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一男子無證駕駛釀事故 被依法處予行政拘留15日

瓊海一男子無證駕駛釀事故 被依法處予行政拘留15日

2018年11月3日20時10分許,何某駕駛車牌號為瓊A1025X的棕色小型轎車沿嘉積鎮教育路行駛至鴻春堂藥品超市前路段時,由於何某駕駛機動車轉彎不讓直行車輛先行,與司某駕駛的瓊A392XX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因當時何某謊稱自己忘記攜帶駕駛證,並且因為家庭事務耽擱,直到2019年2月26日才到大隊處理該起事故,經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核查發現,何某目前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何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予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瓊海公安交警提示:無證駕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重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萬萬不可以身試法,且駕車過程中一定要按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通行,經過路口必須減速慢行,互相避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