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堅決遏制雜草秸稈焚燒高發態勢

  為堅決遏制雜草秸稈焚燒高發態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近日,市生態環境委員會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2020年雜草秸稈禁燒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壓緊壓實監管責任,始終保持查處問責高壓態勢,堅決遏制秸稈火點反彈現象。

《通知》要求

  強化責任落實,層層壓實責任,形成市、縣、鎮(街)、村四級責任體系。

  建立“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網格管理”的常態化工作機制,保證雜草秸稈禁燒工作全覆蓋、無死角。加強執法監管,成立雜草秸稈禁燒督導組,對全市雜草秸稈禁燒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政府(管委會)要積極組織人員深入農村農戶、田間地頭,及時發現處置雜草秸稈焚燒行為。

  創新巡查方式方法,通過衛星遙感監測、高空瞭望、無人機和網格化監管等手段,進一步提高禁燒監管震懾力。

《通知》要求

  加大宣傳引導,廣泛宣傳焚燒雜草秸稈的危害性和秸稈綜合利用的效益,努力提高公眾對雜草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認識水平和參與意識,在全社會營造“禁燒秸稈、利國利民、美化家園”的與論氛圍。

  同時,對各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予以曝光,並跟蹤報道整改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焚燒現象要嚴格追究責任,堅決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處”。雜草秸稈焚燒、查處問責等情況將進行實時通報。

《通知》提出

  要積極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推廣綜合利用先進技術,落實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財政支持和獎罰政策,努力從源頭解決焚燒秸稈問題。

  要做好信息溝通工作,在重點禁燒時段,特別是春耕(2月下旬到4月上旬)、麥收(5月下旬到6月下旬)、秋收(9月中旬到11月中旬)等關鍵節點,實施信息溝通日報制度。(記者薛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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