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中院出臺意見服務保障濰坊國家農業開放發展綜合試驗區建設

近日,濰坊中院制定出臺《關於服務保障濰坊國家農業開放發展綜合試驗區建設的實施意見》,從依法服務保障綜試區科技創新、產業升級、新業態培育、發展模式轉換以及健全完善相關服務保障機制5個方面,提出17條具體的服務保障措施,著力為綜試區建設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和優質的服務環境。

一是依法服務保障綜試區科技創新。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加強對關鍵核心技術、基礎前沿領域技術等高智力成果的保護,依法助力科技創新。積極開展涉農、涉食品產業司法大數據研判工作,通過司法建議、信息共享等方式,為農業及食品產業政策制定、產銷調控、市場調節等提供司法支撐。深入開展院研合作、院企合作,組織法官深入綜試區內的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多層次、多角度開展調研工作,切實提高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是依法服務保障綜試區產業升級。依法支持涉農企業海外投資,完善涉外審判機制,認真落實《外商投資法》,妥善審理冷鏈物流產業國際合作中的各類案件,依法支持、保障國際農產品冷鏈物流基地做大做強。依法推進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創新提升,妥善化解農機跨區作業、承包作業、機具租賃和維修服務中的各類糾紛,促進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健康發展。

三是依法服務保障綜試區新業態培育。依法支持涉農電子商務發展,推進涉農電子商務糾紛在線爭議解決,開展網上調解、網上裁判,探索電子督促程序,更加高效化解綜試區涉農電子商務領域糾紛。依法支持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發展,依託人民法庭積極開展送法下鄉、巡迴審判等工作,為妥善解決綜試區鄉村旅遊園區、鄉村旅遊度假區矛盾糾紛提供最大便利。依法支持鄉村綠色發展,積極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通過司法手段促進解決綜試區發展中面臨的水汙染、土壤汙染、大氣汙染等突出環境問題。

四是依法服務保障綜試區發展模式轉換。依法保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妥善審理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案件。創新完善司法參與抵押資產處置機制,針對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質押貸款等金融產品試點,對符合規定的依法予以支持,保障金融機構抵押權、質權的實現,增強金融服務“三農”的信心。強化交易新模式的司法確認,對綜試區農村產權交易模式、畜牧產品國際交易新模式、農產品現貨交易新模式等探索,積極通過司法裁判方式予以確認,促進農產品交易新模式的形成和完善。依法服務農業人才培養和引進,妥善審理涉及農村人才培育引進的矛盾糾紛,將綜試區保障人才待遇的政策落到實處。

五是健全完善相關服務保障機制。全面升級訴訟服務,深入落實“一次辦好”改革,全面推行網上立案、網上交退費、網上辦案、網上信訪,建設24小時法院,升級各項便民服務措施,提升司法服務現代化水平。依法促進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嚴懲阻礙綜試區建設的黑惡勢力;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平等保護綜試區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實施提質增效工程,建立涉重大工程、重點項目案件快速辦理通道。深化多元解紛工作,加強訴與非訴的協調配合,加與行業協會、金融、消協、商事仲裁等機構的協作,推進以更加和諧、高效、便利的方式化解綜試區建設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對於涉及綜試區建設的重大工作決策、重要司法措施、重點案件辦理,及時向黨委、政法委報告,向政府通報。加強司法建議工作,針對綜試區建設過程中的法律問題及時進行風險分析、評判和預警,有針對性地向黨委政府、行政機關、企業單位和個人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完善工作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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