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濰坊:疫情防控期間,鼓勵行政複議申請人通過電子郵件提交行政複議申請

  2月2日,記者瞭解到,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行政複議工作,濰坊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裁決辦公室發佈通告稱,疫情防控期間,鼓勵行政複議申請人通過電子郵件提交行政複議申請,還可以撥打8789382諮詢行政複議事項。

  疫情防控期間,濰坊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裁決辦公室鼓勵申請人通過電子郵件(市政府行政複議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提交行政複議申請,並傳送證據等有關材料,還可以撥打8789382諮詢行政複議事項。對已經申請行政複議的案件,複議工作人員將根據案件審理情況主動聯繫當事人及代理人,就案件相關事項進行溝通,請予配合;送達方式上將通過郵政快遞進行寄送。

  申請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等原因無法提交行政複議申請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的規定計算複議申請期限。

  如必須前往市政府行政複議裁決辦公室現場辦理的,請事先備齊申請材料(行政複議申請書一式兩份、身份證明一份、相關證據兩套,如委託他人代理的,提供委託手續一套),做好防控措施,佩帶防護口罩,接受接待人員的體溫檢測、登記;體溫異常的,務請先行就診,並接受接待人員的管理和勸導。

  疫情防控期間,行政複議原則上以書面審理為主。因疫情防控管理致相關案件無法正常審理的,依法予以中止審理,並及時告知相關當事人,障礙消除後,應及時恢復審理。

  被申請人辦理行政複議事項以我辦電話和“協同統一政務平臺”通知為準。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並予配合。(記者宋樹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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