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裸貸”被逼賣淫還款,被告人以敲詐勒索、強迫賣淫獲刑

17歲少女小金(化名)“裸貸”3000元,此後“債務雪球”越滾越大,在放貸人“公開裸照”的威脅下,一次次被迫賣淫還款——寧波市北侖區法院日前審理一起“套路貸”案,被告人小成(化名)犯敲詐勒索罪、強迫賣淫罪,兩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2000元。

2018年1月,剛到寧波打工的小金通過社交軟件認識了謊稱“借貸公司工作人員”的小成。小成24歲,四川人,無業。得知小金缺錢,他表示可以通過“裸貸”借給她3000元,小金接受了。雙方簽下“借款合同”,小成讓小金拿著“借款合同”、身份證拍下裸照。此後,小成冒充借貸公司向小金催款,並以“逾期”為由逼她簽下金額為19000元的“借款協議”。當年3月,小成以“還錢太少,不夠付利息”為由,以“發裸照給家人”威脅,強迫小金賣淫。小金被逼迫多次賣淫,所得轉給小成還債。4月,小成再次逼迫小金簽署金額為26000元的“借款協議”,小金在向朋友求助後報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小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裸貸”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以高額借款合同、聯繫家人等為要挾,強迫未成年人賣淫還款,其行為已構成強迫賣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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