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理事會”的幌子幹起了敲詐勒索的勾當,這個犯罪集團“全軍”覆滅!

打着“理事会”的幌子干起了敲诈勒索的勾当,这个犯罪集团“全军”覆灭!

近日,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袁新華等9人的上訴,對其所涉案件維持原判。至此,這個一直以來敲詐勒索砂場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宣告覆滅。

打着“理事会”的幌子干起了敲诈勒索的勾当,这个犯罪集团“全军”覆灭!

2018年9月29日,贛縣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袁新華等9人敲詐勒索罪一案,同年11月30日開庭審理。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袁新華、袁朝祿、袁朝梁、楊長春、楊檢平、陳衍平、郭建建、熊楊春、郭楊龍組成“龍舌村理事會”,多次通過暴力、威脅、故意毀壞財物等手段要挾被害人,致使被害人砂場無法生產經營,並迫使江業砂場、合眾砂場、安順砂場、全順砂場等4家砂場繳納“管理費”以獲得安全生產經營。成員分工明確:袁新華、袁朝祿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系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袁朝祿、楊檢平、陳衍平、郭建建、熊楊春、郭楊龍等人以“龍舌村理事會”的名義出面與砂場商談收費事項,袁新華、袁朝梁和楊長春在幕後以村幹部名義協調“理事會”和各砂場企業之間發生的糾紛。該犯罪集團先後非法收取“管理費”共計722171元人民幣,其行為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8年12月29日,贛縣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集團頭目袁新華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袁朝祿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團伙成員熊楊春、袁朝梁、楊長春、郭楊龍、陳衍平、郭建建、楊檢平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至十年不等刑罰,並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袁新華、袁朝梁、楊長春、楊檢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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