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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利滾利”,有些人就馬上聯想到高利貸,以是這是違法的東西,其實這個利滾利是合法的,但法律對此也有限制。
利滾利在法律中名稱叫作“複利”,聽到這個名,就知道了吧。我們的銀行存款,很多都是複利的模式,這樣計算,會把前期的,利息算作本金,以此作為基數再算利息,按複利的計算,利息會多些。這樣聊不直觀,我們可以看看下面的小案例
案例1:
甲向乙借款100萬元,借款期限,為12個月,月利兩分,借款到期後,應該償還102萬元,下個月為計息的基數為102萬元的2%,102+2.04=104.04萬元,下個月計息基數金額為104.04萬元,…………算到第十二個月時,利息總計是268241.79元,加上本金100萬元,總計1268241.79元。
我們來來看看案例2:
同樣是甲向乙借款100萬元,借款期限為一年,借款期限內的利率仍然是年息24%,借款到期後,借款到期後,借款的利息為240,000元,加上本金才124萬元。
兩個案例中,同樣是100萬元,其中一個是按複利計算按月計算的,一個是按年計息的,在短短的一年裡的時間,利息相差28241.79元。大家看可能沒有太多的感覺,其實複利還是非常可怕的,很多保險,都是按複利計息的,100萬元如果按複利計算十年,我們來看看會發生什麼變化。
第一年,100萬元*24%=124萬元
第二年,124萬元*24%=153.76萬元
第三年,153.76萬元*24%=190.66萬元
第四年,190.66萬元*24%=236.42萬元
第五年,236.42萬元*24%=293.16萬元
第六年,293.16萬元*24%=363.52萬元
第七年,363.52萬元*24%=450.77萬元
第八年,450.77萬元*24%=558.95萬元
第九年,558.95萬元*24%=693.1萬元
第十年,693.1萬元*24%=859.44萬元。
這個數字還是挺驚人的,就是不知道這錢十年後能不能跑過通貨膨脹。
我國法律關於復,利是怎麼規定的?
看到以上的規定以後,債權人笑了,債務人哭了,可以把上個月的利息,加上本金,在以這個數額作為基數去計息,這不就是複利嘛,看來利滾利國家是允許的。
先彆著急,看看第二款的規定,大概意思就是說,你雖然可以把上一期的利息,計入本金後,再計算利息,但從最初的本金加上最初本金為基數乘以年利率24%之和,這樣說不直觀,我們看看剛才那兩具案例,100萬複利一年期,月利率2%,經過了一年的期間,本金加利息共計1268241.79元,這就超過了法定複利範圍,因為法律僅保護100+100*24%=124萬元。
也就是說,當事人之間可以約定複利的計算方法,但最多就是累加後不能超過年利率24%。看到這裡債務人放心了,最多也就是年24%的利息。這條的規定,對於利率約定不怎麼高的,按這方法計算,最多可以給算到24%的利息。
我們這回知道,雖然民間借貸是有複利的,但你無論怎麼計算,你的利息最多不能超過年24%這個標準,超過的複利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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