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受批评离家出走,家长到校要人,老师被停职冤枉吗?

鲁世荣


先给大家说说我亲身经历的事情。

2016年,我做初三(2)班的班主任。这个班级集中全年级几乎所有调皮捣蛋的学生。我深知责任重大,我把办公桌搬到教室里。为的就是看着学生,不要在下课时间因打闹而出事故。后来,领导说有学生在厕所里打闹,很危险!于是,我便把班级交给另外一位老师照看。自己站到厕所门口,看着学生如厕!

这班主任之所以做的战战兢兢,主要是因为,现在只要孩子在学校出哪怕一丁点的事,学生家长便会找到学校里来。学校便会处分老师!

真是怕事就来事!

有一天,班级里一个特别调皮学生,被任课教师拎到我这。说他不到作业没做,甚至连书都没有带。我赶紧联系学生家长,让送书过来。并让该生到传达室等他爸爸,然后拿了书再进教室。

结果,他爸爸在路上耽搁了一会,那孩子自己溜出校园(当时还有学生进出校园)。于是,孩子爸爸往校长室一坐,要学校教人。可怜的校长把我一顿批评后,派副校长、教导、我、还有几位老师满世界的去找孩子!

找了一天一夜,最后从网吧追到某商业中心。把孩子给找了回来!

最气人的是,学生家长知道自己孩子躲在哪里,故意不说,就让学校着急!

万幸!万幸!孩子没有出事,否则我要倒霉负责任!

所以,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愿意做班主任了。课堂上也绝不会与孩子发生冲突,愿意学最好,不愿意学的,我苦口婆心教育后,也就只能随他去了!

不是我不负责任,而是我负不起这个责任!


姑苏讲堂


我也曾是一位老师,但我很庆幸今天已不是老师了。

我做老师的时候是八十年代初期,大气候是邓小平的教育兴国,小环境是那个年代的人比较纯朴。所以,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几乎没有今天这样的‘’特性‘’,我所在的学校是一完全中学,任教期间从未听说过老师打学生的事,虽然也有体罚,但大都是罚站或背书、抄课文之类。学生被‘’体罚‘’了不仅没有家长找老师的麻烦,还会有家长送点小东小西给老师,拜托把孩子管严点,甚至有家长还特别加上一句‘’不听话就帮我打‘’。那时的家长唯恐老师不管自己的孩子……说心里话,很怀念那个年代的‘’教学关系‘’。

现在的家长不知怎么了,护犊子的特别多,不分青红皂白,不论是非曲直,只要老师管一管学生,就会暴跳如雷,对老师兴师问罪,请问这些家长:你们倒底要把自己的孩子引向何方。

俗话说得好‘’玉不琢不成器,树不扶不成材‘’。这么浅显的道理为何现在的家长都不明白?

作为一个曾经的老师,看到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职业如此尴尬悲催的境地,实在心疼。

或许有的家长会说,现在的老师不负责任或责任心不强。那下面就来分析分析——

——敢管学生的老师,无疑是负责的老师,要想确保学生认真听课,就要管教那些不自觉的学生。但老师敢‘’管‘’吗?如管,家长就会兴师问罪。轻则赔礼道歉,重则丢掉饭碗。

——怕管学生的老师,无奈只能放任自流自教自学,但又会被家长指责不负责任,误人子弟。

所以,现在的老师里外不是人。

其实,我们也应理解那些护犊子的家长,心疼自己的孩子是人之常情,但是,没有原则或没有边界的护犊,对孩子是有害无益的。不然,现实生活中的那些巨婴和败家子是怎么练成的?

‘’宽是害,严是爱‘’,‘’慈母多败儿‘’……这些古训让无数护犊子的父母都悔悟验证。可能,到时就晚了。


福阿爸


十几年前,我还在一所农村中学任教,那时学校连围墙都没有,学生逃课轻而易举。有一次,一位老师上课批评了一名学生,该学生撂下一句“我去死!”后夺门而出,这名女老师追不上,赶紧告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并通知学生家长。中午时学生没回家,家长找到学校要人。于是学校组织了政教主任,班主任等一干人等根据学生一句“我去死”,沿着江边一遍一遍的找,到了晚上8点多,没找到,一个个垂头丧气地上门挨家长骂。晚上9点多该学生回家,大家才松了一口气,问他去哪儿了,他说,跑到市区网吧上网去了。问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答“肚子饿了,没钱吃饭”!😡可怜老师们还得安慰他以后别冲动。

现在,一个老师要面对50个性格各异的学生,遇到一两个不讲理乱来的,一旦私自逃课并离家出走,老师真是欲哭无泪啊!

若学生从学校逃课离家出走,那学校责无旁贷,但若学生是在休息天从家里离家出走,跟学校什么关系?


木之易99


这个老师肯定是非常的冤枉啦。有些时候,批评学生,我们真的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辞。因为我们时刻要知道现在的学生应激能力非常的弱,而且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如果处理不好的话,离家出走都已经是很小的事情了。假如他们选择跳楼,或者是用其他的方式寻短见的话,那你就更加严重。

不要说现在的孩子啦,就算是九八年的时候在我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当时我跟一个同事开着摩托车出校门口,忽然间听到后面有一个学生在向着我们怪叫。那个时候我是年轻气盛,马上下了摩托车,找出那个学生,揪住他的胸口的衣服教训了两句。其实我也没有真正的打他,就是揪住衣服教训了两句而已。但是这个学生他可能受到了刺激之后当天晚上就自己跑回家里去了。

本来这个事情不能够上升到打学生这个层次,让我打个电话去给家长做一个交代,说清楚情况,甚至道一下歉,基本上就可以解决问题了。但是当年那个无能的校长就太过紧张了,直接把我的行为定义为打学生,然后让我在全体教师面前读检讨书,罚了50块钱。他这样的表现学生的家长就得意忘形啦,还说他的孩子学习不是差,而是老师没有找到打开它智慧大门的钥匙。如果换的是现在的我的话,我肯定跟那个校长大闹一顿。

不过那个学生一个星期之后就收到了教训。因为在体育课上调皮捣蛋,还顶撞体育老师,被体育老师一个巴掌打趴在地上,手指断了,门牙掉了一颗。这个时候学校更加紧张了,全体行政开车上门道歉,可能也赔了钱,身为体育老师的副校长在例会上也做了检讨,也罚了50块钱。

因为批评学生,让学生离家出走,这个老师肯定是很冤枉的,但是如果没有出什么大事的话,我觉得校长的处理应该是可以弹性一点。而当老师的每一次批评学生肯定是应该注意轻重。因为哪怕你觉得自己做的没错,但是事情一发生的话,你就逃避不了责任。


教你孩子学英语


现在的孩子一点点委屈都受不了,责任肯定在家长。我也有两个孩子,有时候我爱人说人家都说要鼓励式教育,不要训孩子!我就说没有错,可现在的孩子最不缺少的就是鼓励,所有亲戚都宠的不得了,孩子做点事情不论好坏都是鼓励。所以我说儿子现在不缺人鼓励他,就缺我这样的家长直接指出来事实,儿子你的画画得真的不好看,一点也不像,你和去年比没有进步还要努力学习,不能满足于现在。后来我爱人信了,因为有人批评孩子后他真的知道自己的不足而且听得进教了!

所以鼓励教育很重要,挫折教育一样重要,我们不能把孩子教成温室里的花朵,不说在外面受委屈就是老师指出不足正常批评都接受不了!新闻里看到被老师、家长批评或者考试没考好,就自杀、离家出走之类的,只能为家长一声叹息!


兔波波


学生在校受批评离家出走,家长到校要人,老师被停职,冤枉吗?看似挺冤的,实际上一点也不冤!看到我的观点,估计不少教师网友忍不住愤怒,要骂人了。且慢,耐心听我解释缘由!很多人都觉得,老师批评犯错学生是正当的履职行为,学生因此而离家出走,凭什么来找学校、找老师?在笔者看来,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假如离家出走的是你的孩子,设身处地的想想,你会是什么态度?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学生在校受批评离家出走了,家长不找学校要人,该去找谁要人啊?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培养,学校对孩子的安全是负有重大责任的;导致学生离家出走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在学校受到了批评,家长理所应当地找学校要人,事故责任人老师受到停职处分,有什么冤枉可言?学校、相关老师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认真负责,也要讲究策略和方式方法。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培养,学校接纳,其实双方就已经有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契约。学校、老师在培养孩子时,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尤其老师的备课要充分,特别是备学生,了解每个学生的基本情况;在批评教育时,更要因时、因地、因人制宜,针对不同的情况、不同性格特点的学生,采取适合的态度和策略,粗放式的“一刀切”批评方式,很容易让心理脆弱的学生受不了,而做出过激举动,引发教育教学事故。难道老师真的没有责任吗?

主要责任,还是由家庭、社会与学校承担。老师受到停课处分,许多人都出来忿忿不平,都觉得老师受到多大冤屈似的!那么,孩子家庭岂不是更加冤屈,社会和学校也不是更加冤屈!事故的主要责任,最后还不是由家庭、社会与学校来承担啊!找孩子的过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相互配合吧,找到了,皆大欢喜;找不到呢?家庭要承受多大伤害啊!教师网友只知道一味地为被停职老师鸣冤,谁为学生及其家庭考虑了?

停职反省、检查,也是对教师的一种保护。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及时、高效地做出让老师停职反省、检查的决定,是非常恰当的、也是合理合法的、更是对事故责任老师的一种有效保护。首先这是事故责任老师应得的处分;其次这是对事故家长的一种安抚手段;再次这是对事故责任老师的一种有效保护。遇到那种比较理性、讲道理的家长,是学校、老师的福气;遇到“校闹”家庭呢?带着亲朋好友来学校聚众闹事,或者把事故责任老师暴打一顿,这样的事,还少吗?

教育、教学是一门技术活,更是一门艺术。既然选择做一名老师,就必须专业知识过硬,教学能力过硬,师德修养过硬,教育教学技术过硬。这四个“过硬”,需要老师下大功夫、出大力气、有爱心、有恒心、有决心才能实现!


自在人生wub


上学期,班里一女生在校内过自行车车棚时不慎跌倒,门牙磕断半个,然后孩子家长打电话来,第一句话就是就是“你们学校没什么说法吗?”(言外之意就是要钱),我当时听了很反感,孩子十六七岁了,走路跌倒还要别人负责?咋不怪地球引力太大了呢?就很不客气的告诉家长,我不是专业人士不知道学校有什么责任,欢迎家长找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或者直接去法院告,相信学校会接受正式的处置措施的。家长听了马上又说她不是那意思,但又来了一句“学校难道没给学生买保险吗?”(我们学校每年会联系一次学生平安保险,但是只是通知家长自愿自费购买,学校代为收保费代为办理,该生根本没买)。我就只回了句“学校帮助联系的那次你们不是拒绝了吗”就挂了电话。


有了小星星的星星


老师被停职,我觉得老师不怨枉!

原因如下:

一、大家都知道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前需要进行考试,其中笔试包含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这个意思就是告诉我们:当学生出现问题时,作为老师要根据不同学生情况,不同年龄和性格的学生要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而不能一概而论的劈头盖脸的一顿猛批!一个称职的老师不能只顾传授学生知识,而忽略学生是一个有情感,有感受,有思想,需要尊重的生命个体!如果对学生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学生怎会做出离家出走这种鲁莽的行为?

二、作为一名老师在知道学生被批,离家出走那一刻、就应该意识到是自己不当的教育方法造成了恶劣的后果。学校让你停职反省的同时,就应该尽最大力量去找学生,无论这个学生有刺还是无刺,都是美丽的花朵,都需要我们细心爱护!而不是先为自己喊冤!

综上所述,这个老师是不合格的老师,停职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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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和思维


不知哪个狗屁专家取消留级制度!支持恢复留级制度!留级不能是个人意愿,而应该是看成绩。上世纪90年代左右,每次升级都是需要考试的,考试不合格就不能升入高一个年级,很多人在一个年级需要复读合格后才能升级,很多人不愿意复读,也怕丢人,所以辍学率很高。国家为了提升全民的文化水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不管成绩如何一直到初中毕业,名义上全民达到初中毕业水平。至于这一做法的利与弊,各占一半吧。

全民升级的优点只有两个。第一是辍学率低了,年龄小也干不了什么事就一直上学吧。第二是名义上全民文化素质提高了,都接受了9九年义务教育,整体文化层次高了。

全民升级的缺点有两个个。第一是学生再没有升级的压力,所以学习的动力小了,真实水平低了。第二,每个年级每个班的学生层次化越来越明显,差的一直差,好的一直好。

其实,这是一种掩耳盗铃的模式,只是名义上文化水平都高了,事实上却没有提升。一部分初中毕业生的文化知识掌握都不如一部分小学毕业生。看上去是初中毕业,其实只能算是初中结业,毕业应该是学业期满切考试合格后白发毕业证,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学业期满,未必会考试合格。各个地方的情况不尽相同,我知道的一个农村中学,毕业时的成绩总分850分,30%的学生总分不到100分,照样也初中毕业,甚至还有些人花钱堂而皇之的进了高中,混三年又一张高中毕业证。

一张学历证书很重要,但是学历的获取途径却无人问津,学生学习毫无压力,每天混日子,不知道这是进步还是退步,除了那些智力有问题的孩子,其他学生只要给点压力,他们都能合格毕业,但是却没有这种压力,所以留级也未必是件坏事。我提醒杠精们,我说的达到毕业水平不是要求都考满分,而是对于一些对应阶段的比较容易的题目能及格就可以。所以不是想把每个人都送入大学,而是真正提升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

工资很高了!我当老师今年是第二年了!去年每月工资2040元,今年涨了两百元!带四个班物理,早上6点就要到学校。因为是班主任,所以要看早读。然后每天都是从早上7点服务到晚上11点半。中午午休是不可能睡觉的,要抓紧时间一边改作业在教室看管午休纪律。吃饭时要先看队,等学生吃完饭,才能去吃!大概十分钟左右吃完饭就必须到教室看学生。对了,现在吃饭不用抢时间了,因为有个学生吃坏肚子,为了学生安全着想,教育局下文件要求老师提前一小时先品尝饭菜后再给学生吃。年底绩效工资发了两千多。另外再说一件事,由于我班某个学生上课讲话,拍桌子,大大影响课堂纪律,一再警告无用后,我打了学生一巴掌。第二天家长来闹,我赔礼道歉,赔偿了五千元才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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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受批评离家出走,家长到校要人,老师被停职,冤枉吗?不管从哪个角度分析,该老师都是要承担责任的,只是承担责任大小而已。

情况1:学生受批评—>离校出走。学校教师要担全责或部分责任。因为从学生—>学校进入,家长就把学生的教育管理等交给了学校,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这和工人进入企业工作一个道理,只是该“工人”还是个“未成年”,更要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各个方面的保护。学生在校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和老师等要尽到教育管理的责任。根据

如有证据表明学校和老师没有尽到相关的职责,需承担完全或部分承担责任。

情况2:学生受批评后—>回家—>离家出走。学校老师需承担部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根据《陕西省中小学生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情节严重的,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根据最新的


综合上面分析,学生在校受老师批评后离家出走,教师作为责任之一,是必然要承担责任的。


现在老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侮辱学生人格,也就是某种意义上的打不得、骂不得、说不得。那么教师怎么做到尽到自己职责又保护自己权益呢?这确实是个两难的问题。另外,啥时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保护条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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