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審理一起涉黑勢力案件46人被判刑

零陵:审理一起涉黑势力案件46人被判刑

零陵:审理一起涉黑势力案件46人被判刑

3月29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劉某、胡某亮等46名被告人涉黑案件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

零陵區法院對被告人劉某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詐騙罪、強迫交易罪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24.8萬元,追繳違法所得35.5萬元;對被告人胡某亮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詐騙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3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42萬元,追繳違法所得182.7萬餘元;法院同時對其餘4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3年至8個月不等的刑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以來,被告人劉某、肖某與胡某亮等人在冷水灘、東安等地實施吸食毒品、開設賭場、賭場高利放貸、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行為,逐漸成為當地頗具聲勢的惡勢力。

2012年9月,自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後,為維護賭場利益、擴大組織影響、爭奪勢力範圍、樹立非法權威,大量實施了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危害一方。

該組織在樹立非法權威後,又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多次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脅插手民間糾紛,並以非法利益拉攏個別國家工作人員充當組織的“保護傘”,嚴重破壞了當地的政治、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還查明,被告人劉某、胡某亮等人有詐騙、運輸、販賣毒品、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搶劫、尋釁滋事、保險詐騙、非法採礦、非法持有彈藥等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胡某亮等人為樹立非法權威,牟取非法利益,以同鄉、同學、親戚關係為紐帶,以吃喝嫖賭毒為拉攏手段,逐漸形成參加者眾多,組織者、領導者明確,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內部層級分明的犯罪組織;該犯罪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大肆開設賭場、高利放貸,牟取鉅額的經濟利益,用以拉攏、豢養“小弟”,添置犯罪工具,尋求個別國家工作人員的非法庇護,維護組織穩定,增強組織勢力,支持組織活動;該犯罪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大量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搶劫等暴力違法犯罪,排擠競爭對手,維護賭場利益反饋組織,還插手民間糾紛,破壞基層選舉,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該犯罪組織通過上述手段,樹立非法權威,在鳳凰園、永州火車站、汽車西站、竹木町社區等地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秩序。因此,被告人劉某、胡某亮等人已分別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詐騙罪、強迫交易罪等罪,應按照其所犯的相關罪行予以懲處。

根據各被告人所犯的罪行,零陵區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100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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