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一直被人“詬病”,如果取消了,對哪些人群有益?

近日,網上都被“公攤面積即將要取消”的新聞刷屏了。如果說之前只是網友們熱議公攤面積的問題,呼籲取消公攤面積,或者人民日報、新華社、法制日報等官媒也曾發表文章對“公攤面積”發出質問,痛斥公攤面積長期侵害老百姓利益,希望有關部門重視的話

,現在已經上升到住建部發文了,所以大家都覺得“公攤面積”就要取消了。

公攤面積一直被人“詬病”,如果取消了,對哪些人群有益?

近日,住建部發布《關於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其中有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公攤面積的存在一直都被人詬病,很多人都認為公攤面積不應該存在了,因為公攤面積長期侵害老百姓的利益。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公攤面積一直被人“詬病”,如果取消了,對哪些人群有益?

一方面體現在購房者買房的時候,100平方的房子,公攤面積佔了20多平,套內面積只有70多平,這是常有的事情。無形中,我們在買房時,有五分之一甚至更多的面積被算入公攤面積,並且我們買房時都按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套內面積)算房款,錢交了但是實際能用的套內面積卻不多,不少人覺得太虧了。

另一方面體現在入住之後,還要長期交物業費、取暖費、稅費等費用時,這些費用一般也按建築面積來核算了,即連其中的公攤面積部分(比如說走道、走廊、地下室等公攤區域)也定期收取了物業費和取暖費。很多網友覺得這很不能理解,之前買房的時候被坑一次就算了,後面還要長期被坑,簡直不能接受。所謂的公攤面積很多時候就是開發商說多少就是多少,根本沒法子算清楚,並且公攤面積收取物業費和取暖費,這是什麼“鬼”,這個收費項目簡直太離譜了。

公攤面積一直被人“詬病”,如果取消了,對哪些人群有益?

現在公攤面積要被取消的話題再次被提出,並且住建部也發文表態了,很多網友都高興了,但是也有些人擔心,一旦公攤面積取消了,那麼之前已經買房的業主不就虧大了,會有賠償嗎?或者“羊毛出在羊身上”,公攤面積取消是不是意味著房價又要上漲了,這樣買房壓力會不會更大?

那些已經買房的業主會有賠償嗎?我個人覺得不會!因為這涉及的人群實在太多了,早年買房的人幾乎都是按建築面積來核算房款。如果要賠償,這牽扯也太大了,更加理不清,甚至再多錢也不夠賠償,操作性很難。只能說“取消公攤面積”對於沒買房的人更利好,能省下一大筆錢,而對於買了房的人也是好事,就是可能物業費、取暖費等這些費用後期可以按套內面積來算,可以省一點錢。

互動:你怎麼看待“取消公攤面積”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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