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

民族性格即一族人的先天共性之和,但當若干個體帶著一個目的聚集成群,就會產生某些不同於民族性格的新特徵。不難發現,這兩種心理特徵有時大相徑庭,只是因為聚合成群這件事。

組織化群體在各民族生活中歷來都起著重要的作用,但這種作用從未像今天.這麼大。當代的一大特點是,群體的無意識行為完全取代了個體的有意識行為。

我努力用純科學的方式研究各種難以理解的群體現象,即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儘量不受各種主張、理論和主義的影響。我相信這是發現一些真理的唯一方式,尤其當議題廣受爭議時,比如眼下這個話題。全心進行客觀研究的 科學家,沒有義務去關心自己的研究會損害誰的利益。著名思想家葛布勒特·德阿爾維奧拉先生最近發文評論,說我不屬於任何當代學派.,但他不時發現,我和所有學派的觀點都相反。希望這部新作亦堪當此論。不管歸屬於哪個流派,都必然先持有其成見和偏見。

我還得向讀者解釋,為什麼他會覺得我的研究和據以得到的結論之間似乎完全沒有因果關係。比如,我指出集群(包括議會在內)有嚴重的精神缺陷,卻認為不能干涉其組織結構,只能對這種低劣性放任不管。

因為仔細研究過歷史事實後,我無不發現,社會生命體在任何方面都和任何生物一樣複雜,絕對不能突然強行對其進行根本改造。天道永進,偶爾激進,但絕不是以我們這種方式.。這本書能解答為什麼對一個民族來說,最致命的莫過於對大革命的狂熱了,無論它從理論上看多麼美好。光革命沒用,除非同時改變民族性格,但只有時間才擁有改變民族性格的力量。人被思想觀念、情感和傳統習俗所支配,這些東西其實就是我們自己;法律、制度只是我們性格的外現,表達著民族性格的需求。法律、制度是結果,民族性格是原因,所以前者無法改變後者。

研究社會現象不能越過民族因素,民族造就了本民族的社會現象。從理論上看,社會現象有絕對價值,但從實踐角度講,卻只有相對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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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研究社會現象時,必須交替使用兩個很不一樣的視角。這樣我們才能理解,純粹理性表達的東西常和實踐理性相反。幾乎沒有任何現象不適用這種區分,甚至自然現象。

從絕對真理的角度來看,立方體或者圓圈都有固定的幾何形狀,嚴格遵循特定的定理。但站在不同的角度觀察,就會發生很大的變化。觀察角度不同,立方體會變成長方形或三稜體,而圓圈會變成線段或橢圓。而且,這些假象遠比真正的形狀更重要,因為我們看到的是它們,只看到它們,也只有這些假象可以畫出來或照下來。

在某些情況下,不真實比真實更真實。完全按照原幾何形狀作畫,畫面就扭曲了,讓人不知道那是什麼。我們還可以假想一個世界,人們不能摸這裡的東西,只能臨摹或拍照,人們就很難理解它們到底是什麼樣的。而且,假如只有一小部分學者才能理解它們的樣子,那就沒什麼意思了。

研究社會現象的學者.應當牢記,社會現象既有理論價值又有實踐價值,而且,在文明進化的論題範圍內,只有 後者是重要的。明白這件事,會讓人們謹慎,慎重對待貌似邏輯性很強的結論。

還有很多原因讓我們必須這樣保守。社會現象非常複雜,我們無法預測和整體把握各種現象的交互作用。而且,在可見的現象背後,常常好像隱藏著萬千個不可見的原因。可見的社會現象彷彿是一種無限大的無意識的運行結果,一般不在我們的分析能力範圍之內。可見現象就像波浪,是深海動盪在海面上的表現,而我們對海底一無所知。

就其大部分行為而言,群體心理表現出了極端的低劣性,群體行為好像被某種神秘的力量控制,古人稱其為命運、天道或天意,我們現在叫“死亡本能”。死亡本能的力量無法忽視,雖然我們不知道它到底是什麼。有時候感覺好像,民族內部的潛在力量在引導民族的發展。比如,有什麼比語言更復雜、更合理又更神奇呢?但這種令人讚歎的社會產品是怎麼產生的,除了是集體無意識性格的產物?最淵博的頂級語法學家也只能研究語法,他們無法創造語言。甚至說到偉人的思想,難道我們能完全肯定那都是他們自己創造的嗎?那些觀點無疑都來自個人的頭腦,但難道集體精神沒有提供萬千塵粒,形成其賴以生長的土壤?

群體無疑總是無意識的,而無意識性也許正是其力量強大的一大秘密。在自然界,只被本能控制的生物完成的行為,複雜得讓人讚歎。理性是人類很晚才獲得的屬性,太不完善,無法向我們揭示無意識的法則,更無法取代其地位。無意識因素在我們所有的行為中起著巨大的作用,理性的作用微乎其微,但我們不知道這種力量的運行機制。

所以,如果我們不想闖入模稜兩可的猜測和不可驗證的假設中去,只安全地待在科學可以研究的狹窄範圍內,我們所有能做的,就是隻觀察和研究可見的現象。我們觀察並總結出的每個結論,從原則上說都不夠完善,因為在我們能夠看清的現象背後,還有其他我們看不太清楚的現象,而在那些看不太清的現象背後,也許還有其他根本無法看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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