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年間“青州詩扇案”全解

案發

清朝康熙年間,山東青州範小山以賣筆為生,有次他外出行商,獨自在家的妻子賀氏被殺,當時正是陰雨連綿的晚上,現場找到摺扇一把,上面有題詩,落款則為“王晟贈吳蜚卿”。王晟不知是何人,而吳蜚卿則是青州富戶,且與範小山同裡(一百一十戶為一里),這吳蜚卿平日裡不務正業為人放蕩輕浮,所以鄰里都認為他就是那晚殺人的兇手。

清朝康熙年間“青州詩扇案”全解

鑄成冤案

衙門拘拿吳蜚卿審問,他堅稱自己被冤枉。刑訊之下,又有明顯物證在,衙門就以吳蜚卿為兇手定案。後這案子經十餘位官員之手審核,定為鐵案,毫無異議。吳蜚卿自認為必死無疑,就囑咐妻子竭盡家財救助孤寡窮人。在他家門前詠誦佛號一千遍的,給棉褂;詠誦佛號一萬遍給棉襖。乞丐們聞風而來,齊唸佛號,聲音傳遍整座青州城。也因如此慷慨,家中積蓄用盡,只得靠買田維持生活,但救濟仍然未斷。而他自己亦自知時日無多,且還得天天受著監牢之苦,便賄賂獄吏,弄到了毒藥,準備自盡而死。沒想到,晚上吳蜚卿做夢,夢見一個神仙對他說:你不能死,往日你雖然兇險無比,但眼下你快要逢凶化吉了。吳蜚卿被這夢驚醒,再睡一次,又重複了一遍。於是他就打消了自盡的念頭。

道臺錄囚

不久,祥符人周亮工為登萊青道道臺,來到監獄錄囚(錄囚為古代一種平反冤獄,糾正錯案的制度),到吳蜚卿時,周亮工就有些遲疑。便問苦主範小山:認定吳蜚卿是兇手有何證據。範小山回道:有摺扇為證。周亮工仔細看了看摺扇,便問範小山落款“王晟贈吳蜚卿”的王晟是誰,範小山回說不知。便又將吳蜚卿的卷宗詳細看了一遍,立馬便命手下將吳蜚卿脫去枷具,將他移往別處關押。範小山看此情況,於堂前力爭,周道臺大怒道:你是枉殺他人了結此案,還是找得真兇而甘心。範小山無言以對,在堂眾人卻疑周亮工這是要徇私,但都不敢多說什麼。

清朝康熙年間“青州詩扇案”全解

破案經過

待周亮工思慮一番之後,拿出朱籤令衙役立即拘捕州城南郭一家店肆老闆,店老闆被抓時驚恐萬分,不知是什麼事被抓。等一到衙門,周亮工便問店老闆:你店裡牆壁上東莞李秀的題詩,是什麼時候題寫的?(此處東莞為清代山東沂州府日照縣東莞集,位於青沂交界處)店老闆回答道:去年山東提學巡視,有兩三個秀才喝醉了題寫的。周亮工遂差遣衙役前往日照拘拿秀才李秀,幾天後,李秀押到。一上堂周亮工便問李秀:即考上秀才,為何要殺人?

李秀驚訝磕頭,直說自己冤枉,絕無此事。周亮工將扇子扔到他跟前,讓李秀自己看看扇子上的詩。說道:這詩明顯是你所作,為什麼託名為王晟?李秀好好看了這把扇子,回道:詩的確是我所作,但字卻不是我寫的。周亮工大喝道:知道你詩的,還寫詩於扇上的,肯定也是你朋友吧,是誰寫的肯定知道吧?李秀看了會才認定這字跡是自己一個朋友:沂州王佐。於是周亮工再遣衙役將王佐拘回。王佐一押到,審訊過程如李秀一樣,王佐則供出這字乃是自己表哥青州鐵商張成要自己寫於扇上,因是親戚不好推辭。事情已經很清楚了,這張成便可能就是真兇,拘張成到衙,一審之下張成便如實招供。

清朝康熙年間“青州詩扇案”全解

兇案始末

原來,張成很早就垂涎範小山的妻子賀氏,想要勾引成奸。又怕勾引不成,就想了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便是假借吳蜚卿之名前去勾引。先是做了一把扇子(這就是案發現場寫著詩落款“王晟贈吳蜚卿”的那把摺扇),然後帶著前往,倘若張成勾引成功,就表明自己的真實身份。若不成就嫁禍給吳蜚卿。這吳蜚卿分流之名全城皆知,嫁禍給他肯定不會引起別人懷疑。

這張成乘著範小山外出經商,等到夜晚便翻牆而入。看賀氏已經睡著便悄悄過去輕薄,那成想賀氏獨自一人在家,就隨身帶著小刀防身,在驚醒後知道張成心懷不軌,伸手抓住張成衣服,舉起防身用的刀便刺。張成一激靈將刀奪下,轉身便想逃走。賀氏卻死命抓住張成的衣服不讓他逃走,且大聲喊叫。張成甚為窘迫,怕鄰居趕到抓住自己,就心一橫,回頭將拉住自己的賀氏刺死,走前將扇子扔在現場。這就是案情始末。

翻案破案細節

後當地士紳問起周亮工如何能發現冤情並偵破此案,周亮工回道:細看案卷,賀氏被殺在四月上旬,當夜陰雨連綿,天氣尚且微寒。扇子並不是當時天氣所急需之物,那還有在如此倉皇緊張之時還帶著扇子增加累贅的?肯定是為了嫁禍給別人。且此前我曾在南郭店肆中避雨,看見牆壁題詩與證物扇子上的詩,作詩技巧相似,用詞相類。便感覺這扇子上的詩是東莞李秀所作,順藤摸瓜,運氣好抓住了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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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周亮工,萬曆四十年出生(公元1612),康熙十一年去世(公元1672),字元亮,別號陶庵、減齋、緘齋、適園、櫟園。崇禎十三年中進士(1640年)。明崇禎十四年(1641)周亮工為山東濰縣令,崇禎十七年(1644)升浙江道試御史,後投降清廷,先後任鹽法道、兵備道、布政使、左副都御史、戶部右侍郎。康熙元年為登萊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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