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鄖西法院快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


近日,鄖西法院執行局受理了徐某申請執行譚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案件承辦人訴訟查控並凍結了被執行人譚某的銀行賬戶,因被執行人譚某被凍結的銀行賬戶有一筆較大數額的工程款要匯入,法院凍結其賬戶使其工程款無法及時匯入,譚某主動與承辦人聯繫,並全部執行了本案的執行款項。

徐某與譚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在訴訟中經本院調解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譚某結欠徐某借款本息194600元,限期2018年4月30日前償還80000元,餘款2018年9月30日前清償。調解書生效後,譚某僅僅履行了部分款項,借款本息54600元、訴訟費2096元及遲延履行金1190.6元共計57886.6元未履行,申請人遂向法院申請執行。本案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查控並凍結了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餘額16000餘元,被執行人譚某主動與承辦人取得聯繫,經多次做工作,且被執行人譚某有20萬元的工程款要結算,為推動工程款快速結算,被執行人譚某主動履行了法定義務,並要求法院解除對其銀行賬戶的凍結。承辦人聯繫上申請人徐某,經做工作,徐某放棄了部分遲延履行金,本案全部履行完畢,申請人已經全部領取了執行款項。

本案從立案到執行完畢僅用時一個多月,本案全部履行完畢有效緩解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的對立與矛盾,讓雙方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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