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繳費可以異地轉移嗎?

用戶9441540775390


首先,“視同繳費”不是繳費概念,而是一個時間概念,應稱“視同繳費時間”。因此,也就不存在“繳費”轉移問題。所謂視同繳費時間,是指職工從參加工作起,到所在用人單位(國企、集體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根據屬地政府或者行業主管單位要求,參加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的一段時間。

其次,視同繳費時間認定,一般是在用人單位申請辦理員工退休時,養老行政機關根據員工人事檔案相關信息記錄和用人單位(初次參加養老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參加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間,進行核定、計算。

最後,員工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之後,可以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但不存在視同繳費轉移問題。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可以的,我就是典型的案例。給你講講我的故事吧,也許你心中的謎團就徹底解開了。

我是1975年3月參加工作,1999年辭職離開黨政機關,然後開始在自己老家的社保局辦理個人社保繳費,只交了養老保險,那時還沒有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時間一至持續到2008年,將近9年時間。

2008年,我從四川來到重慶的公司工作,便從老家將社保關係轉到重慶市,並在新單位辦理醫療保險,同時將個人人事檔案從老家人才交流中心轉到重慶永川區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繳納檔案管理費(現在不用交檔案管理費了)。

2015年開始辦理退休,其中就有視同繳費工齡24年,實際繳費年限14年,累計計算退休工齡38年。因我戶口在重慶市,所以在重慶永川區順利辦理退休手續,辦理退休時,由於醫保實際繳費年限不夠10年,一次性補繳將近3年的醫療保險。

從我這個例子可以看出,視同繳費工齡是可以轉移的,但是有幾個要點需要注意:

第一,如果屬於工作調動,可隨檔案轉移。工作調動,檔案一般都是先行,到新單位後,如果納入了社保繳費了,退休時可自然連接。

第二,辭職離職的。辭職離職如果涉及到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一定要做到檔案隨人走,這是非常關鍵的,有了個人檔案,在哪個地方都會認定視同繳費工齡的。

第三,在戶籍地辦理退休。如果有地方不認定的,檔案可以放在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退休時,把社保關係轉回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也是一樣的。

總之,如果在外地工作,有視同繳費工齡認定的,個人人事檔案是核心,一定要掌握、過問檔案情況。


幫兄愛唱歌


視同繳費,我們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就是個人沒有繳費,但是卻可以按照繳費的進行計算。大家就可以想一想,視同繳費就是一個沒有繳費的一段記錄,這一塊我們怎麼可以講一個虛擬的事情來回轉移呢?

針對視同繳費問題,每個省都會有自己的政策,比如說我在a省可能我的情況有視同繳費年限,轉到b地之後卻不一定有什麼繳費要看個人檔案所記載的記錄是否符合b地認定視同交費年限的條件,所以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只能依據檔案而定,並不是我在a省有視同繳費,到b省就一定有。

綜上所述,視同繳費並沒有轉移之說,只能依據檔案向當地的人社部門申請查看檔案,確定是否有視同繳費年限。


社保分享專業戶


視同繳費年限隨同本人檔案和當事人一直相隨,不存在刻意轉移,退休時予以承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