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隊長僱“黃牛”做銷分生意,日賺1500多元

交警大队长雇“黄牛”做销分生意,日赚1500多元

圖為金湖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在核對相關數據。 鄭國建 攝

車輛違章有時會被罰分,分數罰完還要重新參加學習和考試。可現在卻有機會花錢銷分,這其中究竟有何貓膩?

3月14日,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三大隊原大隊長陳軒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30萬元。此前,陳軒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至此,淮安市首起“黃牛”行賄案塵埃落定。該案揭開了該市代理交通違章銷分的灰色產業鏈,引起不小震動。

根據規定,車輛違章被電子監控抓拍後,有時會面臨扣分的處罰。因為電子監控抓拍難免出現差錯,淮安市公安局賦予了各交警大隊對本月部分違章行為不計分處理的權限,而權限就在各交警大隊的大隊長手上。

權力不大,卻蘊藏著大大的尋租空間。時任淮安交警支隊三大隊隊長陳軒禁不住利益誘惑,打起了給錢銷分的主意。為了安全起見,陳軒從“朋友圈”中精心梳理出張某、朱某、古某、王某四個信得過的老朋友,讓他們充當“大黃牛”,作為自己和“小黃牛”之間的中間人。

在這個銷分利益鏈中,“小黃牛”負責找客源,根據銷分分值高低、市場行情等情況與車主商議價格、先行收費,張某、朱某、古某、王某等大黃牛負責聯繫“小黃牛”,從中收取提成。“大黃牛”與陳軒交接,定期奉上銷分費用。從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一年半的時間裡,收費標準水漲船高,從每分30元漲至每分120元。

2018年,金湖縣紀委監委在調查陳軒收受一名商人賄賂的過程中,發現了其涉嫌為交通違章車輛銷分的線索。但在審訊中,陳軒矢口否認收過“黃牛”好處,並辯稱其手機信息反映的銷分請託都是親朋好友或領導打招呼的。

為了打開局面,調查組決定從外圍入手,對陳軒的銀行流水進行梳理,發現其一個建行賬戶資金存入明顯異常。在2016年至2018年短短兩年多的時間裡,該賬戶通過ATM機現金存入320餘萬元,金額從1000到2萬元不等,總計存入580多筆,最多的一天存了六次。經調取ATM機監控,發現錢都是陳軒本人存入的。

根據這一反常現象,調查組推斷存入的錢很可能是陳軒銷分收受的好處費,決定正式以監委名義發出搜查令。辦案人員從陳軒辦公室櫥櫃底層搜出三本記載了近千個姓名和車牌號的記錄本,這些車牌大量集中在8、9個人名下。辦案人員又從相關信息平臺調取了這些車牌號的違章銷分處理情況,發現這些車牌號基本都是本應違章超過12分,但實際卻以零分或扣很少的分就處理了,且銷分日期與陳軒存錢日期基本一致。

至此,陳軒為“黃牛”銷分並收受好處費的證據鏈初步形成。面對詳實的證據,陳軒無可抵賴,只得交代了其收受“黃牛”張某、朱某等人銷分好處費近百萬元的受賄事實。

經查,陳軒從2017年1月調任交警支隊三大隊大隊長到2018年7月接受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期間,在短短一年半的時間裡,陳軒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張某、朱某、古某、王某等人為457輛轎車的違章罰分予以免分處理,共收受上述四人所送的人民幣74.46萬元,購物卡10.5萬元,平均每天收受1500多元。辦公室、馬路上、飯桌上都成為了權錢交易的場所。

隨後,陳軒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此案引起了淮安市交警部門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加強對銷分問題的監管,各大隊原有的銷分權限也被進一步限制。淮安市紀委監委還將該案拍成專題片在全市警示教育大會上播放,引起強烈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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