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城集團準備在歌美海拿的第二塊地?

宗地編號:WG2019-02;宗地坐落:茂名市南海片區、歌美海東側NH01HD-04;宗地面積:222287.00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出讓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1.0≤容積率≤2.48;建築密度≤35.45%;綠地率≥35%;居住建築高度≤80米,商業建築高度≤140米,幼兒園建築高度≤24米(詳見茂新城規條字〔2019〕002號);網上掛牌起始價為28342萬元;競買保證金為14170萬元;增價幅度為100萬元;土地估價報告備案號:4429519BA0022。

5.WG2019-02號地塊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按規劃條件要求配建一間獨立佔地的不少於9班幼兒園(其位置虛線控制),且建築面積不少於1820平方米,投資額不少於250萬元。其相關要求按現行規範及《茂名市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暫行辦法》(茂教字〔2017〕130號)執行,幼兒園規劃設計方案需徵求市教育部門的意見。

(2)須按規劃條件要求配建地塊內兩條10米寬規劃道路(其位置虛線控制,可根據修規方案調整,保證其中一條道路含至少10米寬機動車道),投資額不少於560萬元;其中一條長約214米、面積2908平方米;一條長約246米、面積2670平方米。需按規劃要求配建管線等市政設施。

(3)根據規劃條件要求,歌美小鎮景區東公園總用地面積約209832平方米,含一條12米寬、2006米長、面積24082平方米的南北走向公園道路和一條10米寬、189米長、面積1961平方米的東西走向公園道路。競買人須配建地塊西側的歌美小鎮景區東公園一期,投資額不少於13100萬元,且須擁有建設運營國家溼地公園(含試點)的經驗,由水東灣新城管委會負責監管。

(4)以上配建項目建成後須無償移交政府主管部門管理使用,移交前後均不得改變建築物使用功能。

(5)須按規劃條件要求建設一間酒店、公寓及特色步行街,其中酒店建築面積不少於20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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