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公安交警查获三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严重交通违法

为了有效预防春季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春雷二号”统一行动要求,永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优化勤务安排,充分发挥“错时”工作法优势,有效弥补早、中、晚勤务空档,进一步加大路面违法查控力度,重点对通过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企图超速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整治。

永登公安交警查获三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严重交通违法

4月9日13时许,大队武胜驿中队民警在营兰线110公里处执勤时,发现三辆重型自卸货车均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上路行驶,民警随即将其安全拦停并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得知,三名驾驶员均是为了故意逃避途径道路安装的测速设备才故意卸掉号牌的,并且全程超速行驶。

永登公安交警查获三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严重交通违法

驾驶员张某、韦某、沈某均涉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当场给予三名驾驶员200元罚款并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永登公安交警查获三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严重交通违法

永登公安交警查获三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严重交通违法

永登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上路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千万不可心存侥幸,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为了您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按照道路限定时速行驶,请勿超速行驶,更不应为了躲避交通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而故意遮挡、不按规定悬挂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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