健康發展,我委組織編制了《溫州龍灣區空港新區 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建設發展規劃(2018-2020年)》。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實施,並就規劃貫徹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規劃是溫州市龍灣區空港新區 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建設的基本依據,納入我省電力發展規劃、配電網建設改造規劃,作為申請供電營業區許可、供電業務許可的規劃依據。

二、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浙江省2017年本)》有關規定,溫州市龍灣區空港新區 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內電網項目的核准以本規劃為基本依據。沒有規劃依據的項目,不得核准、備案,不計入輸配電價。已由各級核准(備案)機關核准(備案)但不符合本規劃的項目,應由相應核准(備案)機關依法撤回許可或糾正備案。

三、溫州市龍灣區空港新區 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由溫州市龍灣永強供電公司負責建設。考慮目前實際情況,區域內國網所屬企業已依法核准(備案)並已建成的項目可暫維持現狀,後續應由溫州市龍灣永強供電公司通過收購、租賃等方式逐步承接。

四、溫州市龍灣永強供電公司在貫徹實施規劃過程中,要切實執行國家能源政策和電力體制改革要求,支持可再生能源、分佈式能源、儲能、微電網等的發展,落實輸配電價制度,推進分佈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等改革。

五、溫州市龍灣區空港新區 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內,要落實“廠網分離”原則。溫州市龍灣永強供電公司要支持其他業主在增量配電網內建設可再生能源、分佈式能源和微電網。增量配電網內可再生能源、分佈式能源和微電網等的規劃建設按規定報批。

六、溫州市龍灣區空港新區 天城圍墾區增量配電網由溫州市龍灣永強供電公司負責運行。溫州市龍灣永強供電公司要切實履行電網企業職責,遵守國家有關技術規範標準,提供保底供電和社會普遍服務,保證安全、可靠供電。

七、國家電網所屬企業要按照電網接入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電網運行安全的要求,向增量配電網無歧視開放電網,提供便捷、及時、高效的併網服務,及時規劃、建設220千伏星海變等外部保障變電站,確保增量配電網電力穩定供應。

八、本規劃由我委負責解釋,規劃日常管理授權溫州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但涉及試點區域、網架結構、重大項目、運行指標等重大內容的調整,需報我委調整規劃。

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情況,請及時報告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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