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貴陽中學教師集體性侵學生喊冤27年 受害者:確實發生了關係

吉吉哥326278 (來源:封面新聞) 12-16 08::57

1991年,貴陽市花溪區高坡中學,5名教師和1名教師家屬,被控告涉嫌“集體”性侵一名初三女生鍾某某,兩年間強姦次數高達33次。鍾某某及其伯父稱,其中1名嫌疑人在施害時,其妻子還幫忙“站崗放哨”。

最終,1名教師和1名教師家屬因姦淫幼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外4人被羈押1至3年不等後,先後釋放。

27年過去,這起舊案中涉案6人集體喊冤:“我們沒有強姦那個女生!”而鍾某某在與被告人家屬對話時,明確表示:“有發生過關係,自己說的是良心話。”

11月22日,兩名被判無期徒刑、現已刑滿釋放的涉案人員,正式向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遞交了申訴材料。目前,該法庭已收悉並將擇期給予回覆。

封面新聞記者 梁波 劉開怡 貴陽攝影報道

早先報道:

回顧貴陽中學教師集體性侵學生喊冤27年 受害者:確實發生了關係

貴陽高坡中學教師集體強姦女生案的6名涉案者,從左往右分別是劉娟,陳書昌,楊昌洪,雷良書,李鏵,蓬興明。

封面新聞記者 梁波 劉開怡 貴陽攝影報道

這是一起發生於27年前的舊案:5名教師和一名教師家屬,被控告涉嫌“集體”性侵一名初三女生。

其中,因犯奸淫幼女罪,一名教師和一名教師家屬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外四人被羈押一至三年不等後,先後釋放。

27年過去,這起舊案中涉案6人集體喊冤:“我們沒有強姦那位女生!!!”

12月13日,據涉案人向封面新聞記者出示的書面資料顯示,“喊冤”的聲音,其實早在發案之時就已經開始。但27年間,問者寥寥。

時至上個月,即11月22日,兩名被判無期徒刑、現已刑滿釋放的涉案人員,正式向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遞交了申訴材料。目前,該法庭已收悉並將擇期給予回覆。

於是,喊冤者之一蓬興明註冊微博賬號“高坡蓬山”,並在12月12日11點37分,首次通過網絡發聲:高坡中學教師“集體強姦”——特大冤案。

27年前到底發生過什麼?此案又有著怎樣的幕後?封面新聞記者赴案發地——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高坡鄉展開調查。

控告

時間回到1991年6月24日下午。

當天,時任花溪區高坡中學教導主任、初三二班語文老師蓬興明被當地公安人員從學校帶走。並於兩天後被刑事拘留。

緊接著,1991年7月17日,時任高坡鄉政府計劃生育辦公室工作人員陳書昌、時任高坡中學副校長雷良書、時任數學老師楊昌紅被收容審查。1991年9月11日,時任高坡中學化學教師李鏵被羈押。1992年7月17日,陳書昌之妻、高坡中學音樂教師兼初三二班班主任劉娟也被羈押。

據蓬興明和陳書昌提供的書面資料顯示,他們6人被帶走調查均緣於一項指控:涉嫌強姦或涉嫌協助強姦了該校初三二班女生鍾某某。指控人為鍾某某及其伯父鐘體衛。強姦次數共計高達33次。

高坡中學位於花溪區高坡鄉。距離花溪城區26公里。冬夜裡,除校門處路燈外,四下一片漆黑。

提及27年前的舊案,該中學一位李姓老師表示,他是後來任教者,但事關學校顏面的那起醜聞,他有所耳聞。不過,“我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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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改名為蓬山的蓬興明,自12月12日起,首次通過網絡開始披露自己的遭遇。並堅稱自己當年沒有幹過那件事。

判決

從被帶走到站上被告席,只有蓬興明和陳書昌兩人。另外四人在被羈押一至三年不等之後,先後釋放。

第一次判決時間是在1992年5月31日。

從蓬興明、陳書昌出具的花溪區法院判決書顯示:蓬興明、陳書昌均被花溪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犯奸淫幼女罪;同年5月31日,花溪區法院分別以蓬興明、陳書昌犯強姦罪,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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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區法院判決書

封面新聞記者從這兩份判決書中注意到,陳書昌對鍾某某第一次實施性侵時間為“一九八九年五月某日”,地點在陳書昌未婚妻劉娟的寢室。此後,陳書昌又於“一九八九年九月、一九九0年十月”,“又先後兩次將鍾某某叫到其未婚妻的寢室和自己家中進行姦淫”。

而蓬興明對鍾某某第一次實施性侵時間為“一九九0年七月某日下午”,地點在蓬興明家。此後,蓬興明“先後以借書、輔導學習,帶被害人參加夏令營活動等機會,採取恐嚇、要挾手段,在家中、被害人駐地附近,遵義等地姦淫鍾某某。”最後一次,是在1991年6月1日,蓬興明對鍾某某實施姦淫的地點位於郊遊返家途中的“擺龍寨後面的幹水井處”。

蓬興明、陳書昌不服,上訴至貴陽市中院;同年7月29日,貴陽中院以管轄不當為由撤銷花溪法院的一審判決並提級管轄;1995年3月23日,貴陽中院分別以蓬興明、陳書昌犯奸淫幼女罪,判處二人無期徒刑。蓬興明、陳書昌上訴至貴州省高院,貴州高院未開庭、未提審,直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兩人被送往貴州省第一監獄服刑。

在貴陽市中院的判決書中,蓬興明對鍾某某實施性侵的次數只寫入了三次。第一次時間分別為“一九九0年七月上旬某日下午”,地點蓬興明家中;第二次和第三次時間分別為“同月二十日當晚”和“同月二十一日晚”,地點位於遵義公園內。而1991年6月1日那一次,沒有出現在判決書中。

與花溪法院認定情節相比較,陳書昌對鍾某某實施性侵的次數從三次變為四次。除第一次時間為“一九八九年五月某日下午”,另外三次的時間分別為1989年6月和10月期間,以及1989年11月某日上午。地點均在陳書昌未婚妻劉娟宿舍中。

貴陽市中院在判決書中寫道,蓬興明身為人民教師,利用教導關係, 並以公開受害人被他人姦淫之隱私相要挾,多次姦淫在校就讀之幼女鍾某某,其行為已構成姦淫幼女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且不認罪,應依法從重處罰。公訴機關指控主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確認。

同樣,對於陳書昌,貴陽市中院認為:陳書昌以語言相威脅和利用受害人不敢告發之心理,多次姦淫幼女鍾某某,其行為已構成姦淫幼女罪;且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案發後與他人串供、翻供,拒不認罪,應依法從重懲處。公訴機關指控主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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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27年前的指控,已改名陳庶昌的陳書昌,伸出左手說,他曾經割腕自殺。當看著鮮血從血管處流出來,他痛苦的興奮著。想“因為我死了就解脫了……”

刑期從9年有期徒刑變為無期徒刑。陳書昌說,他曾用褲勾鋼片磨製的刀片,割腕自殺,以死自證清白。不過,他被搶救了過來。後來,在轉入貴陽市第一監獄服刑,陳書昌與蓬興明關押在一起。至此,他們又開始了喊冤之路。“我一定要活著出去,我一定要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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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

2009年8月18日,蓬興明刑滿釋放。2009年12月18日,陳書昌刑滿釋放。

回到家,蓬興明更名為蓬山。陳書昌更名為陳庶昌。“更名,是為便於重新過日子,更希望新名字能讓強姦犯這個罵名不再伴隨著我們。”蓬興明說,但冤情卻像一座大山一樣,始終壓得他揣不過氣來。所以他的名取了“山”。

當然,刑滿釋放重獲自由,他們的喊冤之路沒有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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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監獄服刑期間,陳書昌寄出了數十封掛號信。如今,留存存根也有30張。

在蓬興明和陳書昌提供的書面材料中,兩人認為,自己被指控性侵女生鍾某某可謂疑點重重。

兩人認為,鍾某某“擠牙膏”般的揭發經過,昭示案件荒誕離奇。鍾某某控訴“1991年6月1日高坡杉坪郊遊返家途中其被蓬興明強姦,回家拿牛角刀和圓規自殺,被其伯父鐘體衛發現後哭訴被強姦了,直到同年6月17日中考結束,才把被蓬興明強姦的經過向鐘體衛和盤托出。”鍾某某於同年6月25日接受公安調查時稱“只有蓬興明對我耍過流氓,強姦過我。”然而,之後的案卷材料又顯示“同年6月29日,鍾某某又上吊自殺,再次被鐘體衛發現,並對其做了細緻耐心的工作。鍾某某又揭發了陳書昌、雷良書、楊昌紅的強姦事實,並於7月1日寫信揭發楊昌紅和陳書昌兩人,於7月13日接受公安詢問時才控告校長雷良書、化學老師李鏵曾對其實施過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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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27年前的指控,已改名陳庶昌的陳書昌,把所有材料整理的整整齊齊。他說,這些都是我喊冤的書證,他一定要也相信自己能重獲清白。

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被校長在內的多名教師“強姦”,一定會刻骨銘心,前後揭發的經過怎麼可能如此混亂不堪?對案發時間的先後順序,對控訴老師們的先後順序,以及對作案地點的陳述更是五花八門、矛盾百出。鍾某某控訴六名老師三十三次強姦,法院最終認定二人共計七次強姦,天下絕對沒有如此荒唐的強姦案。

同時,鍾某某陳述的幾個關鍵情節矛盾百出,且均已被法醫鑑定意見否定。

鍾某某陳述被強姦後數次大出血;被蓬興明、陳書昌、楊昌紅強姦後喂服避孕藥;其被強姦後有妊娠反應,蓬興明給其吃打胎藥。然而,經當年法醫學檢查發現,鍾某某所述出血情況不實。因1991年之前貴州省範圍內並無米非司酮抗早孕藥(打胎藥)、天花粉片劑等,蓬興明等人則不可能獲得該些藥劑。並且鍾某某的描述,不符合藥物墮胎後又未經清宮處理所應具有的臨床表現,鑑定結論與鍾某某被強姦後致妊娠的陳述不相吻合。

回應

27年過去,蓬興明、陳書昌均已年過半百。兩人是否真如其陳述那樣屬蒙冤?尚待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的調查結論。

27年過去,控告人鍾某某及其伯父鐘體衛,人生軌跡也發生了改變。鍾某某現就職於貴陽市某小學,任職副校長。鐘體衛則已到古稀之年,一人獨居在高坡鄉場鎮。

12月13日晚8點左右,封面新聞記者來到鐘體衛家。提及27年前的往事,鐘體衛回應稱,“那個事問公安部門去,問司法部門去。”“那個什麼案不要管我,我管不了。請問公安部門。這個我說了有或者沒有,都不算數,都不作數。”“不管哪是哪個帶去的,什麼情況,公安部門曉得。我現在久了,(我)年齡也大了,記不太清楚。”

至於當年的報案經過、到底發生過什麼事情等等細節,鐘體衛反覆強調,請找公安部門。

在鐘體衛隻言片語中,他認為當年的事件發生或是源於當年高坡環境與風氣存在嚴重問題。

鐘體衛認為:“雖然這個事暴露了,我們家臭名遠揚,遭到這麼多人迫害、報復,對我採取人生攻擊,但是我感到欣慰的是,我們高坡很多學生……挽救了很多學生,挽救了很多年輕娃娃,而且高坡風氣也得了改觀……”

至於當年高坡有著怎樣的環境?鐘體衛再次以“我不想講了”為由予以拒絕。

作為該案受害女生,鍾某某如今已步入中年。同樣,她也不太願提及27年前的遭遇。

據蓬興明提供的一段時長85分鐘的錄音,蓬興明的妻子曾前往鍾某某所就職學校,找到鍾某某,希望求證自己丈夫是否真的對其實施過侵害。面對曾經熟悉的阿姨,鍾某某不太願意多說話,只反覆強調“我真的不想提這個事情”、“你問我是不是勾起我的傷疤?”當被追問“蓬老師到底有沒有”的情急之處,鍾某某說:“是,是有……”

12月14日,帶著“不願觸碰鐘某某傷疤卻又要知曉事實真相”的矛盾,封面新聞記者通過短信嘗試與鍾某某取得聯繫。但截止發稿,未能得到她的回覆。

幕後

採訪中,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圍繞蓬興明,遭到指控的6人之間存在著非常親密的關係。

據陳書昌等人證實:蓬興明的妻子與雷良書的妹夫屬親兄妹關係;蓬興明與陳書昌系小學、初中同學,且陳書昌的女兒從小就拜蓬興明為乾爸;雷良書的妻子是陳書昌的親大姐;李鏵與雷良書為同學關係;劉娟是陳書昌的妻子;楊昌紅儘管是安順人,但在該校代課期間,與蓬興明、雷良書、陳書昌、李鏵之間非常要好,由於年齡小,楊平常對這四人以哥相稱。

相對而言,鍾某某關係網要單一得多。在高坡中學讀書期間,因伯父鐘體衛家距學校僅僅300米,她居住在鐘體衛家。父母則住在距離高坡鄉場鎮較遠的村裡。

據鐘體衛透露,鍾某某父親已於前幾年逝世,母親也因女兒的遭遇,精神深受打擊,至今仍是重病纏身的。

至於蓬興明等人口述認為,他們遭到的指控,是因在交往過程中,鐘體衛與他們之間存在矛盾,鐘體衛便“策劃”了這一出案件,對他們施以打擊報復。

對此,鐘體衛予以堅決否認:“我是伯父,她是我親侄女,我拿我鍾家的顏面,拿娃兒去糟蹋,我腦筋是清醒的,可不可能?

最後讀者相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也相信中國的法律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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