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森林防火期,這些知識要知道!

關於森林火災,這些你必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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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防火期、防火戒嚴期

從每年三月十五日至六月十五日為春季森林防火期,從四月一日至六月十五日為春季防火戒嚴期。從九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為秋季森林防火期,從十月一日至十一月十五日為秋季防火戒嚴期。

2四個一律

森林防火期、嚴禁林區野外吸菸,違者:1、非公職人員一律處以經濟重罰或按治安管理條例予以行政拘留;2、國家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3、在場不加制止的領導幹部一律撤職;4、在野外吸菸引起山火造成嚴重損失的,一律依法嚴懲。

3五個懂得

1、懂得做好森林防火的重要意義;2、懂得森林防火期和戒嚴期;3、懂得防火期間野外生產用火和不準用火的制度;4、懂得有火及時報告和撲救辦法;5、懂得森林防火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4四不放過

沒有入山證明不放過、不簽定入山保證書的不放過、進山作業不預交防火保證金的不放過、機械車輛不安裝防火裝置的不放過。

5十個知道

1、知道預防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的責任;2、知道什麼是森林防火期、什麼是防火戒嚴期;3、知道森林防火期內,入山人員必須到縣級防火辦辦理入山證;4、知道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用火必須經縣級以上森防指揮部批准,領取生產用火許可證;5、知道進入森林防火戒嚴期,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6、知道森林防火期內林區禁止用槍械狩獵;7、知道發現森林火災應當及時報告並要盡力撲救;8、知道森林防火期內野外隨意用火和擅自入山的要受處罰;9、知道不服從撲火指揮或延緩撲火戰機,影響撲救的要重罰;10、知道森林火災肇事者,不但要負責全部撲火費用,嚴重的要拘留或判刑。

6法律責任

1、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或者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個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2、森林防火區內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拒絕接受森林防火檢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3、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4、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在森林防火區內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5、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未設置森林防火警示宣傳標誌的;

(二)森林防火期內,進入森林防火區的機動車輛未安裝森林防火裝置的;

(三)森林高火險期內,未經批准擅自進入森林高火險區活動的。

6、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八不準

防火期內:1、無證不準入山;2、帶火不準入山;3、機動車輛無防火罩不準入山;4、自流人員不經取保不準入山;5、痴、呆、傻人員不準入山;6、野外作業不經批准不準入山;7、帶槍支、彈藥、漁獵具不準入山;8、外來人員不懂防火知識不準入山。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

保護生態環境

刻不容緩,

我們要制止一切

違反防火期野外用火規定的危險行為,

保護好我們賴以生存的森林資源。

大家一起行動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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