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銀行取存了55年的26元定期存款,銀行:你還得倒貼錢


男子去銀行取存了55年的26元定期存款,銀行:你還得倒貼錢

男子想要取出存了55年的26元定期存款,銀行:你還得倒貼錢

對於這種行為,銀行覺著這樣做好,因為有利益的收穫或者義務的節省,儲戶覺著不好,因為被侵害被忽悠了。個人看法,這種事情到這種程度,銀行看似賺了便宜,實際上就是這種滴水不漏、只進不出的賺便宜,透支了銀行的信用,損害了銀行的形象,臭了銀行這塊牌子。行長們納悶,為什麼“支付寶”們一出現,沒費多少工夫,就把銀行嘴邊的蛋糕切掉了一大半?實際上道理很簡單,銀行在乎的是利益,儲戶也不是傻瓜,面對強勢只有無奈,無奈之後,大家用腳投票也是情理之中。

扒一扒銀行的罪狀。以下舉幾個例子。

1、本例。男子欲取出存了55年的26元“定期”存款, 銀行: 你還得倒貼錢。

給銀行的建議:手裡有這種超長期存單的用戶,全國也沒有幾個,這種事情對銀行的形象影響很大。建議:銀行和儲戶溝通,按規定的話,利息累計確實非常少,但是您是銀行的客戶,為了感謝您長期對銀行的支持,銀行專門發給您2萬元獎金,請笑納,存單不兌付了,銀行收回,作為重要文物長期保存。這樣即起到了很好的宣傳,對名聲也好。

2、某農夫到銀行去62年前5萬元(舊幣,相當於新幣五元,當時能購買豬肉15斤)存單。跑了n趟m天,最終連本帶利給了50元。銀行說,已經照顧你了。

給銀行的建議:同上。

3、大廳掛著“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結果又以銀行多付了錢為由到法院告儲戶,“法律有規定,不當得利必須退還”。


男子去銀行取存了55年的26元定期存款,銀行:你還得倒貼錢

給銀行的建議:這種事情,銀行有錯在先,數額又不大,多出的1 400,送給儲戶算了,賬面的虧空,由責任櫃員負擔一半,當班經理負擔一半。鬧大了,雖然法院會判決儲戶退還1400元,但是造成的負面影響,14 000也不止。

4、某學生透支卡欠銀行0.01元,四年後被要求歸還547.98元,並且上了徵信黑名單。

給銀行的建議:1、透支卡有少量欠款沒還清,一定設法通知本人,如果沒通知本人,那建議銀行不要計算利息了。2、透支卡部分還款全額計息的辦法,的確能給銀行多賺錢,但是也很影響銀行的信譽。建議慎重考慮。

5、某持銀行20多年前存單,要求按存單白紙黑字註明的本息合計20萬兌付,銀行只同意兌付八千,“存單違反國家規定”。後來經過訴訟,法院判銀行支付六萬。

給銀行的建議:敢做就敢當,敢承諾就要勇於兌現,不要因這點事被儲戶戳脊梁骨。

6、某七旬老年人到銀行存款,營業員告知有一款比存款收益高很多的(保險),還有很高的紅利。結果1萬元存了6年,收益只有七百,並且必須老人孫子75歲才能支取。現在急著用錢要取出?可以照顧,但是一萬元只能給五千,別的沒了。曾經有一個時期,“存單變保單”坑苦了多少儲戶,而銀行,保險公司的人賺的盆滿缽滿。

給銀行的建議:同上。

7、某從甲銀行提現金十萬,幾分鐘內到隔壁乙銀行存款,結果當場拆捆點數發現假幣。爭議n次,不了了之。

給銀行的建議:事實非常清楚,就是區區200元假幣,認賠道歉遠比鬧下去好得多。

8、某甲:某銀行嗎,我的卡被機器吞了,麻煩派人過來處理一下,馬上出差等著用卡。某銀行:Sorry,銀行有規定,五個工作日內辦理,等著吧。

某甲:明天是過節,過完節再有五個工作日,十幾天就過去了。。。

某乙:某銀行嗎,我取款機器多吐了,你們看怎麼辦?某銀行:OK,一會就派人處理,最多二十分鐘。

給銀行的建議:換位思考。

9、某將1500萬存在某銀行,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在銀行的vip室辦理的,單據蓋有銀行印章。兩年後,到銀行查詢,存款只剩200元。

儲戶:我的存款哪去了?

銀行:你自己貪圖高利息,銀行的章是偽造的,人被抓走了,他的個人行為與銀行無關。。。

給銀行的建議:行長學點法律知識再上任。

10、某一直在國內,卡未離開過自己視線,卻在越南被刷走十萬。

儲戶:我的卡好好的,怎麼在國外消費了十萬?

銀行:肯定你自己洩露了密碼。。。

給銀行的建議:無語。

11、某女不慎把五萬元存到亡夫的賬戶上取不出來了。

銀行:錢是死人的,找他要去,不然就辦遺產公證。

公證處:不是生前財產,不能辦遺產公證。

後來經訴訟才從銀行取出。

給銀行的建議:其實事情很容易查清。銀行不是有專門的錯賬處理程序嗎,能不能特事特辦?難道衝正一筆誤操作比打官司還要麻煩?

12、某甲無意中發現其已去世的父親存摺一張,本金額300元。

銀行:這屬於遺產,請到公證處辦理遺產公證。

公證處:公證收費最少400。

某甲:。。。

給銀行的建議:這點錢,產生遺產糾紛的可能性非常小。不如讓當事人寫一個承諾書,將來萬一因此產生糾紛,由當事人無條件全額退還。通過一個特別的程序將小額存款付給當事人。

13、存款時笑臉相迎,取款時臉色難看並設置障礙。取現五萬以上,必須預約。

給銀行的建議:你們自己承諾的“存款自願、取款自由”,自己帶頭違背。其實央行

規定是超過20萬必須預約。

14、某老者到銀行取款800,櫃員告知整數請到櫃員機取。老者說自己不會用。答曰不會用有人教。老者無奈,改取810。櫃員給取出來十元,其餘的八百仍要到櫃員機取。後來老者無奈,被人教了十餘分鐘仍取不出,只能由工作人員代取,一共耗去半個多小時,且取款密碼已經洩露。

建議:給櫃員和網點負責人各十個耳光。櫃檯既然把十元錢都給取出來了,還差那八百塊錢,是拿不動嗎?

其實類似的案例多如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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